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2500多例抄家案,都有什麼原因?
目前通常使用的「抄家」一詞是一種口語化的表達方式,在歷史上的官方典籍文獻中其實並不常見,直到清代雍正之後隨著抄案大量出現,「抄家」作為約定俗成的語彙才逐漸「登場」於正式文獻。
雍正
那麼在清朝,到底犯了什麼事才會被抄家呢?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謀逆反叛及奸黨
清初各地尚存抗清勢力,抓獲後皆以「逆叛」定罪並籍沒家產,因此順治時期這些案件數量眾多。
清朝國勢定鼎後,「叛犯」數量減少,此後二百多年內因逆叛而抄家的情形存在兩種: 一是中央政治權力鬥爭中失敗的權臣包括其黨羽在內的一批人眾,如被康熙除掉的權臣鰲拜; 一是地方上發生的反叛事件,如乾隆五十二年(1787)台灣林爽文案,都涉及抄家。
康熙除鰲拜
從數量上,清代所有因逆而被抄的案例共509例,約佔總體的20%,居各種事由的第二位。
二、貪腐
貪腐在清代抄家中是最常見的理由之一,如1781年甘省貪腐案,主犯王亶望據說貪污達「三百萬兩」; 1799年和珅被抄出巨額家產,亦顯屬貪污。
和珅被抄家
從數量上,以貪腐獲罪被抄的案例達478例,佔19%,僅次於逆罪而居第三。
三、虧空
《清會典》中對於虧空有明確而具體的追賠細則,概括而言,虧空並不立即導致抄家,如果超過一定限期,才抄沒家產「抵賠」。
在清代抄家的各種理由中,虧空因其目的在於彌補「公」項,因此從某種程度上最具「正當性」。但實際情況亦不簡單,由於虧空在清代相當普遍,因此也極易成為官員獲罪的理由。
因虧空被查處的案例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內務府官員和商人。清代凡織造、榷關監督、鹽政等多由內務府派員前往料理。《紅樓夢》家族原型曹氏父子歷任江寧織造,雍正六年(1728)即以虧空治罪被抄。
紅樓夢
在數量上,因虧空而被抄的案例數量最多(837例),佔33%,位居抄家罪由之首。
四、文字獄
清代文字獄獲罪者主要以下層士紳為主,最知名的幾則案例主犯皆舉人、貢生; 少數幾例兼及官員,如乾隆二十九年秦州知州賴宏典「書寫逆詞」。
文字獄被抄者在數量上與其他幾類事由相比並不高,目前有記載者僅見25例(佔1%),但在清代的抄案中有一定代表性。
其他被抄家的原因還有各種失職敗檢、軍事原因、連帶等,約佔清朝抄家案的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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