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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類急需人才均可申請引進北京

為進一步優化提升首都營商環境,激發人才創造活力,著眼「四個中心」建設,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今天上午,本市集中發布了《關於優化人才服務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

這是本市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優化提升人才發展環境,在人才的引進、評價、激勵、流動、培養、服務保障等重要環節進行的突破和創新。凡是符合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方向並達到一定條件的科技創新人才、文化創意人才、金融管理人才、專利發明者和本市緊缺急需的自由職業者,均可引進北京。

同時,本市還進一步加大人才創新創業扶持力度,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完善在京人才工作生活保障服務措施,真正實現人才「引得來、用得好、留得住」。

海外人才引進「但求所用」

此次發布的若干措施,強化了特聘崗位的引才作用,將特聘崗位引才範圍從政府機關擴展到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新型研發機構,支持其按需設置特聘崗位,聘請具有全球視野、掌握世界前沿技術、熟悉國際間商務、法律、金融、技術轉移等規則的海外人才。其中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特聘崗位不受單位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的限制,不對應行政級別和專業技術職務,不佔單位編製,可採用年薪制、項目工資、協議工資等多種薪酬分配方式。聘用後在崗發揮作用突出的,可優先入選「海聚工程」,獲聘「北京市特聘專家」,並獲得50萬至100萬元的獎勵。

同時,加大引進海外人才支持力度。將引智項目申請單位範圍從原來的市屬單位,擴大到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創新主體,同時進一步提升引智項目支持,給予常規引智項目1年、最高50萬元的資金支持,給予重點引智項目連續3年、每年不少於50萬元的資金支持。同時,支持科技和文化類創新企業、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科研類社團組織和科研服務機構等主體引進使用優秀傑出海外人才,聘用「千人計劃」外國專家的,最高可給予其工資薪金80%的資助;聘用「海聚工程」外國專家的,最高可給予其工資薪金50%的資助。

鼓勵海外人才來京發展。對於具有重大原始創新能力的海外科學家、具有重大技術革新能力的海外科技領軍人才、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海外投資人、提升項目運營管理水平的海外職業經理人、海外創新創業服務團隊等優秀傑出人才,在人才簽證(R字簽證)、在華工作許可和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提升服務效率。其中,5至10年的多次往返人才簽證最快6個工作日可以免費辦理完成,最長期限5年的工作許可最快5個工作日辦理完成,在華永久居留證最快5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另外,以北京為試點探索建立優秀傑出海外人才擔任事業單位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制度,同時支持優秀傑出海外人才擔任本市重大科研項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學家。

創造性地開發使用海外人才資源。設立海外人才尋訪資金,依託知名「獵頭」、駐外機構、人才聯絡站、華人社會團體等,在全球範圍內尋訪人才。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手段動態繪製海外人才分布圖,為人才供需精準對接提供支撐。鼓勵各類創新主體設立海外創新研究機構、海外院士工作站或科學家工作站,通過遠程在線指導、離岸創新等多種方式共享全球智力資源,打造跨境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平台。

國內人才引進「不拘一格」

遵循人才多樣化發展規律,本市將聚焦高精尖產業和急需緊缺人才的業績、能力和貢獻,突破原有以學歷學位或職稱評價引進人才的「一尺量」模式,開闢多元化的人才評價引進渠道。

開通「綠色通道」,為「千人計劃」、「萬人計劃」、「海聚工程」、「高創計劃」、「高聚工程」等國家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選專家、重要科技獎項獲獎人直接辦理引進,最快5個工作日辦理完成引進手續。

突出「以才薦才」,在京承擔國家和本市科技重大專項、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和工程等任務或進行其他重要科技創新的優秀傑出人才,近3年獲得股權類現金融資1.5億元及以上的發展潛力大的創新創業團隊領銜人或核心合伙人,可以為團隊成員推薦申請人才引進。

注重成果評價,「中國專利金獎」獲獎專利的發明人、獲得3項以上(含)發明專利的獨立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獲得6項以上(含)發明專利的主要完成人,其專利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運用市場評價,人才引進政策向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傾斜。近3年投資高精尖產業達到一定規模的人才,高速發展的文化創意企業的骨幹人才,每年應稅收入達到一定標準的人才等,都可申請辦理引進。本市緊缺急需的自由職業者,也可按規定和程序申請人才引進。

另外,為更好地為人才鬆綁放行,解除其後顧之憂,人才引進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三城一區」引進的可放寬至50周歲,個人能力、業績和貢獻特別突出的可進一步放寬年齡限制。引進人才無產權房屋的,可在聘用單位的集體戶或聘用單位所在區人才公共服務機構的集體戶辦理落戶。引進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調隨遷。

加大創新團隊和人才獎勵力度

著力實施對創新創業團隊的激勵獎勵。近3年累計獲得7000萬元以上(含)股權類現金融資的創新創業團隊,可給予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近3年累計獲得1.5億元以上(含)股權類現金融資的創新創業團隊,可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大幅提高對優秀人才的獎勵標準。建立與個人業績貢獻相銜接的獎勵機制,業績貢獻突出的可給予每年最高200萬元的獎勵。另外,設立建言獻策獎勵資金,鼓勵社會各界對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提出意見建議,被採納應用或形成制度性成果的可根據貢獻大小給予10萬元至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在京創新創業成績突出的優秀傑出海外人才,可不受年齡、學歷等條件限制,優先入選「海聚工程」,享受相應獎勵資助和生活待遇。

人才評價實現多元化。改變職稱逐級晉陞模式,在全市推廣職稱評審直通車制度,優秀人才可直接申報工程技術或科學研究系列正高級職稱。在市屬高校和北京農林科學院、科學技術研究院等市屬科研院所、生命科學研究所等新型研發機構下放職稱評審權,由創新主體自主評價使用人才。打破國籍、戶籍、體制等制約,建立健全各類人才職稱申報渠道。結合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需要,增設創意設計、科學傳播、人工智慧、技術經紀等新業態的職稱專業。

建立科研人才在事業單位內外自由流動雙向通道。本市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才可利用本人及所在團隊的科技成果,採取兼職、在職創辦企業、在崗創業、到企業掛職、與企業項目合作、離崗創業等方式創新創業,獲得相應報酬或成果轉化收益;創新創業期間取得的業績可作為其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考核獎勵等的重要依據;離崗創業的,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基本工資待遇和社保待遇,情況特殊的可延長到5年。

設立「青年北京學者計劃」。繼2012年「北京學者計劃」後,新設立「青年北京學者計劃」,鼓勵優秀青年人才積極從事前沿科學研究和原始創新,入選人才可參照「北京學者計劃」享受周期性的經費支持,持續不斷加強首都優秀人才隊伍梯隊建設。

引進人才管理辦法同步實施

加強知識成果保護轉化。設立知識成果保護專業機構,為人才提供專利申請、授權、保護、維權援助等定製化服務;支持知識成果轉化增值,科研成果轉化收益的70%以上可用作創新團隊及重要貢獻人員的報酬和獎勵。

強化人才發展保障。優化人才住房政策支持措施,租購併舉,以人才公租房(人才公寓)和共有產權住房解決人才住房需求。在「三城一區」、科技創新產業聚集區等區域配置優質學校,多措並舉加強在京海內外人才子女入學服務。暢通優秀傑出人才就醫「綠色通道」,為本市引進的優秀傑出人才提供一定比例的商業醫療保險補貼支持。為優秀傑出人才提供配套的政府購買服務,建設國際人才社區,建立外籍人才辦事綜合服務大廳,構建國際化工作生活環境。

據了解,為做好這些政策的具體落實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已同步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試行)》,針對北京「四個中心」戰略定位和城市總體規劃提出的新要求,對原有的引進人才政策進行完善、更新和整合,實現了對各類優秀人才的「廣覆蓋」。下一步,全市各部門將對若干措施規定的各項工作進行明確分工,制定出台一系列落地實施細則,協同配合打好人才服務的「組合拳」,不斷優化提升首都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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