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星空拍攝大神 葉梓頤斥黃子韜 侵權事件
攝影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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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圖這事最近頻發。結果圈裡星空攝影大神,呃,應該說女神葉梓頤老師昨天也被盜圖了。侵權的還不是別人,是個挺火的藝人——黃子韜。
這事兒就麻煩了。因為對方粉絲多啊。尤其是……
今天在攝影筆記群里,也有人在一直問我怎麼看待這個問題。這樣,我就說說葉梓頤斥黃子韜侵權到底有沒有道理。
首先是葉梓頤收到的自己粉絲的舉報——黃子韜侵權。
首先就是黃子韜這事做錯了沒有?
這一點一定要明確。
錯了
在未經著作權人授權的情況下,發表著作權人的作品,就構成了侵權。葉梓頤一句沒有授權,就證明了黃子韜發這些照片是錯的。
有人說,這就發發自己的微博呀。我們自己發發微博朋友圈什麼的,不是也沒事兒嗎?
今天微信群里就真有小夥伴問我這個問題。
原則上,真的不能隨便發。之所以沒事兒說直白點,您那點影響力,沒人搭理而已。
或者你發了一個圖片,說這是我特別喜歡的攝影師拍的,真棒啊。你說作者看了啥感覺?
哎呀,粉絲啊!太開心了!
作者會舉報你么?不會。
當然,直接轉發不算是發布,因為原地址還是作者的。這是最好的。
黃子韜有在互聯網公共平台未經授權發布葉梓頤的作品,這就是錯的。葉梓頤看到後明確表示這是侵權。那就定性了——侵權。
然後黃子韜的做法是什麼呢?
道歉
這是非常明智的。
我跟你說出來混的,發東西或主動或被動,保不齊侵權了別人的。有一個好態度,是翻身的唯一道路。
隨後黃子韜修改了自己的微博,並且在評論中道歉。
編輯後的微博(上圖)
評論中的道歉(下圖)
來來來,大家學習一下,這就是標準的危機公關成功案例。如果你不小心盜圖了,這樣表達的話,基本上原作者就不太生氣了。
然後你可以私下和原作者說:「您說怎麼賠償吧!我們願意賠!」
我敢和你說,95%以上的作者會說:「算了算了。不用賠了。希望你能加強版權意識,下次不要這樣了。如果用圖,可以@#!@#Q#$#$@#$#$@!#!@#………」
因為這符合人情啊。這種私了本來就是不想走法律程序的,當然講的就是人情。
做到這一步,就算是把一切都做足了。
所以我看到黃子韜的道歉之後,我覺得真的挺誠懇的。朋友發給的圖,就用了,似乎也是一個「可以原諒的理由」,並不是惡意的盜用。
這時候請看原作者葉梓頤的反應。
雖然沒有明確表態,但是我覺得葉梓頤這時候應該是消了氣了。
葉梓頤在自己的文章中也表示,這時候她已經打算原諒了。「感謝」倆字應該是有說服力的。對方是讓葉梓頤「接受道歉」和「不接受想他刪除微博」二選一。這倆字表示接受了道歉,然後不用刪除微博。
我中午看這事兒的時候,看到黃子韜道歉了。覺得這就是個大團圓的結局。挺好的。
所以下午群里的小夥伴問我的時候,我還覺得世界一片美好呢。
誰知道,這時候事情反而嚴重了。
因為黃子韜,確切地說應該是黃子韜團隊,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再改微博。
事情的關鍵就在這裡。
這是嚴重的錯誤!
嚴重錯誤
大家爭議的關鍵就在這裡。我也解釋為什麼這是嚴重的錯誤。
首先告訴大家一個盜圖後的「真行規」——道歉不刪原則。
簡單說,就是你犯了錯誤,你道歉了。就算是對方原諒你了。這個道歉聲明也絕對不能刪。
我們經常看到一些盜圖者,最終在輿論壓力下「誠懇道歉」了。但是你會發現沒多久,道歉聲明就刪掉了。我們就可以判斷,這個人沒誠意,那麼該維權繼續維權就行了。別原諒。
所以從葉梓頤看來,應該是認為之前第一次修改說明了圖片來源的微博,已經具備了道歉聲明的屬性了。這一條是萬萬不能刪的。
相信很多人和我也是如此認為的。
這一點從葉梓頤的文章中可以看出。
所以侵權的小夥伴們真有誠意道歉,道歉聲明一定別刪,留著!
葉梓頤看到道歉微博被刪,而且又編輯成了其它樣子之後,便公開發文章(文章鏈接)斥責黃子韜團隊的行為。並不接受道歉。
黃子韜團隊居然給了這麼一個回應。
所以咱們說說另一個規則——權侵刪。
告訴大家,這是個狗屁規則。
當你看到一個媒體大量文章下面都是權侵刪的時候,你就知道他們是個搬運工了。在創作圈裡——任何形式的創作,從來沒有權侵刪原則。因為侵權了,就是侵權了。你刪了也已經是侵權了。
我們做一個極端推論。我現在做一個媒體,每天大量轉載他人文章,並且不加註來源。如果作者發現,我就刪除,這樣就可以免於責任的話。那麼我做起來一個大媒體最終不需要寫任何原創,就賺廣告費,是不是太幸福了?
這是無恥。
記住,哪裡都沒有權侵刪這麼一條。黃子韜的團隊真的應該提高自己的知識水平。其實有情商的話,不會說出這麼腦殘的話啊。所以我猜測就是對於掩蓋侵權行為的一次狡辯。
這也是葉梓頤老師絕不原諒的原因——對方的態度也有問題了。
綜上一個真原則,一個假原則。我得到結論就是黃子韜團隊後來的做法很沒誠意,甚至說虛偽。
好了我把今天的事兒分析完了。這是一個沒什麼波瀾起伏,沒什麼反轉的事件。
有爭議的只是到底該不該刪除微博。我也幫大家分析了。當然您可以不認同我的觀點。我只是表達我的一家之言。
葉老師沒做錯。
最後說說我對於侵權的看法。
對於他人作品侵權這事兒,其實在互聯網時代會非常常見。因為信息流通便利,有機會接觸更多作品。同時因為發布簡單,也更容易造成侵權。
所以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告訴大家原創者的心理,以及侵權者應該如何,避免如何。
侵權未必是死罪,態度最為關鍵。因為這是三觀。
特別巧,兩個小時前,我收到一封電子郵件。
這位董社長應該是一名復旦附中青浦分校的中學生。他非常有禮貌的向我要授權。
我覺得如果我不接受一定要給他一個十足的理由。
當然,我幹嘛不接受。這麼好的孩子,我是很喜歡。而他們對我的喜歡,也是對於我非常大的認可。這是我的光榮。
此前復旦大學攝影協會也曾經向我要求過授權。我已經對這個學校的版權意識有一個了解。
復旦附中,這是中學。但是同樣有復旦倆字。
可以說這時候復旦在我心中不但是曾經認為的名校,而且更加具體化了。
不禁感嘆一句,有底蘊有文化就是讓人心曠神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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