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沒簽婚前協議?德普:年輕人,我上次這麼任性離婚花了四千萬…
這兩天,哈里梅根因為婚禮的事又上英媒頭條了。
這次不是因為婚禮細節的曝光,而是這對王室夫婦婚前的必經事宜,婚前協議。對此,哈里王子很任性,直接宣稱,婚前協議他不簽了。
你們可能不太清楚不簽這份協議代表什麼?代表著,哈里王子對自己擁有的3000萬英鎊(約2億6千萬人民幣)財產毫不設防。
而且哈里王子的友人還透露:「他本人覺得這將是持久的婚姻,所以不需要簽署任何東西。」
王子這麼一番深情又霸氣的操作,驚動了媒體,也讓一大波吃瓜群眾羨慕不已,感慨梅根這簡直就是「嫁給了愛情」!
不過,說到婚前協議這個事,真算是現代情侶結婚前的一道考題了。簽還是不簽?簽哪些內容?好些小情侶可能還沒討論完就散了。
比如當年章子怡和以色列億萬富豪ViVi Nevo,就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因為她覺得這是男方不夠愛他的表現,拒絕簽婚前協議,戀情直接告吹。而名利場歷來不分國界,名人夫婦的婚前協議和結婚一樣,都是大戲。
我們是真愛,不簽!
說起皇室里拒簽婚前協議的王子,哈里就不是第一個。他的親哥威廉,當年結婚也沒簽。
而且時間也證明威廉並沒有做錯,和凱特結婚多年,經常同框秀恩愛,如今一家四口快變五口,簡直不要太幸福。婚前協議對他們來說,確實用不著,拿來寵寵老婆表個白也不錯。
畢竟,各國王室貴族裡寵妻狂魔其實真不少,時不時花式發糖,不簽協議這種,小事了。
不僅王室,娛樂圈這種愛情瞬息萬變的地兒,也有聲稱真愛不簽的。
比如水果姐和前夫布蘭德。兩人婚前布蘭德就對媒體說過,「希望我們的婚禮只閃爍愛情的光芒,所以出售新聞照片,簽署婚前協議什麼的就不必了。」
只是沒想到,聲稱想要平凡真愛的兩位,很快因為個性和生活習慣不和,走到盡頭。只13個月的婚姻,由於當時兩人沒簽協議,八卦的媒體估計按照法律布蘭德本來可以帶走水果姐差不多5千萬美金…(約3 .1億RMB)
布蘭德也是個紳士,最終一分都沒取,大概是覺得雖然沒保住真愛,也不想撕破臉吧……
而相比水果姐,德普和他的前妻離婚時,就鬧出了一場大戲。
50歲的德普,當初為了取得小他22歲的艾珀的信任和好感,就沒打算簽婚前協議。
但兩人婚姻僅維持了15個月,由於沒簽婚前協議,艾珀要求德普支付給她每月5萬美金的贍養費,還不加其它財產分割。
總而言之,這場離婚拉鋸戰打到最後,兩人都心俱疲。
吃瓜媒體最後進行了總結性發言,德普婚前近2億美元的身家,還敢不簽婚前協議,離婚上演這麼大齣戲,怨誰? 還乾脆直接勸解圈內各位,千萬不要學德普,結婚協議要謹慎對待......
我們簽了,還簽得很奇葩
說出來你們可能不信,其實像水果姐、德普這樣婚前不簽協議的,在圈子裡才是少數。許多名人不僅簽了,簽的內容還五花八門。
美國女演員珍妮弗·洛佩茲和男友本·艾佛力,也簽過一份很有意思的婚前協議,雖然最後倆人也沒結成婚。
協議規定,本絕不能出軌,否則就要給珍妮弗自己一半的財產作補償。
要求不能出軌還能理解,但是據說兩人的協議中,還規定了兩人一周的性生活不能少於四次.....emmmm....這規定真的很全面了...
臉書Facebook創始人馬克?扎克伯格和華裔妻子普莉希拉?陳,結婚前也簽過個類似風格的協議。
除了財產劃分,他們書面協定了,每周必須約一次會,連地點和時間都特彆強調,不能在公司和家裡,不能低於100分鐘。
總裁大大們日理萬機,還不忘強制規定約會細節,可見兩人真是想過一輩子了。
除了這種規定「生活方式」的婚前協議,還有另一種基本就是為了炫富吧。像金卡戴珊和侃爺,兩人都擁有巨額財產。
婚前兩人就書面規定,婚後卡戴珊自己賺的錢自己花,而吃穿住全是侃爺買單。什麼叫「你的就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這就是了...
還有Beyoncé和同是歌手的老公Jay-Z,兩人的婚前協議規定,婚後每生一個孩子,Jay-Z要給Beyoncé 500萬美元(約3千萬RMB)……
不過港真,碧神局每年年收入能上億,夫妻兩人被提名全球收入最高藝人夫妻不是一兩回了。兩人日常送對方禮物不是超跑,私人飛機就是買個島,這五百萬估計真不算啥……
他們真·大佬,6歲的Blue Ivy表示:五百萬算個啥,整個家都是我的…
簽了,真有用么?
不過話說回來,明星簽婚姻協議,應該還是覺得趁早把一些重要的問題達成一致,寫成書面,婚姻成功的機會更大。而且即使離婚了,也能減少一些糾紛,保障自身利益。
尤其是身價動輒上億的富豪們來說,僅僅是因為嫁娶,就讓另一個人毫不費力地分享一個家族的財產,憑什麼呢?
不過,你以為婚姻協議就能解決一切?
香港,世界平均面積內富豪最多的地區之一,關於豪門離婚的狗血糾紛簡直說不清。
在香港恆豐酒店大股東李德義的兒子,李建勤的離婚官司中,從來沒有進入過李家產業的妻子曾昭穎,就獲得了高達12.22億港元的贍養費 ....
媒體報道稱,當年李建勤和曾昭穎曾在公公李德義的要求下,簽署過婚後協議。而兩人結婚8年後,這位豪門富二代卻聲稱不想要孩子,不想有人和自己瓜分家產,和曾昭穎產生了分歧最終鬧到離婚。
曾昭穎向法庭提出了55億的贍養費,雖然最後只拿到了12億,但也遠比協議里規定的多了。
香港法庭判定的原則也很驚人了...法官覺得,依照這位富二代夫妻的奢華日常,3年花了5億多,豪宅,賽車隊還買了私人飛機。
為了保護女方的利益,不降低生活素質,離婚後的生活,至少一年也要3200萬吧……
這次的離婚糾紛當中,雖然兩個人簽了婚姻協議,但香港對待協議的態度不同,所以並沒有絕對承認的說法,而且兩個人的協議還曾因為取消過而失去效力。正是因為以上種種因素,才導致了這個香港史上超高額的離婚贍養費案。
總而言之,婚前協議尤其對名人夫婦來說,其實是一種心理物質上的雙保障,但是必須承認,即使簽了也未必能保障利益,而不簽也不代表就是真愛了。
畢竟,一輩子的婚姻這麼長,不管你是信奉物質保障還是相信真愛,最重要的還應該是實際的行動和經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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