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變世界:區塊鏈並非創造信用的機器
2015年10月31日,英國《經濟學人》雜誌以封面形式刊登了一篇《信任機器--比特幣背後的技術如何改變世界》,這篇文章廣泛被區塊鏈行業人士引用,並和「區塊鏈是價值互聯網」、「共識即價值」這些觀點結合,構成區塊鏈商業邏輯的重要基石。
文中提出「區塊鏈這個技術創新所承載的意義延伸,遠遠超出了加密貨幣本身。區塊鏈讓人們能夠在互不信任、沒有中立中央機構背書的情況下進行互相合作,簡單地說,它是一台創造信任的機器」。
更有甚者,部分從業者模糊信任和信用的概念,宣揚「區塊鏈是創造信用的機器」。在信用作為現代金融運作核心的今日,有必要正面批駁,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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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是一種什麼樣的技術
區塊鏈的所有技術並不神秘,基於非對稱加密的信息安全技術,在互聯網領域已經廣泛應用;基於信息摘要的數字存儲技術,早已有之;分散式共識演算法是上個世紀90年代探討的學術問題,中本聰提出的工作量證明機制也非原創。
然而,中本聰天才式的將這些技術進行了整合,創造出迄今為止區塊鏈技術最成功的應用---比特幣。比特幣創造性地給出了一個支付清結算解決方案,在不需要清算組織和收單機構的參入下,依賴商業網路中的參入方相互驗證,共同維護,最終實現分散式記賬。
和傳統支付清結算系統相比,這個新型系統聲稱不需要買賣之外的獨立第三方參入,將傳統四方模式直接簡化為雙邊模式,且交易信息公開透明可追溯,用非法人主體的形式創造了交易過程信任的基礎。這個技術無疑是極具啟發性的。
為什麼比特幣能夠讓不信任的雙方完成交易呢?核心要點在於其提供了信用的延伸。具有良好信用的中心化組織長期以來承擔了信用延伸的功能。比如廣東老百姓在711便利店刷卡打出小票,會看到易票聯支付有限公司這樣的字眼。再比如中國老百姓經常使用的微信支付。老百姓獲得商品,掃碼完成支付,微信支付從老百姓銀行賬戶扣款到備付金,隔日結算給商戶。
這些中心化支付組織,承擔了提供信用延伸的功能。作為國家金融基礎設施的一部分,他們受到央行的嚴格監管。比特幣提供了類似的機制。然而,並沒有一個「比特幣支付」這樣的公司在提供這樣的服務,而是一個彼此不相關的礦工群體,將交易信息打包到區塊,利用一系列技術手段,確保交易合乎規則,並將所有交易記錄存在一條最長鏈上。
作為產業鏈的一部分,礦工已經成為一個專業的第三方,鮮有純粹的比特幣系統用戶扮演礦工的情況。根據最新的數據,超過70%的算力被五個礦池所掌握。大礦池顯然是有力量的,比如他們主導了2017年比特幣的首次硬分叉。 中本聰也指出,儘管看上去概率不大,51%攻擊的風險是存在的。
提供信用的延伸,和創造信用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在中心化世界,我們相信了央行監管下的專業組織能夠保證轉賬的安全,並相信其背後的法律體系能夠進行差錯處理。在比特幣世界,我們要相信技術的安全,以及大礦池不作惡。當比特幣理解為一種支付工具的時候,其不創造信用,最多是信用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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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幣(Token)和代幣自身的價值
作為中心化組織的微信,它不會創造貨幣。而比特幣在實現記賬的同時,進行了貨幣創造,並和針對礦工的激勵機制結合起來,創造並維護了一整套「點到點電子現金」系統。這個系統天才地將貨幣發行、流通和清結算融為一體。這種創新是前所未有的。隨著萬幣齊飛時代的到來,代幣經濟已經成為理論界不應該迴避的課題。至於Token是應該翻譯為代幣還是通證,本文選擇前者。
比特幣為何有價值這個問題被廣泛爭論。信仰者指出,「共識即價值」,不需要追問其內在價值。他們認為,從這個角度審視,傳統世俗社會追捧的黃金,類似於比特幣,本身使用價值也不大。巴菲特從不認可黃金的價值,但也有人認為黃金具備儲存價值的價值,代表了對其他價值的不信任。反對者認為,比特幣不是貨幣,價值為0。筆者不同意比特幣價值為0,但不認同這種價值僅僅來自於區塊鏈技術,更不認同其來自於盲目的共識。
當人類進入數字經濟的時代,產品和服務不僅僅是以實物形態出現的。設計師的設計、音樂的創造、專利、軟體服務等等,均是以數字形式體現的產品。支付這些數字化產品的媒介本身,比如貨幣,本身也是可以數字化的(中國的城市已經快步進入了無現金的社會)。
同時,為了生產這類數字化產品,其組織形態的權力格局也可以是數字化的。區塊鏈技術的出現,提供了將數字化的產品服務、數字化的支付媒介,和數字化的資源組織權力格局統一在一個代幣上的可能性。
以以太幣為例,當人們利用其進行應用開發時,我們可以認為是利用了它的系統服務;當人們用以太幣支付這類服務的時候,它可以被理解為支付媒介;當持有以太幣的人們為這個代幣價格波動產生心理情緒的時候,我們認為他們是以太坊基金會的無投票權股東,代幣成為這個系統的股份。而以太坊基金會,儘管他們聲稱自己是非盈利組織,其實質扮演了這個體系的經營者和實際控制方。而這一切,外在形式上都是代幣。
部分監管機構嘗試把代幣區分為功能性代幣(Functional Token)和證券性代幣(Security Token)。但實際上,存在挖礦機制的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代幣,基本上兩種屬性兼備;任何ICO項目,其之所以稱為ICO,其天然就具備了證券屬性。
而證券就是基於企業價值的一種信用。這種信用,並非區塊鏈技術自身創造。而應該來自利用區塊鏈技術展開創新創造活動的基金會或企業。因此,ICO本身就是一種證券發行行為。既然如此,這個基金會也應該承擔發行證券這種信用的責任。目前,各國監管政策差異巨大,存在國際監管套利的空間。
因此,代幣本身的價值,取決於其提供的服務和產品是否有市場,取決於代幣背後的「公司股份」是否有價值。比如,某些創業者開始思考如何利用區塊鏈技術開展跨境支付的產品,並立志顛覆國際上的卡組織。如果他們真的顛覆了傳統卡組織,這種Token的價值是否至少可以對標卡組織的價值呢?再比如,某些傳銷組織設計一個空氣幣,這種Token是不是不但沒有價值,相反危害無窮呢?
一種非常有衝擊力的觀點是「共識即價值」,這個觀點存在忽略代幣真實價值,強調群體情緒的可能。人類經濟史無數的案例已經指出,共識推動著商品價格的起伏,但共識本身可能並不創造價值。荷蘭的鬱金香,英國南海公司的股票,都存在基於共識形成的價格遠遠超過其內在價值的時刻,但終歸塵歸塵,土歸土。
站在社會史的視角,共識還可能是錯誤的,比如針對哲學家蘇格拉底審判這樣的共識。「共識即價值」的觀點,亂花迷人眼,結合民粹精神,亢奮有餘,理性不足。
無論代幣價值如何,數字貨幣價格的形成,不完全是區塊鏈技術創造的。自比特幣誕生後,類似山寨幣層出不窮,部分幣種已經不復存在,價格歸0。因此,邏輯上來看,基於同樣區塊鏈技術的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價格連城,可以價值歸0,意味著其價格形成存在非技術層面的動物精神的因素。而代幣的天然證券屬性,要求信用提供方的存在,而並非有區塊鏈技術這樣的擔保,就可以有信用提供方的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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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代幣化和代幣代表的價值
代幣除了自身價值,還可能代表其他資產的價值。這是當下區塊鏈的一個熱點,即資產代幣化。傳統經濟領域的資產如何具備更好的流動性?答案是資產證券化,讓資產能夠流動起來、讓交易容易起來。區塊鏈技術的出現,提供了一個新的路子,資產代幣化。
如某些區塊鏈項目推出一種和美元掛鉤的數字貨幣,類似的項目可以有和石油掛鉤,和黃金掛鉤,和藝術品掛鉤,和一切可以想到的資產掛鉤的數字貨幣。而且,似乎發行方可以是很多,基金會1,2,3,..., 100都可以號稱發行一種和某種特定資產掛鉤的數字貨幣。
合理使用的區塊鏈技術固然是可以讓這種掛鉤後的數字貨幣安全地進行交易的。然而,誰來保障「掛鉤」呢?一種和美元掛鉤的數字貨幣和美元之間的真實關係,不是區塊鏈技術能夠保證的。同樣的,這種信用來自於發行這種數字貨幣的第三方。區塊鏈是創造信用的機器這樣的觀點,會引起是區塊鏈這種技術提供了資產和代幣之間關聯性的擔保方這樣的誤會。
傳統的資產證券化過程繁複,投行、交易所、法律體系需要密切合作才能完成。資產代幣化,顯然可以簡化流程,但信用提供方不可缺位。
綜上,無論是代幣作為支付的價值,其自身的價值,還是代幣可能代表的資產的價值,其產生信用的時候,都需要法人化的信用提供方。區塊鏈只是解決了「交易的信任」,而不能解決「交易者的信用」、更不能解決「資產的信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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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 In, Air Out
在計算機發展的早期,人類產生了對計算機的迷信,認為其無所不能。因此,IBM的程序員 George Fuechsel提醒道「garbage in, garbage out"。他強調計算機無法辨別事務本身的好壞和質量,低質量的數據不可能輸出高質量的結果。對應區塊鏈技術,代幣本身的價值和信用並不是區塊鏈技術憑空提供的,區塊鏈只能證明流轉的過程是真的,當其對應的價值並不存在時,區塊鏈真實地記錄了一些並不存在的東西。這個就是所謂,"Air in, Air out"。
※日報:央行下發首張個人徵信牌照,監管重壓加速網路小貸兩極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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