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這一生都有那些成就,你了解多少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樂天,號香山居士,又號醉吟先生,祖籍太谷[1],到其曾祖父時遷居下邽,生於河南新鄭。是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唐代三大詩人之一。白居易與元稹共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與劉禹錫並稱「劉白」。白居易的詩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官至翰林學士、左贊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陽逝世,葬於香山。有《白氏長慶集》傳世,代表詩作有《長恨歌》、《賣炭翁》、《琵琶行》等。
官場:翰林學士:前期是兼濟天下時期,後期是獨善其身時期。白居易貞元十六年(800年)29歲時中進士,先後任秘書省校書郎、盩至尉、翰林學士,元和年間任左拾遺,寫了大量諷喻詩,代表作是《秦中吟》十首,和《新樂府》五十首,這些詩使權貴切齒、扼腕、變色。元和六年,白居易母親因患神經失常病死在長安,白居易按當時的規矩,回故鄉守孝三年,服孝結束後回到長安,皇帝安排他做了左贊善大夫。
江州司馬:元和十年六月,白居易44歲時,宰相武元衡和御史中丞裴度遭人暗殺,武元衡當場身死,裴度受了重傷。對如此大事,當時掌權的宦官集團和舊官僚集團居然保持鎮靜,不急於處理。白居易十分氣憤,便上書力主嚴緝兇手,以肅法紀。可是那些掌權者非但不褒獎他熱心國事,反而說他是東宮官,搶在諫官之前議論朝政是一種僭越行為;於是被貶謫為州刺史。王涯說他母親是看花的時候掉到井裡死的,他寫賞花的詩和關於井的詩,有傷孝道,這樣的人不配治郡,於是他被貶為江州司馬。實際上他得罪的原因還是那些諷喻詩。
貶官江州(現九江)給白居易以沉重的打擊,他說自己是 「面上滅除憂喜色,胸中消儘是非心」,早年的佛道思想滋長。三年後由於好友崔群的幫助他升任忠州刺史。
杭州刺史:元和十五年,唐憲宗暴死在長安,唐穆宗繼位,穆宗愛他的才華,把他召回了長安,先後做司門員外郎、主客郎中知制誥、中書舍人等。但當時朝中很亂,大臣間爭權奪利,明爭暗鬥;穆宗政治荒怠,不聽勸諫。於是他極力請求外放。822年,白居易被任命為杭州刺史。在杭州任職期間,他見杭州一帶的農田經常受到旱災威脅,官吏們卻不肯利用西湖水灌田,就排除重重阻力和非議,發動民工加高湖堤,修築堤壩水閘,增加了湖水容量,解決了錢塘(今杭州)、鹽官(今海寧)之間數十萬畝農田的灌溉問題。白居易還規定,西湖的大小水閘、斗門在不灌溉農田時,要及時封閉;發現有漏水之處,要及時修補。白居易還組織群眾重新浚治了唐朝大曆年間杭州刺史李泌在錢塘門、涌金門一帶開鑿的六口井,改善了居民的用水條件。
文學:白居易是中唐時期影響極大的大詩人,他的詩歌主張和詩歌創作,以其對通俗性、寫實性的突出強調和全力表現,在中國詩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在《與元九書》中,他明確說:「仆志在兼濟,行在獨善。奉而始終之則為道,言而發明之則為詩。謂之諷喻詩,兼濟之志也;謂之閑適詩,獨善之義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諷喻、閑適、感傷、雜律四類詩中,前二類體現著他 「奉而始終之」的兼濟、獨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視。同時提出了自己的文學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而他的詩歌主張,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諷諭詩的創作而發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現出重寫實、尚通俗、強調諷喻的傾向:「今褒貶之文無核實,則懲勸之道缺矣;美刺之詩不稽政,則補察之義廢矣。……俾辭賦合炯戒諷喻者,雖質雖野,采而獎之。」(六十八《議文章》)詩的功能是懲惡勸善,補察時政,詩的手段是美刺褒貶,炯戒諷喻,所以他主張: 「立采詩之官,開諷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詩》)他反對離開內容單純地追求「宮律高」、「文字奇」,更反對齊梁以來「嘲風月、弄花草」的艷麗詩風。在《新樂府序》中,他明確指出作詩的標準是:「其辭質而徑,欲見之者易諭也;其言直而切,欲聞之者深誡也;其事核而實,使采之者傳信也;其體順而肆,可以播於樂章歌曲也。」這裡的「質而徑」、「直而切」、 「核而實」、「順而肆」,分彆強調了語言須質樸通俗,議論須直白顯露,寫事須絕假純真,形式須流利暢達,具有歌謠色彩。也就是說,詩歌必須既寫得真實可信,又淺顯易懂,還便於入樂歌唱,才算達到了極致。
白居易對詩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補察時政。所以他緊接著說:「總而言之,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而作,不為文而作也。」 (《新樂府序》)在《與元九書》中,他回顧早年的創作情形說:「自登朝來,年齒漸長,閱事漸多,每與人言,多詢時務;每讀書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為時為事而作,首要的還是「為君」而作。他也說:「但傷民病痛,不識時忌諱」(《傷唐衢二首》其二),並創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諷諭詩,但總體指向卻是「唯歌生民病,願得天子知」(《寄唐生》)。因為只有將民情上達天聽,皇帝開壅蔽、達人情,政治才會趨向休明。
《琵琶行》與《長恨歌》是白居易寫得最成功的作品,其藝術表現上的突出特點是抒情因素的強化。與此前的敘事詩相比,這兩篇作品雖也用敘述、描寫來表現事件,但卻把事件簡到不能再簡,只用一個中心事件和兩三個主要人物來結構全篇,諸如頗具戲劇性的馬嵬事變,作者寥寥數筆即將之帶過,而在最便於抒情的人物心理描寫和環境氣氛渲染上,則潑墨如雨,務求盡情,即使《琵琶行》這種在樂聲摹寫和人物遭遇敘述上著墨較多的作品,也是用情把聲和事緊緊聯結在一起,聲隨情起,情隨事遷,使詩的進程始終伴隨著動人的情感力量。除此之外,這兩篇作品的抒情性還表現在以精選的意象來營造恰當的氛圍、烘托詩歌的意境上。如《長恨歌》中「行宮見月傷心色,夜雨聞鈴腸斷聲」,《琵琶行》中 「楓葉荻花秋瑟瑟」「別時茫茫江浸月」等類詩句,或將凄冷的月色、淅瀝的夜雨、斷腸的鈴聲組合成令人銷魂的場景,或以瑟瑟作響的楓葉、荻花和茫茫江月構成哀涼孤寂的畫面,其中透露的凄楚、感傷、悵惘意緒為詩中人物、事件統統染色,也使讀者面對如此意境、氛圍而心靈搖蕩,不能自已。
主題:題材集中是白居易諷喻詩的藝術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選擇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個主題,「一吟悲一事」,主題非常明確。為使主題更明確傳達給讀者,或詩題下加小序點明主題,或「卒章顯其志」突出主題。其次,白詩的藝術特色還表現在刻畫人物上,他能抓住人物的特徵,用白描方法勾勒出鮮明生動的人物形象。但白詩的詩意並不淺顯,他常以淺白之句寄託諷喻之意,取得怵目驚心的藝術效果。《輕肥》一詩描寫了內臣、大夫、將軍們赴會的氣概和席上酒食的豐盛,結句卻寫道:「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這是一幅多麼慘烈的情景。
閑適詩和諷喻詩是白居易特別看重的兩類詩作,二者都具有尚實、尚俗、務盡的特點,但在內容和情調上卻很不相同。諷喻詩志在「兼濟」,與社會政治緊相關聯,多寫得意激氣烈;閑適詩則意在「獨善」,「知足保和,吟玩性情」 (《與元九書》),從而表現出淡泊平和、閑逸悠然的情調。白居易的閑適詩在後代有很大影響,其淺切平易的語言風格、淡泊悠閑的意緒情調,都曾屢屢為人稱道,但相比之下,這些詩中所表現的那種退避政治、知足保和的「閑適」思想,以及歸趨佛老、效法陶淵明的生活態度,因與後世文人的心理較為吻合,所以影響更為深遠。如白居易有「相爭兩蝸角,所得一牛毛」 (《不如來飲酒七首》其七)、「蝸牛角上爭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對酒五首》其二)的詩句,而「後之使蝸角事悉稽之」(吳曾《能改齋漫錄》卷八)。即以宋人所取名號論,「醉翁、迂叟、東坡之名,皆出於白樂天詩云」(龔頤正《芥隱筆記》)。宋人周必大指出:「本朝蘇文忠公不輕許可,獨敬愛樂天,屢形詩篇。蓋其文章皆主辭達,而忠厚好施,剛直盡言,與人有情,於物無著,大略相似。謫居黃州,始號東坡,其原必起於樂天忠州之作也。」(《二老堂詩話》)凡此種種,都展示出白居易及其詩的影響軌跡。
詩歌理論:白居易的思想,綜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為主導。孟子說的「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是他終生遵循的信條。其「兼濟」之志,以儒家仁政為主,也包括黃老之說、管蕭之術和申韓之法;其「獨善」之心,則吸取了老莊的知足、齊物、逍遙觀念和佛家的「解脫」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貶江州司馬為界。白居易不僅留下近三千首詩,還提出一整套詩歌理論。他把詩比作果樹,提出「根情、苗言、華聲、實義」(《與元九書》)的觀點,他認為「情」是詩歌的根本條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與元九書》),而情感的產生又是有感於事而繫於時政。因此,詩歌創作不能離開現實,必須取材於現實生活中的各種事件,反映一個時代的社會政治狀況。他繼承了《詩經》以來的比興美刺傳統,重視詩歌的現實內容和社會作用。強調詩歌揭露、批評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詩歌表現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則。《與元九書》中他提出了著名的「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的現實主義創作原則。
他的這種詩歌理論對於促使詩人正視現實,關心民生疾苦,是有進步意義的。對大曆(766~779)以來逐漸偏重形式的詩風,亦有針砭作用。但過分強調詩歌創作服從於現實政治的需要,則勢必束縛詩歌的藝術創造和風格的多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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