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曬「別人家的年夜飯」,被行政拘留五日

前言

春節的假期已經過去了,在這短短七天中,有人開心過大年,有人卻在拘留所中度過……

2018年2月15日(除夕)晚7時左右,網友「一車當先cars」在微博發布了一條名為「別人家的年夜飯……」的狀態,並配圖一組擺放在廚房裡待烹制的熊掌、穿山甲、鱷魚等野生動物的圖片,引起了大量網友的評論與轉發。

(該微博已刪除)

接到網友的舉報後,國家林業局迅速通過官網微博予以回應,向廣大網友徵詢圖源及「一車當先cars」具體信息,同時通報當地公安機關進行查證。

2018年2月16日(正月初一)下午,網友「一車當先cars」發文稱圖片是網上下載後p過的圖只為博取粉絲點擊量及閱讀量,實際並無此事,為此向廣大網友道歉。

(該微博已刪除)

經公安機關查證,該網友為博取點擊量,且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從網路上下載野生動物圖片,並編輯「別人家年夜飯……」發布在微博,導致該信息在網路上廣泛傳播。目前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已被行政拘留五日,涉案圖片來源警方還在進一步追查。

警方提醒: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根據法律規定:在網路編造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尚不構成犯罪誒對,將依法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法規: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半步橋街金泰開陽大廈3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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