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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註定是練習生當道的一年,黃子韜又被炮轟了

2018註定是「練習生」當道的一年

這不,愛奇藝的《偶像練習生》剛剛Pick出一大波新晉流量▽

騰訊《創造101》的漂亮小姐姐們,也宣稱要「顛覆宅男們的審美」▽

就連隔壁Thailand的小哥哥們,也辦起了自己的《Produce 101》▽

和《偶練》不同的是,

後面兩檔節目都是真金白銀買了版權的,還專門請了原版的製作班底▽

所以不少路人都表示:

要支持這種尊重版權的行為!

然而諷刺的是,就在今天,《創造101》正式官宣的第一天。

身為發起人的黃子韜,就因為侵權而被知名攝影師@葉梓頤炮轟了 ——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黃子韜在自己的微博Po出一組星空圖片,用於宣傳騰訊的新節目▽

然後就有網友聯繫到葉梓頤,問她這組圖片是否有授權▽

瞧見自己辛苦拍攝的圖片,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被商用,小姐姐瞬間就怒了。

馬上轉載了黃子韜的微博,並聯繫了騰訊的項目負責人,得知是黃子韜的個人行為▽

從評論區我們也能發現,當時不少粉絲都主動私信了後援會和工作室,說回給她一個滿意的答覆▽

12:11分的時候,黃子韜到葉梓頤的微博下道歉,並詢問怎麼換水印 ▽

緊接著12:21分,黃子韜在原微博註明了圖片來源▽

據葉梓頤表示,本來事情發展至此,她也打算原諒了。

可是12點38分,黃子韜卻重新編輯了微博,換掉了圖片也沒有再註明她的身份▽

並且在十幾分鐘後把這條微博也刪掉,又發了一條新的宣傳▽

小姐姐覺得,黃子韜這是要掩飾他曾經盜圖的事實,是不負責任!

於是呢,就誕生了一篇《黃子韜,你的道歉我不接受!》的推文 ▽

事情發生後,網友們對此事的態度看法不一

有人支持葉梓頤,認為黃子韜應該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但也有粉絲認為,黃子韜在得知侵權後第一時間便道歉註明出處,因為道歉後半個小時都攝影師的回復,所以才換下圖片,屬於「停止侵權」行為▽

在葉梓頤的推文中提到,自己是因為黃子韜 「銷毀證據」 才生氣的▽

可是明明黃子韜還未重新發博時,攝影師就已經表示要「法庭見」了。

而且還刪掉了黃子韜在她微博下道歉的留言▽

關於黃子韜侵權,雙方粉絲爭執不下,在微博上掀起罵戰。

同時也給公眾人物和媒體帶來了警示作用——

其實,公眾人物因侵權被告的案例已經不是第一個了。

去年,林志穎就曾因「微博配圖侵權」被告上法庭索賠110萬,並公開道歉。

原因是2013年,林志穎慶祝微博粉絲達到2100W時,用了一張網上流傳的林志穎光頭照,後被發現原圖是朱慶福的作品《中華男兒》

當時網友們也是爭議不斷,有人認為侵權賠錢是天經地義,可也有人覺得P個圖片就要賠100多萬太上綱上線了,更何況林志穎也只是轉載了網上流傳的照片,並不是他自己P的。

可不管討論結果如何,最終結果就是林志穎兩次公開道歉,並賠償了34.5萬元的版權費

去年馮小剛作品《我不是潘金蓮》大熱,廣東增城農婦潘金蓮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我不是潘金蓮》與同名小說作者劉震雲等一同告上法院,要求他們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

原告認為電影《我不是潘金蓮》旁白說「自宋朝到如今,人們都把不正經的女人叫潘金蓮」,在結尾也沒有寫上(如有雷同,純屬巧合)等或由哪裡改編,構成了對原告的名譽侵權,要求被告賠禮道歉、恢複名譽。

當時潘氏宗祠還發起了「為潘金蓮正名」的行動▽

最終法院判定「本案中的原告潘金蓮僅是與上述文世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同名,與小說《我不是潘金蓮》及同名電影、預告片並無直接利害關係,不符合起訴條件」,並駁回了原告潘金蓮的起訴。

最後想問問大家,你們覺得黃子韜刪博行為到底是拒絕道歉還是避免侵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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