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善簽王晶做經理人:是時候讓人看我在TVB學了什麼
本文轉自《香港01》 不代表本號觀點
林子善自08年加入TVB至今,雖然一直被稱為「綠葉」,但其實這塊綠葉的代遇不錯,《怒火街頭2》、《城寨英雄》、《同盟》佔上一席位之餘,更是《飛虎》以及新劇《十二傳說》的單元男主角。不過,昨日在王晶公司的「星王朝2018新片及眾星巡禮」上,赫然發現與何浩文、伍允龍並列。林子善接受訪問時,透露去年已簽約王晶,是否有意做力爭鴨王之位呢?他笑言「無所謂」
林子善其實已簽約王晶公司一段時間,奈何他無綫劇未停過,大家才未有留意。(黃國立攝)
問林子善是否有意挑戰「鴨王」之位,他笑說:「無所謂,但晶哥已打造了何浩民做鴨王,所以應該不會。 」(黃國立攝)
提到與王晶合作的契機,林子善表示一切緣於《城寨英雄》。「因為當時同經理人完約,而伍允龍個經理人Mandy義務幫我好多,我就提議不如合作啦,但他話自己是晶哥公司,那怎樣才可以共事呢?」林子善為此簽約王晶,他指自己有八成的電影作品也是王晶公司的,所以早已有一定的認識。「晶哥覺得我入TVB 10年,是時候讓人看我到底這段時間學會了什麽、到底是未有料,加上他認為拍戲、網劇、發展內地市場對我來說並不是壞事。」雖然有一連串的設計,但林子善簽約後一直未停過TVB劇,不過,他打算拍畢《十二傳說》後,好好屨行與王晶的合約。
林子善因《城寨英雄》與伍允龍的經理人變得更為熟稔,最後更因此成為王晶旗下藝人。(ig圖片)
問到與王晶合作,是否因為婚後要養家?林子善說自己並沒有這方面的顧慮。「雖然錢是未都要賺,但你有運就有錢,就好似作品收得都不一定是靠實力,我看得好化,當然你搵得我,我會比足你,不是話因為TVB給得少要留力,我是香港藝員,所以想要參與香港的製作。」林子善說自己雖然小演員,但也希望透過作品為大家帶來正能量。
林子善早前獲無綫頒贈10年金牌,另外又得珍姐加薪續約,難怪他大讚公司有人情味且對他好好。(IG圖片)
林子善早年憑《怒火街頭2》成功入屋,無綫曾以高薪利誘他成為「親生仔」,但他最後選擇了開冰室殺出一條血路,如今約簽王晶,怕不怕方丈嬲豬?林子善透露剛與無綫續了三年的藝員合約,且獲高層珍姐(曾勵珍加薪,令他受寵苦驚。「其實TVB好錫我,今次續約見到加了薪酬,我都問點解這麼多,同事告訴我是珍姐的決定,因為她認為我乖同做得野。自己做老闆都明,如果下屬成日提住加人工,會令人覺得你不是有人做,我自己傾續約就從未提過加薪。」林子善大讚無綫有人情味,不少監製開劇時都會找他,儘管未曾做過男主角,但自問已經十分足夠。「同時我是未真是有資格去做呢?」
林子善被大幅加薪的原因,他曾經也問過珍姐:「他覺得我乖同時做得野。」(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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