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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兒童藝術教育活動設計指導》繪畫的形式語言

繪畫的形式語言

繪畫的形式語言是繪畫表現的手段,主要包括線條、形狀、色彩、構圖等要素。美術教育中,學前兒童所要學習的繪畫形式語言主要有線條、形狀、色彩和構圖。

1.線條

線條是造型的藝術基本要素之一。在繪畫中,線條能表現物體的形象,表達作畫者的思想和情感,顯示個人的創作風格。線條的運動與變化能增加造型的效果。學前兒童對線條的學習重要包括:

線條的基本形態:線條的基本形態可分為直線和曲線。直線包括垂直線、水平線,斜線以及折線。曲線包括以圓弧度的大小、方向轉換的不同而呈現的各種曲線。

線條的變化:直線與曲線有長短、粗細的變化,線和線之間又可以交叉、並列重疊、穿插等,變化無窮。線的變化可以給人一種形式美感。它能根據生活的形象表現出不同物體形象的特徵。

2.形狀

形狀是對象的外輪廓,是唯有眼睛所能把握的對象的基本特徵之一。

規則形:在形狀中,規則的三角形、正方形、長方形、梯形、平行四邊形、菱形、多邊形等由直線構成,較為簡單明確,所以稱為規則幾何形狀。這類形狀常見於人造物,如屋頂、彩旗、門窗等等。

自由形:方向不定的弧線、曲線波狀線等自由曲線組成的形狀稱為非規則的自由形狀。這類形狀常見於大自然,如波浪、河流、海灘、花、草、枝、葉等等。

規則形與自由形相結合的形狀:圓形、半圓形、橢圓形、漩渦形、月亮形、心形等,基本上是由曲線、弧線構成的形狀。這類形狀既簡單又複雜,是一種特殊的形狀,在自然界與人造物中均常見到,如自然界中太陽、月亮、海星、卵石、果仁、螺殼等,人造的車輪、扇子、彈子、皮球等。它們是自由形和規則形相結合的形狀。

3.色彩

在美術教育中,學前兒童對色彩的學習,經歷著從辨認到運用的過程。

色彩辨認色彩是造型藝術的主要語言,學前兒童通過美術活動,學習辨認色彩的三要素,即色相、色度和色性。

色相是色彩的首要特徵,是區別各種不同色彩的最準確的標準。學前兒童要學習辨認三原色,即紅、黃、藍,三間色,即橙、綠、紫,常見的複色,如藍灰、綠灰、紅灰,以及無彩色,即黑、白、灰。

色度包含色彩的明度和純度。色彩的明度是指色彩的明暗程度,如七種基本色相中,紫色色度最暗淡,黃色色度最明亮。色彩的純度是指色彩的鮮濁程度。純度高的色彩鮮艷,鮮艷色彩中加黑、加白、加灰,純度就變低了。

色性是色彩的冷暖屬性。不同的色彩給人帶來不同冷暖的心理感覺。一般來說,紅、橙、黃等顏色稱為暖色,而青、藍等顏色稱為冷色。色彩的冷暖是相對的。

按物擇色是指學前兒童能運用認識的顏色,正確地表達出帶有固定顏色的自然物,選擇與失誤相似的顏色著色,如小草是翠綠的、海水是藍的、雲朵是白的等等。

色彩的變化是指通過色彩的對比、漸變、重複等的變化來表現畫面上的各種形象的顏色與畫面底色之間的關係,使畫面更明亮、生動。

色彩情感表達是指運用主觀知覺來構成畫面的色彩,如用紅色表現憤怒時的臉、用白色表現哀愁時的臉、用綠色表現生氣時的臉等等。

4.構圖

構圖是繪畫語言要素之一。在兒童的繪畫中,構圖有著與線條、色彩同等重要的地位。構圖是指在一定的空間安排和處理人、物的關係和位置,把個別或局部的形象組成一個整體。構圖需要兒童把握整體並預先構思,因此他們需逐步學習如何處理繪畫中形象的分布與主次關係。

第一,繪畫中的形象分布。繪畫中的形象分布是幼兒構圖中一個重要的元素。形象分布是形象在畫面上的位置關係和形象相互之間的關係。不同的分布方式有著鮮明的直觀特徵,反映了幼兒空間概念的不同水平。按形象之間的關係,繪畫中的形象分布由低到高分為以下幾種水平:〖JP〗

零亂式構圖是指學前兒童對畫中的形象是不作空間安排的,只是隨機地把物體分布在畫面上,畫面沒有上下之分,更無前後之別。並列式這種並列的構圖,由一個我們稱之為「基底線」的記號表現出來。從這時起,兒童用一種普通的空間關係來包含各種事物,把所有的東西(物體和人物)都放置在基底線上來表現。畫面中的各種形象都垂直平行,頭腳一致地樹立著,形象之間開始有了上下一致的方向。

散點式合併列式那種只有上下高低,而沒有遠近前後的構圖方式相比較,散點式構圖已擺脫了地平線,開始表現出物體的離散關係,即物體向著四面八方離散開去。幼兒往往將整張畫紙作為地面來表現作品中的形象,構圖開始具有層次感。

遮擋式這種形象分布方式是幼兒期最高的構圖形式,但是只有很少一部分幼兒能達到這一水平。運用圖形之間的相互遮蓋或重疊的繪畫表現方式,是隨著幼兒空間概念的發展而出現的。遮擋式構圖的出現表明幼兒開始從一個固定角度出發表現物體的空間關係。

第二,形象關係。形象主次關係是指各種形象在畫面中如何分化成主體與背景的過程。不同年齡階段的幼兒,在處理畫面中形象主次關係時有著極其顯著的差距。形象的主次關係的處理與形象分布方式的發展密切相關,同時也與幼兒對事物之間關係的感知和理解,以及組織形象的能力的發展密切相連。這一方面的發展大致表現為以下幾種水平:

羅列形象處於該水平的幼兒,常常將事物看作是獨立的個體。兒童表現出來的各個物體,在空間關係上實際上都是孤立,各個物體之間好像彼此沒有什麼聯繫,相互之間也不發生任何影響。因此,其繪畫具有「列舉」的特點。

以空間關係安排形象在兒童的空間發展,最重要且最基本的經驗是發現了秩序和相關的空間概念。因此,他們在繪畫時開始使一個事物與另一個事物發生相互的聯繫。最初,兒童是以十分簡單的方式來處理事物之間的關係。這種方式僅僅滿足於空間位置中「上下」的準確性,還不能正確地掌握上下、前後、左右三度空間,如鳥與雲朵在天上,人與植物、建築物在地上等。此時,幼兒的作品中各形象在畫面上都顯得同等重要。

形成主題與背景是指兒童開始注意到了特殊環境。並用不同的方式來處理不同的環境。作品中的主要形象通過增加細節,加以裝飾等方法被描繪得更加突出,從而成為畫面的主體。此時的作品開始有了一定的主題,且所畫形象與主題有關,畫面內容豐富。畫面上,一些形象成為主體,另一些形象則構成背景,並有簡單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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