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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帶給運營商的「能」與「不能」

人工智慧作為一項重要的戰略性和基礎性技術,已經得到了政府、產業和社會的高度關注。在十九大報告、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等重量級的政策文件中,都對人工智慧的發展定位提出明確要求,即推動人工智慧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大力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形成新動能,推動經濟社會各領域向智能化的加速躍升。

運營商作為人工智慧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重要力量,近年來對人工智慧的關注度也在不斷加強。2016年以來,中國電信提出「泛在智能」理念並積極推動網路智能化,中國移動推出人工智慧平台「九天」,中國聯通則與百度等互聯網公司加強人工智慧方面的深度合作。

人工智慧/運營商人工智慧的「能」與「不能」

縱觀國內外運營商,目前對人工智慧大多處於「雷聲大雨點小」「理念多實踐少」「態度積極行動謹慎」的階段。就我國而言,人工智慧的技術和應用仍處於比較初級的階段,運營商內部對於人工智慧的價值貢獻和潛在威脅,仍然存在較大的爭議。

人工智慧並非萬能,它的優勢和劣勢都非常明顯。總體來說,目前人工智慧的最大優勢在於對標準化信息的收集和處理,以及在相對固定的專業領域中的學習能力和執行效率。而人工智慧的最大劣勢在於無法有效應對不確定性,不具備跨領域的關聯和轉化能力,從而導致創新能力的缺乏。

運營商的應對思路對於運營商來說,人工智慧是一種補充,而不是替代,在人工智慧的發展浪潮中,運營商獲得的機遇將大大高於挑戰。可以說,人工智慧為運營商多年來累計的海量數據變現提供了絕佳的機會。通過這些海量數據,運營商可以構築有別於其他ICT企業的護城河,並且能夠在產業互聯網的藍海中找到非常廣闊的發展空間。

第一,大力發展智能企業,推動運營商內部的智能化升級。當前運營商主要在網路優化、客戶服務等領域初步嘗試應用人工智慧技術,未來還可以在市場環境監測、營銷方案設計、物流倉儲、安保、員工培訓等核心工作環節加強人工智慧的應用。

第二,構建更加靈活,基於人機協同的新型組織結構和運營方式。運營商應採取更加開放包容的態度看待人工智慧,利用人工智慧提升決策質量和管理效率,重新定義員工和員工的能力要求,建立員工和機器協同配合的運營體系,並做好相應的戰略謀劃。

第三,構建人工智慧的生態圈,通過能力開放和產業協作,引發鏈式突破,推動智能產品在工業、醫療、交通、農業、金融、物流、教育、文化、旅遊等領域的集成應用,探索新的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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