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軍型四代機並非「白手起家」:兩項關鍵技術早已攻克
近來,兩則關於美國F-35戰機的新聞頗為引人關注。一是美海軍陸戰隊F-35B戰機在東海完成多次起降訓練後,已隨「黃蜂」號兩棲攻擊艦返回位於沖繩的基地;二是美海軍F-35C艦載機確定將於2021年登上「卡爾·文森」號核動力航母,實現首次海上作戰部署。作為美國第二款四代隱身戰機,F-35A是空軍型,F-35B/C均為艦載型。F-35A已實現海外部署,F-35B/C則一個實現了首次海外部署,一個3年後就會實現。總體來看,雖然我國陸基型四代隱身戰機殲-20形成戰鬥力的速度不慢,但艦載型四代機卻仍存在於傳聞中。那麼在艦載型號上,我國軍工能否像殲-20戰機研製那樣再創奇蹟?
3月17日,美國海軍F-35C艦載機降落在「林肯」號航母上。
其實,可能與不少國內軍迷的印象不一樣,我國在隱身艦載機研究方面並非一片空白,此前有關飛機研究所已進行過多年的預研暫且不算,就「隱身」與「艦載機」兩項關鍵技術,我國不是已經取得了歷史性成功嗎?沒錯,這裡說的就是殲-20隱身戰機和殲-15艦載機。看到這裡,希望先別急著開噴,可以多點耐心看看接下來的分析。
雖然殲-20戰機由成都飛機設計研究所負責研發,但並不是說隱身戰機的所有技術和設備都由成飛所負責。國產四代機是我國的戰略性重點工程,其上下游一整條研究、設計、製造鏈條,包含了全國「一盤棋」式的大量企業、機構。所以殲-20的研製成功,是成飛所的成功,更是我國隱身飛機工程的成功。那麼由於殲-20的研製成功,我國軍工在四代隱身戰機上獲得全面突破,所有獲得的技術、工藝、設備、製造等方面成果,對於我國第二款四代機項目來說,都是「共享」的狀態。
我國軍工單位並不同於美國的航空工業巨頭,不會互相之間採取「技術封閉」。任何新技術都是為了一個個重點型號服務的。
比如殲-16多用途戰機,其核心裝備機載雷達,就與殲-20戰機的雷達屬於同一系列產品。
所以,對於近來愈演愈烈的傳聞:FC-31隱身驗證機將被改進成為中國第二款四代機、海軍首型隱身艦載機,起碼在隱身飛機設計和技術這方面,FC-31設計方瀋陽飛機設計研究所目前能拿到的籌碼,要遠遠多於當年成飛所研發殲-20的時候。
雖然FC-31驗證機無論是氣動布局、機體結構、動力系統,還是子系統的機械化、信息化水平都還達不到中國海軍對隱身艦載機的要求,但沈飛所如果真的獲得了國產隱身艦載機的設計資格,即使要對FC-31進行重大改進設計,甚至將其從「雙發中型機」改進成「雙發准重型機」,手頭的籌碼可並不少。成飛所「白手起家」將殲-20從隱身驗證機變身為空軍現役戰機,花了5年10個月時間。沈飛所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將FC-31隱身驗證機變成海軍隱身艦載機,還可能耗費超過5年時間嗎?
殲-20隱身驗證機第二架2002號。
最關鍵的隱身技術已有豐富成果可以參照和借鑒,那麼第二關鍵的艦載機設計製造,恰恰是沈飛所的拿手活兒。起碼在國內航空軍工單位中,到目前為止只有沈飛所設計了唯一一款國產艦載戰鬥機殲-15。所以在艦載機必須的機體結構加強、機身強度設計、起落架專門設計等專門方面,沈飛所就是國內最有經驗的航空科研單位了。
公開消息顯示,沈飛所在成功研製出殲-15艦載機後,又相繼設計了殲-15彈射型艦載機、殲-15電子戰艦載機等後繼型號。而且,這些後繼型號都應用了機載相控陣雷達、新型座艙顯示終端、PL-10/15空空導彈、電子戰莢艙等國產四代、3.5代戰機的技術和武器裝備。從艦載機設計這方面來看,沈飛所已經從原來的三代機階段向四代機階段邁出了好幾步。
殲-15戰機的繼續改進應用了不少四代機、3.5代機技術。
所以,如果沈飛所已經拿下了國產隱身艦載機項目,那麼他們在「隱身設計」「艦載機設計」兩方面可借鑒和參照的技術經驗,其實相當不少。而且,殲-20從驗證機首飛到量產機服役用了5年多時間,殲-15從原型機首飛到正式降落在遼寧艦上,也不過花了3年時間。那麼在FC-31隱身驗證機已有1.0版、2.0版數架原型機不斷試飛的情況下,哪怕需要改進到3.0版,甚至4.0版可能才能滿足中國海軍對隱身艦載機的要求,所耗費的時間總體上也不會超過殲-20吧?
網友繪製的中國海軍隱身艦載機想像圖。非常感謝作者。
更何況,美海軍陸戰隊的F-35B垂直/短距起降隱身艦載機已經實際部署到家門外,美海軍的F-35C常規起降艦載機3年後就會隨著第五艦隊的核動力航母實際部署到亞太地區。對比來看,中國海軍隱身艦載機未來批量服役的時間,不可能晚於2021年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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