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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待人準則》

路加福音17:1-10

基督徒待人準則(1)

萬利

一、

作為基督的門徒不可以故意絆倒人1-2節

我們知道主耶穌對其跟隨者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不但要求他們舍己背十字架來跟隨他,還要他們捨棄對這個世界的愛,並要愛他勝過自己的父母,兒女,弟兄,姐妹及一切所有的。並且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中也告訴我們,一個真正的門徒,神不單要約束他的行為也要約束他的心靈,就如你不殺人但恨人已經是犯罪了,你不姦淫但看見婦女動淫念也是要被定罪的。我們的思想與行為都被神的律法所約束。同樣,我們與人之間的相處也不是隨意的,主耶穌為了幫助我們更好的與人相處就借著我們所讀的經文來告訴我們一些與人相交的準則。使我們無論到任何的群體中都能彰顯神的榮耀。

在路加福音17:1-10節中,耶穌教導我們兩方面的事,一是作為基督的門徒不可以故意的傷害別人,二是作為基督的門徒要饒恕那些傷害自己的人!我們首先分享第一方面。

經文:

【路17:1】 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路17:2】 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里,還強如他把這小子里的一個絆倒了。

在這兩節經文中,首先耶穌對於人與人之間相處的難處,給予了肯定——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他並沒有忽略這個事實,也沒有迴避這個問題,而是更加積極的幫助我們去處理這個問題。所以主耶穌在對門徒的教導中說:雖然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人有禍了!從耶穌的教導中我們可以肯定,耶穌並不支持或贊同絆倒人的行為,不但不支持這種行為,還在其教導中給予嚴厲的警告——那絆倒人的人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里,還強如他把這小子里的一個絆倒了。

現在我們要處理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什麼是絆倒人?

「絆倒人」在原文中的意思是「陷阱」「犯罪的引誘,迷惑」「錯誤,污點」!主動形出現,動詞。新譯本中直接翻譯為「使人犯罪」。

為了使我們更好的理解這詞的意思,我想引用兩處的經文作以說明:

【利19:14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

【啟2:14然而有幾件事我要責備你,因為在你那裡,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

在利未記十九章14節中神以明文告誡以色列人,不可咒罵聾子及把絆腳石放在瞎子的眼前。因為這樣的事雖然你做在暗中,(當事人不知道)但神卻要監察審判。

而在啟示錄二14中,神借使徒約翰警告教會不可服從巴蘭的教訓——這巴蘭曾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們吃祭偶像之物,行姦淫的事(民數記25章林前10:8

結合兩段經文,我們知道「絆倒人」即是指暗地裡使人受害的行為,也是指教導使人犯罪的計謀與方法。

當我們曉得「絆倒人」的意思之後,我們要處理第二個問題:「絆倒人的」是指誰說的,為什麼有禍了,是怎樣的禍?

主耶穌教導門徒說:「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這裡的「絆倒人」是指人主動性的行為,而非被動的行為。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難免會使人絆倒,但這些卻並不是我們的意願。俗話說的好:說者無心聽者有意!也許只是一個無意的眼神,一個隨意的動作就會使軟弱的人跌倒,這是再普遍的事不過了。所以主耶穌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

在此主耶穌說:那絆倒人而有禍的人就是指那些故意去絆倒別人的人而非指無意而行的人。(民35:22-25

那行這事的人會有什麼禍呢?

主耶穌繼續說:那絆倒人的人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里,還強如他把這小子里的一個絆倒了。主耶穌在這句話中讓我們知道,做這事的結果就是「死」!(書13:22)這死是來自神對行這事之人的審判,因為罪的工作就是死(羅6:23上)。這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里」的意思——溺亡。比今生之死更可怕的就是末日在主前的審判。為了使我們逃離被神審判的位置,主耶穌教導我們必須從心裡除掉這邪惡的心思與行為——如同把自己淹死一樣。希伯來書的作者也同樣教導我們說,要抵擋罪到流血的地步(來12:4),就是說要和罪玩命,如果沒有這樣的決心是絕對不能治死罪的。

從這兩節經文中,我們不單知道了主耶穌教導的中心——不可故意絆倒人;同時也明白了主耶穌為何這樣教導的原因:1、故意絆倒人與基督子民的生命不符;2、故意絆倒人要遭受神嚴厲的審判。但當我們回到生活中,思想我們的行為,我們便發現我們確實是個罪人。我們經常做與神教導相反的事,常用詭計和敗壞的思想使人絆跌,有時為了彰顯我們的能力與我們的優越而完全不理會他人的感受,有時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而任意的去傷害他人;有時為了彰顯自己猶如亞希多弗的智慧而給人出敗壞的計謀,教導別人去做使人絆倒的事。哎,我們真是硬心的百姓,明明知道聖經的教訓,卻偏要按著自己的意思去行,與神為敵。

親愛的弟兄姐妹們,當你明白這兩節經文的意思後,你當回到主前思想:在以往的生命中有沒有做過故意傷害人、使人絆倒,以致內心十分的痛苦與愧咎的事。如果有,這正是神的靈在感動你,讓你認罪。那請你來到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詩51:17),屈身向他禱告,祈求他的憐憫。因為罪在眼前,審判也在眼前,你當逃離被神審判的位置。而耶穌正為你的罪而走上了十字架,他所流的血將成為你得救的根源。來到主前認罪吧,聖經也已向你宣告「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所以請你來到主耶穌面前,讓他安慰你,救贖你,使你在基督里獲得平安;並且加你力量,使你以後不再犯這樣的罪了,用悔改來證明你真實認罪的行為吧!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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