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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催催催催催催催催催催催婚

大力離婚了,記憶中的他,似乎還在酒席上推杯換盞迎來送往,面對著笑靨如花的小希單膝跪地,在一陣禮花聲中,大聲喊著:嫁給我吧!

三年之後的現在,他帶著剛滿周歲的孩子和不得不面對的一地雞毛,在一片寂靜中看著小希關門,上車,漸漸遠去。

對於大力離婚的原因,我也沒有多問,只知道這段婚姻來得匆匆去得也匆匆。

大力的家鄉在中原地區某個小城,早婚觀念嚴重,爺爺平常對父親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我像你這麼大的時候,你兄弟都多少多少個了。

在父親這邊,趕上了計劃生育,對大力的教誨明顯底氣不足,透著一種歷史性的無奈,只能變著法子說道:哎,我像你這麼大的時候,你都多少多少歲了。

在這種觀念影響下,大力家鄉的同齡人早婚早育,才大二的大力成為了他們家鄉結婚最晚的人之一。

大力曾經不信,直到某天,他突然發現,那些在地上追逐打滾的孩子,真的有一個比他還小的父親。

然而大力不願意回家相親,他覺得那並不是愛情,哪怕暑假過後就要讀大四的大力在此之前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戀愛。

這個世界上,有人被愛情折磨,有人被沒有愛情折磨,大力屬於最慘的那種,沒有被愛情折磨過卻要反覆被沒有愛情折磨。

後來他遇到了小希,在學校對面的華萊士,小希在這裡做兼職。

跟小希相識是同學的介紹,大力對小希並沒特別的感覺,倒是小希對大力一見鍾情。

兩個人相處了一個多月,這一個多月里,小希天天喊大力去華萊士吃漢堡,因為家裡催婚,再加上小希的熱情,大力妥協了,和小希確定了關係。

戀愛了大概半年,大力就在父親的強力要求下熱熱鬧鬧地結婚了。

只是沒想到,短短三年,這段婚姻就結束了。

離婚後的大力很無奈,他說自己再也不會被任何一個人逼迫著踏入婚姻。

他感嘆:人活著,為什麼非得結婚呢?

LAW霸有位姐姐,36歲沒有結婚,有固定男友,不打算生小孩。

她的想法是:單身意味著人生還有無限種可能,而一旦結婚了,好像一生就是這樣了。

她說:我不想成為一個被婚姻定型的人。也許我晚上就會放下一切,買張機票去想去的地方。也許從今天開始我會拚命賺錢而只為我看上的那款跑車;也許明天我會賣掉店鋪、踹掉男友、愛上別人、私奔到月球。也許這一切都不會發生,但人生就是需要這些虛無的希望,我必須為了我的人生留下這些完全屬於我的可能性。

「而婚姻,可能會破壞這一切,讓我做什麼事情都有後顧之憂。除非有一天我遇到那個真的能讓我拽著自己闖進婚姻的人。」

其實在外人看來,這種觀點似乎非常自私,但人活在世界上不就是為了開心嗎?結婚和離婚的意義不都是希望生活過得更好嗎?

活著,請尊重自己的感受。

LAW霸還見過一種說法:婚姻其實是在保護年輕的男性和年老的女性。

年輕的男性沒錢沒能力不知天高地厚,年老的女性流失了大量的膠原蛋白容易被甩。而婚姻,能讓這兩類沒有優勢的人,也有權利享受兩性的歡樂。

以前男人結婚,是為了找到長期、合法、安全的性伴侶,借一個子宮傳宗接代。女人是為了找一個長期飯票,順帶慰藉一下深夜時分的脆弱。

而現在,男人不缺性,女人不缺錢,似乎大家也就不那麼需要婚姻了。

結了婚,我的錢變成了我們的錢,我的時間變成了我對象、我孩子、我對象父母的時間。我的所有東西都要被分割,我一個人吃得好穿得好玩得好,為什麼要結婚啊?

並且,到了結婚這一步,對方的家庭背景、經濟條件、綜合實力,都要被一一審查,審查力度絲毫不比企業上市前的調查力度小。

有這個精力去摸底,還不如把時間放在工作上。

沒有誰會成為誰的歸屬,無論是工作還是婚姻,只有自己的強大,以及獨立的判斷力,才能讓自己遇到美好的愛情,並進而美好地去愛人。

其實LAW霸並不是鼓吹單身論,LAW霸只是想說,如果要步入婚姻,一定要等到對的人。

這個人可能並不會讓你看TA一眼,就會覺得整個季節的花都開了。但這個人一定會讓你看TA一眼,就感覺得到牽著你,哪怕閉著眼也不會迷路。

婚姻裡面有愛情,愛情的最後卻不一定是婚姻。對婚姻的再三斟酌是對對方的基本尊重,一地雞毛是可以避免的,在戀愛的路上,不能上頭。

所以,結不結婚,沒有對錯之分,只是選擇的不同,尊重他人對生活方式的選擇,並保持自己獨立的決斷能力。

-LAW霸的第32篇原創文章-

#小話題#

你不想結婚的理由是什麼呢?

是不想定期啪啪啪

還是覺得自己值得更好的

亦或是買不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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