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是一種謀殺!
羅·小·針
三百年前,一個熟透了的蘋果從樹上落下,不偏不倚地正好打在牛頓頭上,善於思考的牛頓因此發現了萬有引力定律;三百年後,另一個蘋果落下,卻葬送了一個嬰兒的人生。
近日,趁著氣溫回升,家住廣東東菀的姥姥就帶著三個月大的外孫女凡凡到小區里曬太陽。可剛出去沒多久,凡凡就趴在姥姥的肩膀上睡著了,姥姥正站在樓下猶豫要不要回家,可就在這時,一場大禍從天而降。
一個蘋果從高空突然落下,正好砸在了凡凡的頭上!
當時聲音很大,就像爆炸一樣,蘋果碎成了渣!孩子當時連聲音都沒來得及發出就被砸暈了過去,臉色發白,頭上腫起一個大包,沒有一點知覺了!
家人趕緊撥打急救電話,凡凡被送到醫院搶救後,醫生診斷:凡凡腦部有大面積的腦出血,右側頭骨粉碎性骨折。雖然已經經歷了兩次手術,但瀰漫性出血依舊很嚴重,即使能恢復意識,以後也會出現類似一側肢體癱瘓等後遺癥狀。
一個連「媽媽」都不會叫的嬰兒,還沒來得及好好認識這個世界,就被一個蘋果砸碎頭骨,面臨癱瘓的風險,她還不滿三個月啊,丟蘋果的人,你於心何忍!
新聞一出,立刻有人提出質疑:一個小蘋果,就能把孩子砸成粉碎性腦骨折?
我要告訴你:是的,別說一個蘋果,就是一顆小小的雞蛋,從高空墜落後在加速度的作用下,也會變成殺人「兇手」!
一顆30克的雞蛋,從4樓拋下來會讓人起腫包;從8樓拋下來就可以讓人頭皮破損;從18樓甩下來就可以砸破頭骨;從25樓拋下可使人當場死亡!
成年人尚且經不起如此「威力」,更何況頭骨脆弱的嬰兒?
躺在ICU的凡凡尚未脫離危險期,重慶一位10個月大的嬰兒也同樣遭此橫禍!
孩子的奶奶廖女士推著小孫子在小區內遛彎,突然從樓上飛下一塊五斤重的大木板,廖女士還沒來得及做出任何反應,木板就砸到了孩子頭上,頓時鮮血直流。經診斷,孩子額頭有個8公分傷口,頭骨凹進去一塊,情況不容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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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遂寧的周先生,他與妻子結婚十年,歷盡千辛,直到43歲才生下女兒言言,還有七天言言就滿周歲了,親戚朋友都等著慶賀,可一場災難卻打碎了他們的幸福。
當天中午,妻子推著言言回家時,一個拳頭大小的鐵球突然從天而降砸到言言身上,言言頓時滿臉是血,昏迷不醒,當晚就因搶救無效不幸離世。
這還只是比較出名的案件,我隨手在網上一搜,各種高空墜物傷人事件令人觸目驚心。
2015年1月12日,東莞一名34歲女性,被10歲男童從八樓扔下磚頭砸中身亡;
2016年10月4日,安徽蕪湖一位老人在騎自行車經過某小區前人行橫道時,被高空墜落的一塊紅磚砸中頭部,當場死亡;
2017年7月11日,深圳寶安一名男子在路上行走時被高空墜下的一塊石頭砸中,救治無效身亡,年僅21歲。
……
悲劇發生後,這些肇事者大多選擇死不承認以逃避責任,被警察抓到後就說「我不知道下面有人、我不知道後果這麼嚴重。」
你不知道下面有人?沒人就能亂扔東西嗎?你買得起百平米的高層,買不起一個垃圾桶?沒人告訴過你「嚴禁高空拋物」嗎?
你不知道後果這麼嚴重?都扔木板、鐵球了還不嚴重,扔什麼才嚴重?炸彈嗎?
有些人的僥倖心理就是這麼重,覺得自己永遠不會闖禍,電視上報道的「高空墜物砸死人」的事兒離自己很遠,又或者看到別人扔東西也都沒什麼事兒,所以就堅信自己也沒那麼倒霉。今天往樓下倒了一杯水沒澆到人,明天扔一個爛蘋果也沒事,後天就敢把鍛煉用的鐵球扔下樓!
甭管有多少血淋淋的教訓,都還有人漠視規則。其實,這些人不是沒有規矩,而是沒有教養!
一個有教養的人,會對生命心存敬畏。當她面對一起慘烈的車禍現場時,想的應該是如何協助救援、安慰死者家屬,而不是高舉工作證,炫耀自己「到此一游」;當他和同伴打架後,想的應該是賠禮道歉,而不是因為擔心同伴告狀自己被責罵,就勒死同伴,拋屍糞池;同樣的,當他明知「高空擲物有危險」時,就會起身把東西扔進垃圾桶……
連環車禍現場,女主播的自拍照
一個有教養的人,會有一份「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的善良」。如廁後,他會自覺沖水;扔垃圾時,他會自覺把碎玻璃裝進垃圾袋,提醒環衛工「注意危險」;同樣的,當她老公遲到時,她會自覺退票等下一班車,而不是用自己的「血肉之軀」阻擋高鐵門關閉,導致高鐵延誤。
以血肉之軀攔高鐵的女教師
一個有教養的人,會以身作則,主動承擔責任。當孩子在火鍋店大呼小叫,東跑西顛拿別人、往別人火鍋里吐痰時,他就會立即制止。而不是視而不見,眼看著孩子端起滾燙的鍋底澆到別人臉上時才現身,開口第一句話竟是:「你跟個孩子計較什麼,手機借他玩玩有什麼大不了。」
那句話怎麼說來著?每一個熊孩子背後都有個熊家長!遇見這樣的人,不必廢話,直接打電話報警,不讓你賠的你傾家蕩產我跟你姓!
文章開頭被蘋果砸碎腦骨的女嬰,仍躺在重症監護室里沒有脫離生命危險,短短几天的治療,已經花了十多萬,後續的治療費用還會更大,由於沒有購買保險,治療全部都得自己掏錢,家人已經不堪重負。
警方雖然成立了專案組,但仍未找到高空拋物的嫌疑人。也許正是因為高空墜物取證困難,所以這些人才會肆無忌憚的為所欲為。但我想給這些心懷僥倖和有意包庇的人提個醒。
現行《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在司法實踐中,在偵破無果的情況下,當事人可向法院起訴,由整棟樓的住戶分攤損失。
也就是說,如果找不到肇事者,那麼所有住戶都要連坐!
對於無辜的鄰居而言,真是禍從天降;可肇事者而言,這簡直就是莫大的幸運。不過,暫時抓不到不代表永遠抓不到。
這個世界沒有永恆的秘密,只有不變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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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要半個梁思成,不要一個徐志摩!
※自殺有一萬種方式,可日本人為什麼非要切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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