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趙決戰長平之權責一體!
權責一體,就是要求權力和責任能很好的對應統一。可是現實卻存在著「有權無責,有責無權,大權小責」的現象,這其實對於一個國家的行政體系上是一個巨大的危害,在這一集中,我們就來探討一下:在長平大戰中,秦昭襄王、范雎、白起各自的權責。
我覺得范雎在後來的長平殺降事件上,是應該負有一定責任的。為什麼呢?作為秦國的丞相,如何處理趙國的降兵,如何安置趙國降兵,明明就是國家內政上的大事(準確的說是政治遠大于軍事),也屬於范雎的責任,可是范雎呢,卻是在「和稀泥」,其實也就是暗示著白起殺降。不僅如此,暗示完白起之後,還不敢出來擔當,既然你享有大秦丞相的職位,卻不為國謀;既然你知道誰都擔當不起這樣的責任,為什麼要讓白起獨自一人擔當呢?
所以,范雎是要負一定的責任,那麼誰負主要責任呢?毫無疑問是秦昭襄王。
秦昭襄王,作為一個強大帝國的君王,最高統治者,擁有著至高無上的權力,他的身上流淌三十多代秦國先君的血,身份如此之尊貴,地位如此之高,在面對長平處置趙國降兵這件事上,卻是選擇了迴避與推諉。秦昭襄王為了自己君王的顏面,為了自己在後世不留下罵名,名垂千古,秦昭襄王沒有承擔起自己應有的責任。
「你自己不願意承擔,憑什麼讓你的部下去替你承擔?」這是一個多麼淺顯的道理,可是下令斬殺幾十萬的降兵,從夏朝建立至今1800多年,從來沒有過,他害怕背負著「暴君」的罵名,對於後來的長平殺降事件,他只能是不知道的、不清楚、不了解的。後世的唐太宗李世民公正的說了這樣的一句話:
「白起為秦平趙,乃被昭王所殺……乃君之過也,非臣之罪焉。」
這邊我想說的是:權力和責任是一體的,你怎麼光享有權力帶給你的風光榮耀,卻對自己應負的責任視而不見。權責一體,有利於黨和政府的依法行政,有利於國家的長治久安,加快法制化進程。這也是為什麼最近幾年,我國一直強調「黨政一把手負責制」,加強對黨員幹部的監督管理,實現權責一體。
正是由於秦王和丞相的推諉,這也就註定了一個悲劇的誕生。
武安君白起,秦國的大良造上將軍,在他決定之後,也就註定獨自背負著千古「屠夫、儈子手」的罵名,白起,你的責任是否會過重,你的肩膀承擔的住嗎?在下一集中,我們來看一下白起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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