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錢財和糧食,為何古代戰爭唯一不能放過的就是女人?
母系氏族社會之後,現代女權開始之前,這幾千年的歲月,女性地位堪憂,戰爭期間,尤其悲慘。
題目中所說的「除了」錢財和糧食,顯然意指女性的不幸還有其他的並列名詞陪伴,很遺憾,許多戰爭史上,女性恰恰就代表著「錢財」和「糧食」。
女性的「財富」屬性不難理解,不管是打著奴隸、婢女還是小妾的名義,女性是一種商品,可以用來買賣,越年輕越增值,反之則貶值。
曹操的第三子曹彰,就做過以妾換馬的交易,到了元朝末年,張士誠的女婿魏紹元「購得一女做妾,價三錢」 。可見,市場多變,到了戰亂年代,貶值更加嚴重。
除了「錢財」和「糧食」的屬性,女性的繁衍能力代表著一個部落、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希望。在戰鬥男性群體之間各種名義和前提的相互殺戮下,戰鬥男性的死亡率更高,勝利者出於安全考慮,往往會毫不容情的殺掉對手的男性戰俘,年紀小的男性未來也會成長為復仇者,完全可以除掉,省的屆時徒增煩惱。對於女性來說,往往得到被保留的命運,充實到己方陣營中,可以縱慾享受,更可以收穫縱慾享受後的副產品——帶有勝利者基因的下一代人口。
而人口,又恰恰是古代戰爭獲得勝利的最關鍵因素
其一,古代戰爭打的基礎就是人數的比拼。你有5000人的軍隊,我有50000人的軍隊,十個砍你一個你說你怎麼贏,掠奪女人也是為了多生娃長大了好繼續打仗。
其二,女人一般比男人柔弱,還可以幹些後勤服務的工作。控制女人比控制青壯年的難度低多了,也不擔心反抗。
其三,可以給士兵宣洩戰爭所帶來的恐懼。女人在古代戰爭中的命運很悲哀,特別是被俘虜的女性,白天需要做很多後勤洗衣、縫補等力所能及的活,晚上還會被士兵玷污。
其四,充作食物。在五胡亂華、唐末的時候,大量的人口特別是女性被驅趕著,充當食物,還叫「兩腳羊」,這在現在是不可想像的。
事實上即使時至今日在部分男性眼中女性其實就是用於滿足自身慾望和傳宗接代的工具——當然這本身也不能說就是錯誤的,畢竟對任何物種而言:生存和繁衍都是基本目標,所以食慾和性慾就成為所有物種的基本屬性。這點在我們人類的早期進化過程中其實和其它物種並沒什麼不同,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婚」字就是一個女子被人打昏,那麼昏倒之後打人者幹了啥呢?用腳趾頭也能想到吧。然而人類在經曆數百萬年的進化歷程和數千年的社會文明演進後是和其它物種有區別的,所以今時今日我們不應當簡單將女性物化——只把她們視為滿足自身慾望和生育的工具。
文明的演變是需要過程的,事實上在過去漫長的歷史歲月中將女性視為滿足自身慾望和生育的工具這種思想可以說是相當有市場的。古代社會的人主要分為農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無論是種地或是放牧對體能處於相對弱勢的女性而言都是較為繁重的活,於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既然維持部族生存的主要勞動是由男性從事的,那麼男性也就掌握了話語權和支配權。然而古代社會的生產力實在太低下了,以致於任何風吹草動都有可能將農耕民族的糧食和游牧民族的牲畜毀滅殆盡(這點在游牧民族身上表現更明顯,所以但凡有什麼風吹草動他們往往就會南下牧馬)。惡劣的生存環境迫使古人必須擴大生產——在風調雨順的時節儘可能多儲存物資以備不測,可無論是農耕經濟或是游牧經濟都需要大量資源作為支撐——這其中有一種相當重要的資源就是充足的勞動力。
問題在於:儘管男性憑藉自己體力上的優勢掌握了話語權和支配權,但卻無法靠自己繁衍新生的勞動力,不過男性明確知道通過和女性的結合可以實現這一目的,於是女性就成為掌握了話語權和支配權的男性眼中可以任由自己爭奪的資源,而且是一種稀缺資源——男人們會為了爭奪這一資源打得頭破血流。在當時的男性眼中爭搶女人其實和爭搶錢財、糧食一樣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生存所需的資源而已——事實上這種現象不只人類社會存在:很多雄性動物都會在發情期和同性戰鬥以博取異性的青睞。
由此可見:將女性物化為滿足生理需要和生育工具的現象是人類進化歷史上的一個必經階段,這種現象是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而逐漸消解——人類歷史的發展軌跡足以證明這點:越是文明進化高的民族此類現象越少;越是文明層次低的民族這種現象就越發嚴重——中國古代史游牧民族總愛掠奪中原女子,我們卻很少聽說中原王朝有大規模掠奪外族女子的現象,原因其實很簡單:游牧經濟的相對脆弱性促使他們這樣做;而農耕民族由於生活相對有保障,反而會較少出現此類現象。事實上時至今日除了伊斯蘭國這樣的極端組織,任何一個文明國家都不敢公然認為:在戰場上擄掠敵方女性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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