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則天殺女確有其事嗎?她真的會這麼的殘忍嗎?
文史
03-22
李治廢后時阻力很多,如果武則天真的是殺了女兒嫁禍王皇后的話,光加害皇嗣一條罪就可以將其廢黜,但是,廢后時皇后罪名卻沒有這一條。
首先,舊唐書沒有新唐書、資治通鑒才有,且細節越來越豐富,這個是從邏輯上認為不合理!
駱賓王的《討武檄文》,把各種有的沒的罪名都寫上了,卻沒有殺女這一條,足以說明駱賓王時代,所有輿論、風聞、民間傳言都沒有武則天殺女這個說法,那時候都是幾十年後了,當事人都快死的差不多了。再那之後才爆出來的殺女之說,那麼顯然是後人編造的。
從情理分析,此時王皇后已然寵衰,何苦還要給自己找不自在?就算她心思惡毒,那也要害武則天本人吧?害那麼個小嬰兒有何用?
作為中國歷史上第一位女皇的她,以統治者的身份所做的一切才與這個國家的人民息息相關,才是我們真正應該關注和反思的。
※很多人認可《軍師聯盟》卻不能容忍《新三國》這是為什麼?
※唐朝的太監敢殺皇帝這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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