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腦部掃描:檢察官的理想還是民權的夢魘?
窺視人們思想的技術是否已經超出了法律的允許範圍,對此專家們產生了爭議。
供圖:史蒂芬·漢普;版權信息:CC 2.0
作者:James Gaines;來源:AIP InsideScience
美國法律系統的一項重要基礎是人權法案,它保護一個重要觀點:每個公民都有一定範圍的個人自由與不可剝奪的自由權,政府與法院均不能侵犯。這其中包括「自證其罪」的自由權,即公民不能被脅迫做出對自己不利的證明。比如,當事人有權快速成立一個用於公正的陪審團。
但是,隨著科技帶來的新進展,諸如指紋識別與DNA分析技術的出現,使社會不得不反覆重新審視這些新技術在司法程序中的應用與濫用問題。現在,掃描人腦和觀察人們內心深處的新技術,迫使人們開始評估:這種基於神經系統科學的證據應該在法庭上如何應用,並且對當事人增加何種保護才能確保其個人權利不受侵犯。
「我們開發這項技術的初衷並不是要在法庭上進行腦部掃描,但現在已經有人要求這麼做了」,喬治城大學的神經科學家與神經倫理學家詹姆斯·喬達諾(James Giordano)說道。「並且隨著神經科學的不斷進步,這項技術的能力會越來越強。」
這給喬達諾帶來了一些擔憂,他與合作者加爾文·克拉夫特(Calvin Kraft)在《神經科學前沿(Frontiers in Neuroscience)》期刊上發表了一篇論文來探討這個問題。
畢竟,當你自己的大腦都可以成為反對你的證據時,在法庭上你還有什麼權利可言?
如何看透人的內心
現在有很多不同的技術可以用於檢測人類的大腦,不論是在頭皮上放置網狀電極,還是讓人躺在核磁共振的強大電磁場中都可以做到。這種掃描通常是為了幫助醫生診斷腫瘤或中風等異常情況,但這些儀器能力並不限於此。從法律角度來看,其最有用的應用之一是利用它們來監控大腦自身的實質活動。
在頭皮上放置網狀電極;圖片來自網路
我們的大腦被分成許多不同的區域,每個區域都用來控制不同的事物,比如運動、語言或決策。通過掃描像電活動或血流這樣的信號,研究人員可以推斷出一個人正在想什麼或經歷什麼。
例如,一個非常引人注目的技術就是利用核磁共振成像掃描來檢測一個人是否在說真話,這將有效地將核磁共振成像設備升級成一種更可靠的掃描成像測謊儀。不論對於檢察官還是被告,這都會是一個有價值的工具。
「無論是誰以任何方式利用這項技術,都會成為推動神經信息學發生巨變的重要節點」,喬達諾說。
但這項技術可能會在未來更進一步。在2011年,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科學家們利用核磁共振成像設備對一個人的視覺皮層活動進行了簡單的重建,這表明在未來的某一天,類似的技術可以用來記錄一個人的夢境或回憶。
經過分析之後,喬達諾認為目前將神經科學檢測用於法庭還有實質性的阻礙,所以,要讓這些技術成果被認可為審判證據還有待時日。
但可以預想,在不久的將來,這些技術可以讓我們真正窺視到一個人的思想,這讓喬達諾在他的論文中呼籲,對於這項技術將如何進入法庭,以及在法庭上會獲得何種應用,人們都要保持足夠的警覺與防範。
檢測新科技的可靠性
雖然這些技術看起來就像是所有檢察官的夢想,但這畢竟是一項全新的技術,並且目前還缺乏對它的可靠性檢驗,所以是否能真正將其接受為證據,法院還存在猶豫。在大腦掃描進入法庭的過程中,無論將其主要作為醫學證據還是直接作為減免罪責的證明——例如被告是否存在影響其行為的身體異常,都事關重大。
檢察官們怎麼想;圖片來自網路
賓夕法尼亞大學研究核磁共振測謊技術的精神疾病專家丹尼爾·朗樂本(Daniel Langleben),認為這項新技術雖然有趣,但在其進入法庭之前還需要更多的可靠性研究。他認為這一檢測過程與醫藥公司推出新葯之前的測試可以進行類比。
「我們已經通過了可行性與概念證明的階段」,朗樂本說,「但是我們還沒有進行與藥物第三期測試類似的研究,這需要更大的樣本量,更詳盡的設計,以及更多的重複驗證。」
據說,已經有過將核磁共振測謊設備帶入法庭的先例。在2012年的「美國訴澤姆勞(United States v. Semrau)」案件中,辯方試圖將一份核磁掃描的結果作為被告在證人席前說了實話的證據。雖然在這個案件中,掃描證據並沒有被認可,但正如喬達諾指出的,通過這種研究來作為司法的必要手段,可能在不久的未來就會發生。
而且,鑒於我們司法系統的運作方式,法庭上的一次裁決可能就會成為影響深遠的案例。
「一旦它被認可,以後的法庭將不需要再對其進行艱難的論證分析」,明尼蘇達大學的法律教授弗朗西斯·沈(Francis Shen)說道。「他們會簡單的說,『嘿,看看,先前的案件中已經有同類證據被認可了,我們也認可它吧。』這就可能會帶來很大的風險。」
這些風險中就包括喬達諾關心的個人權利與自由問題。
腦科學與公民自由
美國憲法保護公民的某些自由權,比如對不正當的調查與扣押的安全保護,或是被強迫做出不利於自己的證明。這些自由權益看上去很直觀,但隨著新的科學進展不斷出現,它們必須被反覆的重新檢驗與界定。這些不斷更新的界定非常重要,因為它們決定著一些事情是否可能得到認可。
以腦電圖,或又稱EEG為例,腦電圖使用像法官假髮一樣的帽狀電極來記錄大腦的電活動。有一種腦電圖信號可以探測在神經科學中非常著名的「P300」電波,這種信號會在我們看到或聽到已經認識的東西時出現。
腦電波概念圖;圖片來自網路
在設想中,「P300」電波可以在法庭上用於檢測證人或被告是否見過某些人、場景或東西。舉個例子,如果在給一個搶劫銀行的嫌疑人出示案發時劫匪逃跑所用的車輛時,發現了「P300」信號,就說明這個人可能有罪了。
但是,做這種測試是否需要經過嫌疑人的同意?這個問題的答案取決於法官認為「P300」信號將作為什麼樣的證據。這種大腦的掃描信號將作為有效的物證嗎,就像指紋或X光那樣?或者,這只是犯罪嫌疑人大腦中的信息,應該像證詞那樣處理?
「如果這是證詞類的,那麼法律中有一套適用於證詞的保護措施。也就是說,你不能被強迫作出不利於自己的證詞」,沈說道。警察想在這種情況下取證就必須得到嫌疑人的知情同意。「但如果這算作物證,你是無權拒絕給出自己的指紋的。」
雖然基於「P300」的腦電波測試在目前還沒能進入美國的法庭,但是其他國家已經對此表現出了很大興趣。在2008年6月,印度的一位法官引用類似的測試,影響了他們對於一個謀殺案嫌疑人的判決。
印度最高法院大法官Jagdish Singh Khehar,圖文無關
或者再來考慮一下隱私問題。先前的法庭判決說,在隱私與搜查之間出現矛盾後,強行要求嫌疑人接受侵入性質的手術,如外科手術等,是不合法的。但是,提取DNA這類調查卻是法律允許的。那麼腦部掃描應該更像是哪一類?
此外,案件中使用的證據可以作為公開記錄的一部分,即便受到隱私權保護的醫療數據也不例外。這種在法庭上作為證據的大腦掃描結果一經公開,可能會被嫌疑人今後的僱主、保險機構或同行用來做個人鑒定。這引起了一些專家呼籲法律要公平保護這些信息,其中也包括現在已經是這種處境的遺傳信息——喬達諾也同意這一點。
「還需要增加更多的保護措施」,喬達諾說。
這一切似乎使我們處於一種境地:必須要求法官越來越多地確定大腦掃描技術的適用性、可靠性以及對公民自由的影響。那接下來該怎麼辦呢?
在論文中,克拉夫特與喬達諾呼籲法律部門與科學界共同制定出保護措施,來防止法庭和公眾誤傳或誤用這些技術。他們強調,需要更好地傳播並普及現有技術的準確作用與局限性。他們還列舉了一些可能採取的積極措施,比如法國在2013年就規定,大腦掃描只能在個人已經知情同意的情況下進行。
「神經科學可以給出很多信息,但同樣有很多信息是神經科學不能給出的」,喬達諾說。「理解我們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並且知道這兩者的區別,非常重要。」
到目前為止,在法庭上對腦部進行掃描仍然主要是科幻小說中的內容,但不久之後,這很可能變成現實。如果真是這樣,喬達諾、克拉夫特與其他無數專家都希望我們提前做好準備。
https://www.insidescience.org/news/brain-scans-courts-prosecutors-dream-or-civil-rights-nightmare
美國物理聯合會(AIP/American Institute of Physics)--InsideScience專欄獨家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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