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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自由玩耍才是最好的學習

「並不存在所謂的壞天氣,只有糟糕的衣服」,荷蘭父母總是這樣說。他們鎮定自若,無比堅強,為一切天氣都做好了準備。大人希望孩子們也要如此。孩子們在家庭中被賦予平等的地位,在小時候就被教導要自立,要負起責任。讓孩子們在戶外玩耍且不被監督,是父母們教導孩子們走向獨立自主、堅強樂觀的必經之道。那些最幸福和成功的孩子們,父母會允許他們在自己喜歡的地方玩耍,並且尊重他們的自主性,而當他們有需要時,父母會隨時給予關注和回應。

也許你很熟悉老彼得·布勒哲爾(Pieter Brueghel the Elder)所畫的《孩子們的遊戲》這幅畫。它描繪了一個街角,整幅畫共有二百餘人,散布著幾十個正在做遊戲的孩子們。畫中的房子看起來非常堅固,但街道卻是由泥土壓實,並且地面上沒有鵝卵石。你能看到孩子們的各式玩具:高蹺、玩具木馬、布娃娃、抓子、滾鐵環用的鐵環和鐵條,以及他們所玩的遊戲:跳山羊、摸瞎子、捉迷藏。有的孩子爬樹,有的做手倒立,有的爬到屋子後面的一堆沙土上。幾個小女孩快速地轉著圈圈,好讓她們的裙子飛舞起來。從這幅畫里,已經辨認出八十多種不同的遊戲。但我在這幅畫里,並沒有看到父母的身影。難道是在畫面中最顯眼的地方騎著木桶的青年人或成年人嗎?似乎不是。只有一個女人,往那些擠作一團的孩子們身上扔去一個藍色的斗篷,但看起來她也參與了遊戲。

布勒哲爾發現,遊戲對於孩子們來說,正如工作之於成人,是無比重要且頗具吸引力的。在十六世紀,關於遊戲重要性的討論持續升溫。以伊拉斯謨為首的人本主義學者,極力鼓勵孩子們全年都要進行戶外遊戲,在外面玩並且不受成人監督。對孩子們也會提出一些限制:不得在教堂或墓地玩耍,不得在街上大聲喧嘩。除此之外,在他們的自由時間裡,他們可以自由自在地玩耍。

那些曾在十七至十八世紀到訪過這個國家的外國人,對於荷蘭父母給予孩子們的關心和重視程度,感到非常驚訝。瑞士自然主義學者、生理學家艾伯特·哈勒(Albert Haller)在 1723 年曾造訪了位於荷蘭西部的萊頓市,寫道:「這裡的青少年都被寵壞了。」他認為這裡的孩子們粗魯無禮;他們被給予太多的自由,對長輩們總是嬉皮笑臉。如今來到荷蘭的遊客很可能會說出相似的話。在一個公園或遊樂場所見到的典型場景,仍然會讓人不禁聯想到布勒哲爾在那幅畫里所描繪的混亂圖景。

在我所居住的那排半獨立式排屋前,有著一條寬敞的人行道,道路上擺放著各種款式的庭院傢具、沙坑、兒童戲水池,以及停放在此的自行車。這實在是一條障礙路線。在此居住的大部分是年輕家庭。想要在這條路上散散步幾乎是不可能的。在夏天,我的鄰居們很可能將整個客廳都搬到街上。他們不假思索地把家裡的沙發、餐桌和扶手椅都搬出來,以便能充分享用這稀少且珍貴的陽光。我甚至看到過帶著有線電視線的茶几,電視線是從窗戶里扯出來的。幾個小孩子玩一大堆玩具:粉筆、水上玩具、三輪車、娃娃和小汽車。他們的媽媽可能坐在外面聊天、喝咖啡,或者喂寶寶吃奶。或許你根本看不到她們,她們會在屋裡忙著她們手頭的事情。

我們屋前的這條路順著一個大型景觀公園延伸著。諾德公園形成了一條貫穿整個居民區的垂直帶,並將運河的西岸和東岸聯結起來。我們這排房屋就建在運河邊的堤岸上。當你從街

上看,你會覺得這些房子似乎有兩層,但是一旦你走進來,你就會發現樓梯是通向地下室的,在那裡你會看到屋子的後花園。這就是典型的荷蘭房屋——從外面看上去並不起眼,但當你走進來後,你會發現屋子突然間開闊了,就如同《神秘博士》的藍色崗亭A一般。由於土地稀缺,屋舍的後花園通常很小。一些家庭會將後花園作為儲存空間,其餘家庭則會把這裡當作讓父母們尋得平和安靜的去處。我不禁想到,或許因為後花園的面積不大,才會讓人們在房屋前創設公共娛樂區,並在城市裡建造遊樂場。

在阿姆斯特丹,幾乎每個街角設有小型遊樂場。這個城市總共建有 1300 多個遊樂場。第一個建於 1880 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荷蘭的更多城市開始增設遊樂場。隨後,隨著道路上汽車數量的增加,致使兒童無法安全地在戶外玩耍。受到城市現代主義的啟發,建築師奧爾多·梵·艾克(Aldo van Eyck)共設計了860個兒童遊樂場。一個金屬圓頂的攀岩架以及雙杠、滑梯、跳跳馬,是一個遊樂場的標準配套。我們家旁邊的街角處便設有一個兒童遊樂場。如今的趨勢是建立更多的自然探險式遊樂場。那裡會有數個樹樁、木製攀岩區和沙水區等。這背後的理念是,孩子們應當被允許把自己搞得髒兮兮的。我們家旁邊的公園就是一個完美的例證。那裡到處是泥巴。由於經常發大水,所有遊樂設施都淹沒在齊膝深的水中,那裡常常變成一個水上樂園。

回到我所住的街區,情況同樣如此。小寶寶們在人行道上爬來爬去。學步兒在屋子前的空地上鬧騰。四五歲的孩子們穿過馬路,去對面的公園裡玩耍。在那裡,他們爬上一棵歪歪扭扭的樹。我的兒子有幾次還從上面掉了下來。他可不是唯一一個從那棵樹上摔下來的孩子。這麼多年來,那棵樹一直都是全街區小朋友們心目中的最愛。沒有人會想到要用柵欄把它圍起來,或是在樹下鋪上一層防護性的橡膠墊。那裡還有一個兒童戲水池(配有一位監管員)、一片大草地和一個沙坑。這是一個很少見到父母身影的公園。但通常這裡會有許多孩子。這個公園如何做到的呢?

戶外遊戲仍是荷蘭人童年生活里極為平常的部分,就像布勒哲爾那幅畫一樣。在任何天氣情況下都要外出,是荷蘭人性格中的一部分。孩子們會在下雨天愉快地在外面玩耍。體育活動極少會因為天氣不好而被取消。艾娜每周兩次的足球訓練僅有一次沒有如期進行,那是因為球場有被雷電擊中的危險。遇到潮濕的天氣,荷蘭人會穿上防寒上衣。如果穿著漂亮的衣服出門,他們會用一隻手騎車,另一隻手撐傘。「並不存在所謂的壞天氣,只有糟糕的衣服」,荷蘭父母總是這樣說。他們鎮定自若,無比堅強,為一切天氣都做好了準備。大人希望孩子們也要如此。孩子們在家庭中被賦予平等的地位,在小時候就被教導要自立,要負起責任。讓孩子們在戶外玩耍且不被監督,是父母們教導孩子們走向獨立自主、堅強樂觀的必經之道。

荷蘭的文化里有一個理想中的孩子形象。這個孩子在戶外快樂地玩耍著,臉蛋紅撲撲的,金色的頭髮有些凌亂。那些喜歡宅在家裡,對媒體節目極為上癮的孩子們,自由自在的戶外活動被視為最好的解藥。荷蘭人相信,孩子們每天都需要出去跑跑,就像小狗一樣。我的兩個孩子從六歲就開始獨自在公園裡玩耍,但是我們鄰居的孩子在更小的時候就開始了。當我開始查找荷蘭父母在書中給出的相關建議時,《如果我們重新開始養孩子》這本書多次出現在我的視野中。它大致講述了一種穩健的育兒方式,具有一定的規則和紀律,但也有不被監督的玩耍空間。當一個孩子快要四歲了,他就到了能夠「在外面」玩耍的年紀,而「在外面」不只是意味著待在花園裡,而是要在廣場上,在街道上,在攀爬架旁的沙坑裡,在房前屋後的巷子里……完全隻身一人,脫離媽媽的視線。

在沒有父母監督的情況下,讓孩子與其他小朋友在一起嬉戲打鬧,有助於孩子的社會性發展。他們將學會與人爭辯和靠自己解決問題。父母產生焦慮,或在孩子周圍左右徘徊,或不斷確認孩子的情況,這些行為都可能對孩子產生負面影響,使他們變得緊張和謹小慎微。家長最好在孩子出門前要求他們堅持嚴格計時。不知不覺中,我便是這樣做的。當孩子們單獨去公園探險時,我會把廚房計時器設置為 45 分鐘,因為我覺得指望他們留意時間實在靠不住。標準的建議是,家長起初要對孩子們保持謹慎,但不要去干涉他們。我會透過我們家的飄窗來觀察孩子們。

研究表明,讓孩子們在外面一起玩耍是具有社會效益的。阿姆斯特丹大學的城市地理學家莉婭·卡斯滕(Lia Karsten)發現,在城市,「如果孩子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都是由父母開車或騎車密切陪伴著,這會導致『社交貧乏』。這就意味著,這些孩子將沒有機會在街上與來自其他社會階層的孩子們交往。在農村裡,社交仍有可能。農民的孩子會和醫生的孩子在村子裡的廣場上一起玩」。我所認識的大部分思想解放的荷蘭父母,贊成讓自己的孩子與來自不同社會和種族背景的孩子交往。荷蘭父母認為,家長應當給孩子四處遊盪的自由,即使這意味著孩子們可能會摔跤,甚至讓自己受傷。這就是魯特·維恩霍文教授所說的「獨立訓練」。他向我和瑞娜解釋哪些事情讓荷蘭孩子很快樂。他告訴我們,試圖剝奪孩子們的權利或給予孩子過多保護,是錯誤的。他們必須學會跌倒後,再重新爬起來。「如果他們永遠不曾跌倒,他們就永遠無法學會躲閃」,他補充道。讓他們感到無聊也很重要,不然怎麼讓孩子學會自我發揮呢?父母的一項工作就是不要不斷地取悅孩子。孩子需要找到讓自己忙起來的方式,發現娛樂活動。這將會激發他們的創造力和聰明才智。如果不曾這樣學習過,他們就會像我的倫敦朋友塞爾瑪的兒子那樣:待在一個充滿玩具和小朋友的房子里,但半個小時後就感到無聊了。

《荷蘭育兒法:養育全世界最快樂小孩的秘密》

(美國)瑞娜·梅·阿科斯塔(Rina Mae Acosta)、

(英國)米歇爾·哈奇森(Michele Hutchison)著,

郭子辰 譯,東方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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