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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強不息,向家庭暴力說「不

看了一篇關於家暴的文章,其中有一則留言非常有意思:

關於家庭暴力問題,經常可以在媒體上看到,身邊的例子倒沒有,但這個問題一直以來都引起我的關注。多年前,和妹妹聊到關於家庭暴力的問題,我們一致覺得無法理解為什麼家庭暴力中的受虐方會如此懦弱,我們互相開玩笑說,如果我們結婚後家庭中有暴力行為,那麼施暴方也只可能是我們。

法律上是這樣定義「家庭暴力」的: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他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

先來看一組統計數據:

中國家庭暴力發生率達到35.7%

在家庭暴力中,女性受害者佔九成

中國40%的離婚案涉及家庭暴力

中國有1/3的夫妻之間存在家庭暴力

中國每年有15.7萬婦女死於自殺,其中66%與家庭暴力有關

有不少女人囿於」婚姻失敗即人生失敗」的封建觀念,認為家醜不可外揚,被一次又一次的家暴後,選擇忍氣吞聲,繼續維持形式上的婚姻。有些婦女因為缺乏獨立生存能力,不敢跳出火坑,情願在火坑中掙扎,只求一份餓不死的生存。還有些婦女打著「都是為了孩子」的聖母口號在暴力關係中維繫婚姻。這些都只會進一步助長施暴者的暴力傾向。

家暴對家庭中的孩子的影響是極其惡劣的,在暴力家庭環境中長大的孩子很多都自卑、孤獨、少言,難以融入社會組織中,甚至有些孩子抑鬱,有自殘行為、自殺傾向。不會在成長過程中自我修正的孩子,長大後還可能繼承家暴行為,成為家暴中的施虐或受虐者。

不少在家暴中長大的孩子在三十多、四十多歲時承認,至今都對年幼時經歷過的家暴情形心存恐懼,比如,聽到爭吵聲、開門聲等,都會情不自禁渾身顫抖,可見幼年的家暴情形在心中留下了多麼可怕的陰影。他們承認,在看到父母爭吵打鬥時,最希望的是他們離婚,不要再生活在一起。並有不少人承認,對家暴的家長在心理上完成了弒殺。

從心理學上分析,暴力行為源自不安心理。不善表達的人不善於表達內心的苦惱與煩悶,心中焦慮越積越多最後會爆發為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中的施暴方往往控制欲強,將自己的意願強加給對方,如果對方不順從,便施暴,需要從對方的順從中證明自己的價值,獲得自信與安全感。

陳敏在《吶喊——中國女性反家庭暴力報告》總結了受家庭暴力侵害一方的心理可能情況:

受虐婦女綜合征

家庭暴力循環具有周期性特點,使受暴女性對維持和改善這種暴力關係抱有幻想,從而控制對方,將暴力的周期性循環變作一種固定的行為模式。沒有外部壓力,沒有性別觀念上的改變,他是不可能改變的。

拯救者心態

對方的依賴也讓受害人感到自己的價值,從而誤以為有能力去拯救對方。這樣的錯誤認知給了受害人在暴力生活中繼續活下去的勇氣和毅力。

青蛙效應

溫水煮青蛙式的暴力,一旦習慣到無能離開,剩下只有無窮無盡的無助和痛苦。

習得無助

多個暴力周期後變得恐懼無助。在受暴初期,可能有所反抗,甚至不止一次。但是在對方的軟硬兼施下最終妥協。受害者感到自己像是被關在鐵籠子里受電擊的實驗狗一樣,無處可逃,習得無助。

對於暴力的恐懼

施暴人的目的,不論是為了逼她同意離婚,還是為了阻止她離婚,都是為了在她心裡製造恐懼,使她因為害怕挨打而逆來順受。隨之而來的是更嚴重的暴力和暴力威脅。很常見的是威脅到受害者身邊的人,因此在這樣環境下生存的女性,出於極度恐懼中,往往寧可自己豁出去受難, 也不願連累身邊人。當一個人生活在無休止的恐懼和壓力下,抵抗力便會減弱,變得茫然不知所措,身心疲憊不堪。如果沒有外來的有效支持,受害者很難鼓起勇氣去改變現狀,除非暴力嚴重到超過承受底線。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受害人與施暴者的感情依戀,認同施暴人的價值觀,無力逃脫,從而順從對方意願,保證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安全。

自我價值感降低

多次受暴後,受害者的自我價值感迅速下降。在暴力關係中,施暴人不斷貶低和侮辱對方,傷害對方的自尊心,當受害者聽到太多消極評價而聽不到積極評價時,便會受到消極評價的影響,從而認同消極評價,變得不自信。而不自信時受害者會更加認同施暴者的觀點和價值觀。

從而相信自己有很多缺點,相信自己沒有能力,相信除了對方沒有人會愛自己。相信自己離開施暴者,將無法獨立生活。一旦這樣的負面評價成為思維定式,即使以後離開對方,沒有心理輔助,這樣的無價值感也是根深蒂固,無法改變。

自責

處在受暴後孤立無援的境地,受害者很容易認同施暴者的指責,認為自己的確是做得不對才導致對方的動手行為。在這個階段受害者會極力反省自己,尋找自己的缺點,努力按照對方的指責改變自己,知道失去自我,才想到求助外界。而求助外界的目的還是「為了不惹對方生氣」。

心理不平衡

部分女性遭遇家庭暴力是因為她不肯離婚。在這些女性中,相當一部分人是在婚前被認為「下嫁」的、婚後全力支持丈夫發展事業的、甚至為了做賢內助 放棄自己事業的,以及在艱苦的創業階段倆人同甘共苦換取事業興旺發達後,發覺丈夫有外遇的妻子。有這樣經歷的女性在面臨離婚時,心理會特別不平衡,覺得吃的虧太大,於是寧可忍受各種形式的家庭暴力,不考慮為了一個不愛自己也不值得自己愛的施暴人,浪費自己寶貴的生命和情感是否值得。

常言道「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以自強不息向家庭暴力說「不」。就像本文開頭那則留言中的婦女一樣,你敢動我,我就去學跆拳道,下次給你來一個以暴制暴,看你還敢不敢動我一根毫毛。所以,內心要強大,其次得讓自己經濟獨立起來,自強不息的人離開誰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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