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和同事開了個玩笑 結果賠償8000元
很多人喜歡開朋友玩笑,甚至搞惡作劇,不過有些玩笑可開不得。寧波慈溪有個小伙跟同事開玩笑,結果造成了較大傷害,還鬧上了法庭。
記者就從慈溪法院了解到這樣一起因玩笑引發的健康權糾紛。
本想開玩笑抽走同事身後的凳子,未料同事摔得嚴重
33歲的阿英和小關是慈溪某電子公司的員工,一個是品質檢測員,一個是倉庫管理員,兩人關係不錯,平時也沒少開玩笑。
2017年9月30日這天,將近中午時分,提前完成手頭工作的小關溜達到品質檢測的工作區域。
見阿英起身把剛檢測完的一批產品堆放好,小關便想與她開個玩笑,偷偷來到阿英的背後,趁她要坐下時,一把抽走了凳子……
而完全沒有留意到身後的阿英,坐了個空,摔在了地上。
「砰」的一聲,聲響不小,惡作劇得逞的小關開心地笑了,可阿英沒法一笑而過。或許是摔得突然,又沒任何準備,阿英在地上坐了一小會兒,才掙扎著站了起來。
「去醫院不?」看阿英連走路都要人攙扶,臉上又露出痛苦的表情,小關意識到,她可能真摔著了。
此時的阿英擺擺手表示不用,說回宿舍休息一陣可能就緩過來了。
醫生診斷為骶尾椎骨折,賠償8000元
但事情並未結束,阿英感受到了持續不斷的疼痛,她便拿起手機給小關打了電話。
此時小關才回到自己崗位沒多久,一看是阿英來電,立馬接起:「小關,不行,我臀部那塊實在痛得厲害,可能傷到骨頭了,你陪我去醫院看看吧!」
到醫院一檢查,阿英被診斷為骶尾椎骨折。雖然沒有嚴重到需要住院治療,但醫生建議她回家休養一段時間,並囑咐她晚上休息時,也得趴著睡。
這會兒,小關終於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而因同事的一個玩笑讓自己吃了這麼大苦頭,阿英便提出,讓小關一次性補償26000元。
小關雖然也覺得很抱歉,但他認為阿英傷得不重,醫藥費總共也就花了400餘元,即便加上誤工費等,也不至於要花那麼多錢。由於沒談攏賠償數額,阿英向慈溪法院起訴了小關。
接到案件後,見事情經過清楚明了,兩人也沒有根本矛盾又都有和好的意向,於是承辦此案的法官在庭前進行了調解工作。
小關知道自己玩笑過頭有錯在先,法官也向阿英指出了她訴請中不合理的部分,最終經過協商,兩人達成了8000元的賠償數額。
開玩笑沒有法律上的「豁免權」,玩笑過頭需承擔侵權責任
這次的意外讓小關懊惱不已:「小時候就常跟玩伴們開這樣的玩笑,大家笑一笑、樂一樂,我是真沒料到,居然發生了這種意外,8000元錢就這麼賠出去了,而且她也受了不少苦。」
小關的懊悔正是法官想通過此案提醒的:「熟人之間互開玩笑、搞個小小惡作劇,確實能平添一些樂趣。但需要注意的是,開玩笑卻沒有法律上的『豁免權』,開玩笑『過了火』,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記者採訪得知,若是開玩笑導致對方受傷,開玩笑方存在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受害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法官同時表示,在開玩笑的時候,開玩笑的人通常對造成的損害存在應當預料的可能,若造成嚴重損害後果的,還有可能觸犯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罪行。
轉載自:現代金報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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