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開發商炒房更厲害,白居易和韓愈都是房奴!
晚年的韓愈在朝中最高做到了吏部侍郎,終於買了一套稱心的房子,感慨萬千,賦詩一首:「始我來京師,止攜一卷書。辛勤三十載,以有此屋廬……」他是「正四品上」級別,按照規定,這一級別的俸祿為 74.1萬錢/年。為了買房,也用盡了三十年的收入,和現在的按揭三十年沒多大區別了。
「長安居大不易」,在白居易50歲的時候,也在長安城買了第一所房子。從他32歲參加工作開始,到50歲買房,總共18年,所以白居易用詩句感嘆:「遊宦京都二十春,貧中無處可安貧。」
對於他們這樣身份的人,在當時的大城市長安,買房也一點也不比現在輕鬆,更何況普通百姓。古代不僅有苦逼的房奴,還有富甲一方的房地產開發商。
竇乂,就是唐代註明的開發商,商人。竇義從種植業起步,歷經製造業、房地產業直至經營人,走完了從頑童到商人的歷程。市區南邊有「十餘畝坳下潛污之地」,「為旗亭之內,眾穢所聚」,成了倒放垃圾的地方。竇乂要買這塊地方,這塊地的主人量也不量,就收了三萬文錢就賣了。竇乂在水窪中立了木杆,桿頂掛一面小旗。再圍繞著地沿塔起六七座臨時小房,僱人製作煎餅、糰子等食品。召呼小孩投擲石塊、瓦片擊木杆上面的小旗。擊中的,獎給煎餅或糰子吃。兩街的小孩爭相前來投擲。不到一個月,居然有上萬人次來投擲石頭、瓦塊,池子迅速填滿了。然後竇乂又在填平的這塊地皮上,建造了鋪面房二十間。出租每天房租就可以收取幾千錢,這個地方由此得名「竇家店」,成了繁華市區。
竇乂成了房地產商,而且起步就是連片開發。今天成功的房地產商往往怪招迭出,可誰想出了將填坑變成孩子們的有獎遊戲?竇乂聽說當朝太尉李晟喜歡打馬球,於是斥資70萬錢買下一塊地,又花30萬錢把這塊地建成一片馬球場,送給了太尉。太尉很高興,從此跟竇乂官商勾結,錢權交易,看來這種做法古已有之。有了靠山,竇乂發得更快了,不到40歲就成了長安首富,人稱「竇半城」。
看完唐朝房奴和開發商的故事,是不是覺得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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