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媽又不是我媽,憑啥要我辭職回家伺候?」
我媽跟說說過一句話,「婆婆在,做人媳婦一日都不能閑」。我能理解,我媽那個年代的女人,大多數是受婆婆氣、吃婆家苦的,只有等婆婆去世後,自己才能翻身做主。她們嫁給男人,就等於嫁給了整個家庭,相夫教子,伺候公婆。
可是如今時代不同了,越來越多的女人意識到,我僅僅只是結婚而已,並不意味著,我就要依賴男人,成為夫家生兒育女的工具,伺候公婆的奴僕。越來越多的女人意識到,靠山山會倒,靠人人會跑,只有靠自己,才最可靠。女人,只有思想獨立、人格獨立、經濟獨立才被真正的尊重。而對於伺候公婆這樣的事,恐怕大多數女人,都不買賬了。
小璐是個職場媽媽,收入還不錯,有八千左右,每天朝九晚六,白天上班,晚上帶孩子。白天孩子交給媽媽帶,晚上回家後自己帶著睡覺,媽媽就幫忙干點家務。而老公呢,上班比較忙,經常加班,家裡的大小事務,基本上幫不了忙。日子雖然辛苦,可還算安穩,突如其來的消息打破了家裡的平靜。
原來,小璐的婆婆生病了,需要長期卧床,急需人照料。而小璐的老公是獨生子,沒有兄弟姐妹。小路老公急得團團轉,自己工作又忙,總不能長時間請假去照顧親媽。這時候,就想起老婆,叫小路辭職去照顧自己親媽。
小璐哪裡願意啊,想想當初,自己坐月子的時候,婆婆都不情願來照顧,還是自己親媽伺候的,孩子也沒有幫自己帶,也是自己親媽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大的。論恩情,論辛苦,論回報,誰能比得過自己親媽?
於是小璐說:「你媽又不是我親媽,憑啥要我辭職伺候?要辭職也是你自己辭職去照顧。」
老公也很無奈,小璐說的都是實情,當年媳婦兒需要親媽的時候,沒有幫把手,現在需要人照顧了,自己又脫不了手,總不能委屈老婆吧?這時候才真正讓自己頭疼。
網上關於媳婦到底有沒有義務養公婆的話題,討論的熱火朝天。我認為,「義務」這個詞用的不對。什麼是義務?那就是責任。誰才有責任啊?當然是自己的直屬親人啊。
比如,你未成年時,爸媽有義務供你上九年義務教育,有義務撫養你到18歲成年。如果你在未成年時犯錯誤,父母有直接責任。
再比如,你爸媽老了,生病了,你有義務贍養,你有責任照顧,有錢出錢,沒錢出力,贍養父母不以你是否出嫁為標準。也就是說,即使你嫁人了,你父母還是你父母,法律上就有規定你還得贍養。
當然了,法律規法律,法外有情。幾千年的老規矩要求女人,嫁人從夫,講究家和萬事興,互相扶持。但就從文中小璐的經歷來看,我不認為小璐的做法有什麼錯,就換做是我,我也不願意。
既然家是講究互相扶持,互相幫助的,那麼,在兒媳婦生兒育女,需要人手幫忙的時候,公婆在哪裡?是否支援一把?不要拿公婆帶大兒子已經很不容易,沒有義務帶孫子這樣的話,那簡直是自己打臉。不看僧面看佛面,幫媳婦,實際上是在幫自己的兒子,更是在幫自己。誰沒有老的病的那一天?你以為你能指望自己的兒子養老,床前床後伺候?
很少!男人,幾乎是不可能為了父母,放棄工作,去照顧他們,更多靠的是女兒和媳婦去端屎端尿。原因很簡單,自己還有家庭要等著自己去養家糊口,自己還有未完成的責任和義務要去完成,也就是前面說的,兒子未成年,就有義務撫養他成年,就有責任給他提供衣食住行。
生活啊,是一個輪迴,哪一個環節脫軌了,就無法繼續前進,很難做到兩全其美,瞻了前顧不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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