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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19歲華裔富二代連開數槍殘忍殺害家暴父親,疑替母頂罪,法官卻當庭釋放,案情依舊撲朔迷離

近日,小編了解到一樁華裔家庭內部的惡性兇殺事件,算是一樁懸案吧,感覺即使最後結案了,案情仍舊撲朔迷離,令人浮想聯翩,腦洞大開,忍不住要和大家分享下。

該案的兇手是一位前途無量的19歲華裔少年,他用殺傷力極大的散彈槍在家中書房對著自己親生父親的頭部,胸部,面部近距離連開數槍,槍槍斃命。後被警方逮捕,被控二級謀殺,出庭接受審判後竟又被法官當庭釋放。這樣的審判結果,讓人忍不住想要了解該案的具體細節。

華裔少年成績優異,性格開朗

該案中被控二級謀殺罪的是位名叫查爾斯·譚(Charles Tan,音譯,文中簡稱小譚)的美國華裔少年,當時年僅19歲,就讀於康奈爾大學二年級。他是一個出生在加拿大的二代華裔移民,父母都來自中國,還有一個哥哥。

圖為查爾斯·譚

小譚在初中時隨父母移居美國紐約州,家境富裕,他父親譚凌(Ling Tan,音譯)非常有商業頭腦,在柯達公司工作了20多年後自立門戶,成立新公司,專攻圖像感測技術。後來隨著公司業績一路飆升,公司市值達到了5000萬美元,在美國市場上也是頗有名氣。

小譚不僅家庭條件不錯,是個富二代,他還是大多數父母口中常說的「別人家的孩子」。

小譚成績優秀,是個門門功課全A的好學生。生活中,他性格開朗,幽默愛笑,熱心公益,熱愛運動,是學校橄欖球隊的主力,也是中學學生會主席。

2014年,小譚以極其優異的成績進入常青藤盟校之一的康奈爾大學,並獲得了全額獎學金。

家庭富裕,長相帥氣,成績優異,怪不得能虜獲啦啦隊美女隊長的芳心。

然而,2015年2月5日這一天卻改變了小譚原本美好的人生。

案件回顧:依舊謎團重重

據人民網此前報道稱,美國當地時間2015年2月10日,一名在康奈爾大學就讀的華裔大二男生查爾斯·譚被控在家中用一把獵槍對自己的親生父親連開多槍,致其死亡。

據紐約州門羅縣警方介紹,警方於2月9日晚6點10分左右接到電話報警,稱查爾斯·譚一家產生家庭糾紛,於是趕往這家人位於羅切斯特東南部上流郊區皮茨福德(Pittsford)的家中。

圖為人民網報道截圖

當警方抵達時,小譚和他的母親,46歲的譚青(Qing Tan,音譯)站在家外的車道上。警方進屋後發現了小譚49歲的父親譚凌的屍體。當時,譚凌是附近卡南代瓜市(Canandaigua)「Dynamax Imaging」 公司的董事長兼總經理。警方於2月10日一早將查爾斯逮捕,並以二級謀殺罪將其起訴。

以上是案件此前的官方報道,但並未透露具體案件細節。以下是小編了解到的具體細節:

事發當天,小譚突然回家

2015年2月5日下午,原本要參加學校橄欖球訓練的小譚突然冒著大雪開了兩個小時的車回家,只留了一張紙條說家裡有急事,需要回家幾天。

小譚的女友給他打電話,但是一直打不通,無人接聽。當天晚上10點多,小譚出現在女友家門口,緊緊地抱住女友,卻一句話也沒說。小譚離開後,他女友非常擔心,覺得小譚有點反常,與以往那個開朗愛笑的他不一樣,情緒低落,於是便報警了,怕他想不開。

警方接到報警後,便去往小譚家中,應門的是小譚本人。他對警方解釋說是自己學業上遇到了問題,才心情低落,想回家休息。警察也沒多問,就在門口問了幾個簡單的問題,隨後便離開了。

警方接到譚母報案,稱兒子槍殺了父親

2月9日晚6點10分左右,紐約州門羅縣警方接到電話報警。當時譚母用斷斷續續的英文告訴警方,她的丈夫被兒子開槍打死在書房裡。

警方來到譚家時,發現小譚和譚母正站在房子的車庫入口處等待他們的到來。小譚十分冷靜,一邊攙扶著母親,一邊和警察說屍體在二樓書房,兇器是槍,在車庫大門旁邊。

警方來到案發現場,發現譚父頭部、面部和胸部都中槍,面朝上的倒在書房的桌子下。警方在在書房門口的地毯上發現了幾個散彈槍的彈殼。

譚父暴虐成性,被兒子槍殺?疑點重重

面對警方的問詢,譚母和小譚的口供竟出奇地一致:譚父暴虐成性,有著非常嚴重的家暴史,經常對譚母和小譚和他哥哥拳打腳踢。事發當天,譚父再一次對譚母施暴,這一次,小譚終於忍不了了,他跑到車庫,拿了朋友寄放的散彈槍,對著父親連開數槍,將其打死!

圖為譚父

可是兩人幾乎一致的口供引起了警方的懷疑,警方深入調查發現小譚使用的那把散彈槍的買主是他的大學室友。於是警方調監控錄像,發現在小譚室友購買這把槍的前一天,小譚也出現在了這家槍店

根據店員的回憶,小譚當時非常想要買一把槍,但是由於他是加拿大籍,還不是美國公民,所以他的槍證一時間無法辦妥,只好作罷。他的室友也表示,這把槍是在小譚的勸說下購買的,在他買了槍的第二天就被小譚借走,說是約了人去打兔子,結果再也沒有還回來。

雖然以上是對小譚非常不利的證據,但是,警方在搜集證據的時候還發現了幾個疑點。

第一個疑點是這對母子的口供有問題。警方在譚父屍體旁邊的椅背上發現了很多散彈槍留下的細小彈孔和火藥灼傷,這說明他是坐在椅子上被人打死的。與兩人口供中的「譚父在對譚母施暴的過程中被小譚打死」的說法嚴重不符。

第二個疑點是彈殼掉落的位置是在書房門口,和死者呈一條直線,這也同樣說明死者當時很可能就是坐在電腦後面工作,對拿著槍進來的兒子毫無防備,根本沒有任何抵抗或者逃脫的行為。這也與口供說法不一。

第三個疑點是警方來到譚家時,發現其室內溫度很低,二樓的幾個窗戶還在零下十幾度的氣溫下敞開著。而且警方還聞到了屍體腐爛的味道,這與譚母立即報警的口供不一。

第四個疑點是譚父從2月5日下午四點以後就未登陸過郵箱。據了解,譚父是個工作狂,通常情況下,他所收到的郵件會第一時間回復。這說明,他當時可能已經遇害了。

第五個疑點是這對母子曾於2月6日前往加拿大,但又馬上折返回美國,兩人很有可能是想要跑路。

警方根據已有證據已經法醫鑒定報告還原案情:2015年2月5日,小譚從學校驅車回家,出於某種原因和目的,他拿起手槍,來到書房,對著父親瘋狂射擊!根據兩個人的出境記錄,在之後的四天里,母子二人曾經短暫的逃往加拿大,然後又折返了回來。這時他們發現,即使打開了窗戶給房子降溫,父親的屍體還是發生了腐爛,知道紙包不住火,於是他們對好了口供,報警說是因為自衛打死了譚父。

小譚拒絕認罪一級謀殺,進入陪審團程序

一時間,19歲常青藤華裔少年開槍打死父親的新聞在華人圈瘋狂傳開,國內各大媒體也紛紛報道此事。

無論是譚母還是小譚和他的哥哥,都一口咬定譚父暴虐成性,該死。

小譚本人態度堅決,拒絕承認一級謀殺罪。而後該案件進入陪同程序。

檢方:小譚有作案動機,但非自衛

檢方找尋到大量證據後認定譚父的確有暴力傾向,這是被告小譚的作案動機!但不存在自衛行為,因為當時譚父很可能根本不知情!

檢方提供了一段早前譚母報警的錄音,當時,譚母嘶啞著,哭喊著求警察來救她,她說自己被丈夫打了,還被他用手掐著脖子,差點窒息!可是當警方趕到現場時,譚母卻拒絕了警察的幫助。譚父則向警方道歉說只是夫妻間的小口角,已經沒事了。

檢方表示證據除了譚母和小譚的供詞外,還有兇器上唯一的指紋--彈殼上有小譚的一個完整而又清晰的指紋。

律師:兇手可能是譚母

小譚的辯護律師James Nobles在法庭上開口的第一句話就是:我的當事人根本沒有罪,因為他根本沒有殺人!殺人的是他的母親,而小譚只是在替母親贖罪!

律師給出的理由是:根據上面第三個疑點,譚父是個工作狂,一收到郵件就會立即回復。而根據電腦記錄顯示,譚父第一封未讀的工作郵件是在2月5號的下午4點11分,這說明,譚父很有可能那個時候已經死了,但是那個時候小譚剛離開宿舍不久,還在回家的路上,根本不可能在家殺人。

至於彈殼上的指紋,也有點奇怪,就是彈殼其他的地方根本就沒有指紋,很有可能是特意清理過,刻意留下這一枚指紋,因而也並不能說明一切。

除了家暴之外,譚母還有一個殺人動機:那就是巨額家產!因為譚父沒有立遺囑,所以他死後所有的財產都會歸在譚母名下。

檢方對律師兇手可能是譚母這一推斷,立即給予反駁,稱殺害譚父的彈道是從上至下,譚母身形矮小,彈道並不符合。律師當場找來與譚母身形相似的女子通過不同的端槍方式射擊實驗,其中有一種符合了案發時的彈道!

而且譚母作為小譚的直系親屬,有權拒絕出庭作證,小譚也拒絕走上證人席作證。這樣一來,案發在場的三個人,一個已經死了,另外兩個保持沉默,到底是誰扣動的板機又沒有任何物證支持,這徹底變成了一個謎團。

陪審團陷馬拉松式辯論,最終6:6打平

陪審團的12個人聽了庭上的發言,陷入馬拉松式辯論,大家都很糾結。

出庭的小譚同學對於小譚的評價都是滿嘴的讚揚,稱其不是沒有人性的殺人犯。對於譚母,鄰居很是同情。而對於譚父,則都是指責。

有人認為小譚無罪,有人認為小譚有罪,也有人猶豫不決,在討論的時候兩邊倒,投票投來投去都無法得到絕對多數,最後討論了50多個小時,給出6:6打平的結果,此案進入流審

法官竟宣布小譚當庭釋放!

在當庭法官James Piampiano在告知陪審團6:6結果後,陷入了幾分鐘的沉默。

在大家都以為該案會重新開啟一個新的審判程序,擇期選擇新的陪審團進行重新審判時,法官突然對小譚說:你是個好孩子,我相信你和你的母親都有自己的苦衷

隨後法官宣布:「案件結束,疑罪從無,沒有必要再審,小譚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看到結果,說實話,小編也有點震驚,隨後去百度了疑罪從無原則:是指刑事訴訟中,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疑罪從無也是無罪推定原則的一個派生標準。由於現有證據既不能證明被追訴的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訴被告人實施了被追訴犯罪行為的嫌疑,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從訴訟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訴被告人無罪,從而終結訴訟的行為的法律原則

負責此案的檢察官Sandra Doorley當場抗議,但是法官表示他主意議決,此案證據不足,沒有開庭的必要。

檢方又爭辯彈殼是的指紋是小譚殺人的證據,法官卻表示不認為彈殼上的指紋是此案的直接證據,在他看來,彈殼上的指紋只能證明被告摸了這個東西,但是槍上面沒有發現指紋,不能證明是他扣動的板機。

於是,這個案子成了另外一種形式下的「死鎖」,兩個人都有可能殺人,但是都沒有足夠的證明證明這兩個人誰殺了人,但是確確實實又有個人殺了人

最後,小譚被無罪釋放,譚母因缺少證據沒法進一步上訴,誰也沒有想到,這個案件就這樣結束了。究竟是誰殺了譚父,或許只有譚母和小譚兩個人知道吧。

可是,令人奇怪的是,結案後不到一個月,法官James Piampiano就「被退休」,法官表示不後悔;2015年底,小譚也被康奈爾大學勸退,小譚沒有爭辯;而譚父原本的公司,現在由小譚的哥哥和譚母接手控制,譚父的家產也被全權移到譚母的名下。

懸疑志此篇文章在微博上發出後,閱讀量很高,都說好看,像子啊看小說,網友對於此事的也評論不一。有站在譚母和小譚這邊的,也有人站在譚父那邊的,稱殺人償命,此案需要個了斷。更有網友,腦洞大開,腦補情節,大膽猜測。

所以,最後到底是誰殺了譚父?到底是小譚為母背鍋,還是為母報仇?還是合謀謀殺?案情依舊撲朔迷離,你們怎麼看?

(文章內容綜合整理自今日悉尼以及懸疑志,圖源今日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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