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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是兒戲

最近,接到好幾通諮詢離婚的電話。有問財產如何分配的,有問孩子撫養權法院一般咋判的,還有問打官司請不請律師,請的話多少錢的。說實話,好多問題我只能回答,這個要看證據,這個要看法官,這個要看你自己怎麼想。

朋友們,每一個案件的情況千差萬別,還真不是我推諉或者敷衍你。

今天就來說說我曾接觸過的離婚案件吧。

(1)

第一個要說的案件我不是主審法官,是合議庭成員。男方向法院申請再審,要求撤銷原生效的判決,並重新判決其不再承擔女兒的撫養費,理由是女兒不是他親生的,並且附上親子鑒定報告。

看卷宗材料,在原審中男方還曾經極力向法院爭取過女兒的撫養權,向法官深情陳述從女兒生下來,他非常疼愛她,那真是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摔了。法官當時出於女兒還小,女方也強烈要求撫養權等多方面考慮,把女兒的撫養權判給了女方。誰知現在鬧了這麼一出。

通知雙方到法院聽證,法庭上,主審法官問女方:「男方做這個親子鑒定報告你知情嗎?」

女方:「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去做的,他沒告訴我。」

法官:「那這個鑒定報告的結論你認可嗎?」

女方陳默不語。

男方忍不住了,「你別他媽一副委屈樣,實話實說吧。」

女方:「我認,這個孩子確實不是他的。」

男方:「那你總得讓我死個明白,孩子是誰的?」

女方:「我也不知道是誰的。」

得,聽證可以結束了。再說下去,雙方可能得打起來。

其實,這個家庭可以說非常富裕,兩人白手起家打拚出了非常不錯的家業,卷宗中提交的三口之家的照片,男人大笑把女兒高高的舉過頭頂,女人也一臉燦爛的笑容看著父女兩人,看起來是那麼的幸福。他們之前起訴離婚的理由僅僅是感情不和,我們不知道男方在判決離婚後是通過怎樣的事發現了女兒不是他親生的,但我們知道,他肯定經歷過相當痛苦的一段時間。撫養費不是給不起,而是他忍受不了這樣一個屈辱。

案件結案後,我們還在討論,這個男人高大帥氣,女人卻長相一般,女兒正因為和媽媽長的一模一樣,才讓男人從未產生過懷疑。可婚姻真不是電視劇里演的那樣,一個長相一般的女人找了一個非常帥氣的男人,就一定是這個男人有出軌的可能。

(2)

第二個案子就是我主辦的。一對80後離婚,女兒2歲,這一對恰恰是女方申請再審,認為原審判決判定的撫養費過低,要求增加撫養費。

這兩人是大學同學,從上海到成都,一路艱辛打拚著,後來在成都結了婚、買了房、生了小孩,就因為女方懷疑男方在她坐月子期間出軌起訴離婚。看完卷宗後,已經可判定,女方申請再審的理由不能成立,但我產生了給他們倆做工作,一定說合的念頭。

我先見了女方。

可以說她給我的第一印象非常不好,頭髮油膩的粘在一起,臉上也泛著油光,她長的很清秀,身材也好,可穿了一套並不合身的衣服,松垮垮地耷拉在身上。

我問她:「你之前提離婚的理由是懷疑他有外遇,你是有確鑿的證據么?」

這一個問題彷彿打開了她泄洪的閘門,整整半個小時,她從兩人談戀愛說到在上海打拚的不易,從結婚說到懷孕跟婆婆的不和,從男方以前對她的甜言蜜語到現在的冷漠寡淡。她的言談間全都是這個男人的不是,我突然問了一句:「這個男人不是你自己選的么?」

她一下子瞪著我,半天說了句:「可他變了呀,變得不是以前那個他。就在我剛生完孩子沒幾天,他說跟我說公司要派他去杭州出差半個月,他就不能請假么,我這麼辛苦地給他生了孩子,他說走就走,就把他媽叫來給我做飯,肯定是跟哪個女人一起出去的。關鍵是他媽不愛乾淨,萬一把細菌帶給孩子怎麼辦?」

談到這裡我知道已經沒有談下去的必要了。

第二天,我見了男方。

男人瘦瘦的,帶著一個眼鏡,身著一套深藍色的西服。

我問他:「你想不想複合?」

他:「其實我從來沒想過離婚,從頭到尾都是她提的離婚。她所謂的外遇根本是子虛烏有,我們這種IT公司都是男人多女人少,再說了我一個農村出來的孩子要在城裡站穩腳跟,必須比別人努力更多才行。這家公司我才去不到一年,哪裡敢休假。」

我:「你媽媽和你老婆的矛盾很深嗎?」

他:「其實我媽就是一個農村婦女,她就是嫌棄我媽臟。之前鬧著要離婚的時候,我媽就回去了,她說希望我們不要離婚,她以後不來就是了。我感覺我老婆可能坐月子的時候就有點產後抑鬱,可我那時候沒注意那麼多,出差在外也沒有更多的給她關心,所以她誤解我有外遇。對我來說,養一個家其實已經很累了,哪裡有精力再去外遇。」

其實聽到這裡,我已經沒有了說合兩人的念頭。

我:「現在女方申請增加撫養費,你什麼意見?」

他:「給唄,孩子是我的,該我養,但之前離婚的時候我的積蓄基本都給她了,如果一次性要拿十幾萬,我還真的有點困難。」

我:「我給她做做工作吧。」

後來我反覆在雙方之間打電話,做工作。一面勸女方考慮雙方的感情,能不能把金額壓一些,或者讓男方分期給,畢竟每個月男方也要另給撫養費。一面又勸男方畢竟是女人帶著一個孩子也不容易,又是給孩子的撫養費,能多給就多給點吧。

我就像一個人格分裂者,給女方說男方的好,給男方說女方的不易。終於雙方達成了一致,同意一次性給。就在我擬定調解書的當天,我又接到了女方的電話,「法官,我早上說的那個金額不行,我媽說要再加5000千,不然不同意調解。」

我頓時一個頭變成兩個大,「你知不知道,那筆錢都是男方賣了老家的房子湊的?」

她:「反正我媽說的,要再加5000千,不然就不同意。」

我再也不想聽下去,直接掛了電話給女方的律師撥了過去,說明了情況後,她的律師無奈的表示,「法官,很抱歉,我已經沒辦法再幫你做工作了,我已經跟她辭了這個代理,真的,太難溝通了。」

掛斷電話,我又給男方去了電話,說明情況。

沉默半晌後,男方回話了:「法官,你知道情況的,我確實多一分都拿不出來了,我不可能再把我現在的房子賣了,讓我的父母跟著我住橋洞、喝西北風吧,你照實判吧。如果判決我該給多少,我賣血都給。」

最後,依照法律裁定駁回了女方的再審申請,她一分錢也沒拿到。

等她拿到裁定的時候,她告訴我,可以接受之前的調解意見。

我說:「對不起,裁定已經下發生效,我沒有辦法再調解了。」

不作不死,她應該算是一個典型吧。

(3)

第三個故事不是一個案件,而是我身邊發生的事。

男方是我認識的朋友,80後,秉承著先成家後立業的打算,他很早就結了婚。婚後不久兩人就有了孩子。男方見家也成了,孩子也有了,該出門打拚事業了。於是開始了跑業務的創業之路,人說,勤勞的人總會得到收穫。只幾年,他的事業就做的風聲水起,家業也越積越厚實。

最開始的時候他老婆還在經營著一個小店,等他事業做起來後,他心疼老婆起早貪黑,讓她關了小店,在家做全職太太。男方的媽媽身體好,也非常能幹,之前一直在幫他們帶孩子,做家務。等女方閑下來了後,也不願丟手,仍然孩子、家務全部包攬,女方就徹底沒了事做。

這一閑下來,她就沒了精神依託,整天不知道做什麼。男方怕女方無聊,有時也帶著她出差,出去了幾次後,女方覺得很累就再不跟著去了。男方就把她留在家裡,讓她陪陪兒子,跟朋友出去玩,打打牌,旅旅遊什麼的。可就是在這一次次的玩耍中,女方和一個男的好上了。

最先發現女方不對的是婆婆,可誰也沒想到,婆婆怕自己兒子知道了兩人會鬧矛盾,給瞞下來了,只是找借口讓女方自己多時間帶兒子,沒時間出去玩。更沒想到的是,女方因為長時間沒有見那個男人忍受不了,在男方回家後,自己跟男方坦白了,並要求離婚。

男方知道後,沒有怪女方,他只是自責自己沒時間陪她才讓她覺得空虛。他給女方保證,會轉移自己的工作重心,會多陪她,之前的事他可以不計較,只要她不提離婚。

可這時的女方已是吃了秤砣鐵了心,非要離婚,並聲明自己什麼都不要,凈身出戶,兒子也給男方。

男方給了女方一個月的冷靜期,可一個月後,他們的婚姻還是沒保住。

男方離婚後,徹底傷了心,五歲的兒子扔給父母帶著,自己遠走他鄉,每年只回來兩次看望父母和兒子。五年後,男方又結婚了,這次是一個小他很多的女生。據說,是那個女生追的他,死纏爛打了幾年他才松的口。女生對他的兒子也很好。

可他十歲的兒子已變得非常內向,不願和人說話,大人們聚會的時候,其他的小朋友都在一起玩,他兒子就一個人坐在角落裡打遊戲。奶奶說,孩子在學校受了欺負從來不回家說,都是爺爺送他上學的路上聽其他同學說才知道的,孩子就這樣一天天變得不愛說話了。

他很自責,說自己最對不起的就是兒子,那時候年輕,只覺得自己受了傷,其實最受傷,最該疼的是兒子。

我是他兩段婚姻的旁觀者,在他離婚後,我們通電話時我就提醒過他,要關心他兒子,不要孩子沒了媽媽,又在心靈上沒了爸爸。可那時候的他只顧得自己療傷,對此,並沒有引起重視。

孩子,才是他們這段婚姻的最大受害者。不論他現在的老婆怎麼關心、怎麼愛護,可孩子最需要父母的那段時光,已經過去,給孩子造成的傷害已無法彌補。

每一段幸福的婚姻幸福的內容大都相同,

每一段分手的婚姻分手的緣由各不相同,

但幸與不幸,皆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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