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身份證上,居然有四處語病!
——每天在這裡,遇見生活,遇見藝術——
沒想到,
一張小小的第二代身份證,
竟被漢語言專家們
挑出了四個值得商榷的語病。
挑語病的
是上海《咬文嚼字》編輯部的專家。
不過這一咬文嚼字,
把我著實嚇了一跳,
趕緊翻出身份證對照,
一看,還真是。
NO.1
「二代證」印有照片的一面
有「公民身份」字樣,
而另一面則印有
「居民身份證」五個大字。
那麼,
持證人的身份
到底是「公民」
還是「居民」?
須知,
這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法律概念。
NO.2
「公民身份號碼」表達不妥,
因為「身份」不具有數字性,
只有「公民身份證」
才能被編成一個個號碼。
NO.3
用「出生」來指某年某月某日,
屬於不規範。
「出生」
包含了出生地與出生日等要素,
若要指具體的生日,
就只能寫明是「出生日」。
NO.4
持有長期有效身份證的人,
其「有效期限」標註為
"從某年某月某日到長期」。
「長期」是一個過程,
不是臨界點,
沒有「到長期」一說。
《咬文嚼字》主編郝銘鑒說,
看到如此錯誤百出的
用語、用詞、用字的混亂狀況,
真的內心十分蒼涼。
這四大語病,
後三個是技術性的,
第一個居然
混淆了公民和居民的概念,
可是大問題。
用了七八年,
居然沒想到。
身份證出錯,
儘管不是第一次,
還是讓人吃驚。
本來表明「身份」,
漢語一向慣用「身分」一詞。
不料第一代身份證一頒發,
數億人立即擁有了「身份」,
誰還好意思堅持自家「身分」?
詞典也只好兩詞並列,
以示不偏不倚。
按語言學家、北大教授王力意見,
「身分」比「身份」合理。
還有文章直言不諱,
「身份」之「份」,
其實就是一個錯字,
當初不知是哪位高明隨手寫就,
貽害國人。
漢字改革總體趨勢是去繁就簡,
哪有趨簡就繁的?
所以「身份」一詞不是約定俗成,
而是官定民成,
不得不成。
2002年國家公布《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
沒有規範「身份」「身分」哪個為推薦詞形,
不是不想規範,
實在是另有隱情。
整理別的異形詞,
依照通用性、理據性、系統性
三個原則就夠了。
對待「身份」和「身分」,
還得考慮一個糾錯成本問題。
如果確認「身分」為推薦詞形,
國家權威部門頒發證件
總不能使用不規範異形詞,
現有「身份證」都得更換。
假如更換一張「身份證」需要20元,
換上10億張,
就得200億元。
文字賬不敵經濟賬,
「身份」、「身分」不和平也得長期共處下去。
第二代身份證舊錯未改,
可以理解;
又添新錯,
不好理解。
分明是同一個持證者,
正面持有人為「公民」,
背面卻成了「居民」。
「居民」是指居住在一國境內,
受該國管轄的人。
居民不僅包含本國人,
還包括外國人、多國籍人和無國籍人。
「公民」卻是指具有一個國家國籍,
並根據該國的法律規範享有權力和義務的自然人。
不錯,
我國一直使用「居民身份證」這個概念,
就連2003年所頒法律也稱為《居民身份證法》,
所以在未改為公民身份證法之前,
身份證上印「居民」,談不上違法。
可是身份證畢竟不是同義詞詞典,
完全沒有必要正面、背面各印一詞,
何況二詞內涵上大有差異。
電影《瘋狂的石頭》
道哥教訓小弟時有一句台詞:
「素質,注意你的素質!」
成為2006年流行語。
從身份證一錯再錯看,
素質問題確實是個大問題。
第一代「身份證」所以「身份」橫行,
是頒布者文化素質有問題。
第二代身份證所以「公民」、「居民」並行,
是頒布者法律素質有問題。
而至今不聞官方解釋,
同樣還屬素質問題。
若是連句「不好意思」都不肯說,
犯起錯來大概也沒什麼不好意思的。
身份證至今只頒發了兩代,
兩代都出現了差錯,
若不注意「素質」,
第三代出不出錯,
還真不好說呢。
來源:咬文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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