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使用免疫治療後產生肺臟毒性怎麼辦?大咖教您如何處理
基於免疫檢查點的PD1治療在激活免疫T細胞的同時,似乎也放開了「剎車」,衝殺腫瘤細胞的伴隨之下,有時候也會在機緣巧合中牽累到正常細胞,呈現出可表現在全身各種器官的自身免疫性炎症。這種特殊的AE是PD1免疫治療獨有的,也是很多臨床醫生使用免疫藥物「望而卻步」的絆腳石。其中肺臟毒性就是其中最常見的AE類型。但實際上,免疫治療用於臨床治療已經有3年多的時間,雖然仍然有很多謎團未解,但目前針對免疫治療毒性已經形成了權威的處理指南:ESMO、SITC、NCCN毒性處理指南。在CSCO-IO高峰論壇會議上,就有專家就肺毒性的處理做了臨床管理經驗及思路,供各位同道學習。
免疫治療的肺毒性臨床管理
PD1免疫治療在肺臟產生AE的表現形式多樣,主要包含以下四種:原因不明的遷延性肺炎、非特異性間質性肺炎、過敏性肺炎、急性間質性肺炎/ARDS。其中最常見的就是急性間質性肺炎。
(小編有話說:在我們接觸到的使用PD1的患者中,肺臟毒性的患者發生率並不是很高,但是確實有幾例患者出現過,多表現為使用至少2次以上,持續發熱不退,中高熱為主,固定發熱模式,伴逐漸加重的喘憋,懷疑肺部感染卻無陽性菌可尋,早期肺部呈現輕微的間質改變,晚期就表現為大片的間質炎症。CRP很高。)
目前三大指南對此的處理共識是很相似的,總體在輕度情況下,停止或延遲免疫用藥,排查感染(包含肺孢子蟲感染)、監測基礎指標及癥狀變化、無感染或使用抗生素48h無效情況下追加激素(強的松1mg/kg),48-72h仍無效的情況,考慮3級處理,增加激素用量2-4mg/kg,同時CT及支氣管鏡明確病因,進行相應的呼吸支持。如2-3天後繼續惡化,可考慮免疫抑製劑如英夫利昔單抗、MMF或環磷醯胺等。具體參見指南,下文有鏈接。
(小編有話說:早期處理是關鍵。在幾例肺毒性的患者中,如能早期發現,患者一般都會有表現如發熱乏力、肺部癥狀等,低劑量的激素基本即可控制。在無法區分時可激素抗生素同時使用。)
肺毒性治療後的再應用相關問題
發生肺毒性恢復後能否再使用免疫治療。肺毒性的激素治療應緩慢減量,4-6周為基礎,恢復至1級以下。3級以下可考慮再次使用,半數患者仍然會出現相同AE或新的AE。激素的干預治療似乎對免疫療效並無影響,有試驗數據顯示。另外,AE的出現似乎與療效之間並無絕對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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