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韜這下黃了!好不容易路轉粉,又被控告侵權!
黃子韜和楊冪拍了《談判官》之後,本來不是很喜歡他的網友,紛紛路轉粉。為啥?人家在劇里飾演的謝氏公子,有錢、有顏,還把童薇撩的不要不要的,霸氣總裁再加上一些蠢萌,簡直魅力值加分! 從這部劇中,真的是對他刮目相看了。
要說黃子韜現在的人氣,給一個產品代言的廣告出場費也是很高的。這次侵權風波,有點免費幫攝影師宣傳啊!即使之前和sm公司鬧解約風波,但是起碼現在,他在中國的人氣不輸給之前在韓國作為exo成員之時,甚至現在比之前更好。
那我們來說說這個攝影師吧。葉梓頤,ok,fine,我不是混攝影圈的,我真的不知道這個人是誰。可能她在攝影圈應該有很深的造詣吧,畢竟拍的照片那麼好看,還被明星拿去用著發微博了。
如果以嚴格的意義上來說,我們平時用別人的圖片,用別人的作品,都是侵權現象。但是我們不是藝人,不是公眾人物,就算侵犯人家的版權,也不會給人家帶來什麼影響。但是這次是黃子韜,整個就變味了。。。
為什麼商家喜歡利用明星做宣傳?美國的娛樂經濟大師邁克爾.沃爾夫就曾說過:在這個消費者的時間如此之少、口味又如此善變的世界裡,企業應該如何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呢?一旦抓住消費者的注意力,企業可以加進些什麼來提高產品的價值,使產品更具吸引力?答案只有八個字:「娛樂內容」或「娛樂要素」。明星的粉絲越多,那麼愛屋及烏的人就更多。如果你喜歡的人在用這個東西,而且她的價格還在自己的接受範圍內,為什麼不來一個同款呢?這也是一定的商業手段。
明星被侵權,當然明星也會在無意間侵權別人的作品。鬧最大的烏龍大概就是林志穎了。幾年前,林志穎的微博粉絲達到2100萬,特地發了一條微博慶祝。你說,慶祝歸慶祝吧,為什麼還要配圖是一群光頭,還把自己p上去?問題是,p圖前也要考慮一下是否侵權啊,這樣太不禮貌太不得體了吧!畢竟你是咱們的「不老男神」啊,誰不認識你啊。可是你不認識的攝影師可多了,然後又是運氣太好了,結果大家也都知道,被廈門一攝影師索賠上百萬。真的是得不償失哦!明明是想宣布一件搞事情,還讓自己的名譽受到了一些影響。當然,後來。。這個攝影師火了。。。
因為黃子韜這個侵權風波,給受害者也帶來了一定的人氣,粉絲量一天蹭蹭蹭的漲了幾萬。起初,黃子韜公開道歉之後,攝影師並沒有馬上接受道歉,四面八方的公眾文發布出來。但是,不論怎麼樣,黃子韜還是很真摯的道歉了,並且重新編輯了微博,標註了原作者的名字。可見也是用心了。這是我見過最真誠的道歉,不論是評論中的道歉,還是自己的微博發布的聲明,還是和當事人的溝
通中。完全沒有甩大牌,而是對自己做錯的地方道歉,接受後果,也主動將侵權之事交給法律處理。而且在評論區,還能看到暖暖的粉絲們。又一次路轉粉。
好在攝影師最終也接受了黃子韜的道歉。這次怪在黃子韜在使用圖片的時候,沒有考慮到是不是某攝影師的作品,因為這也是別人發給他的。他覺得喜歡就用了唄,沒想到侵權了別人的作品。這次也怪在攝影師在發布作品的時候,沒有添加自己的水印標註,而且還拍的這麼好,讓人忍不住偷圖。 現在小編都不敢亂用插圖了,怕被控告侵權啊!
如果每個人都多多提高版權的意識,這些侵權風波也都不會存在。不過,攝影師好像沒虧,人氣上來了,還被明星誇了。不管怎麼樣,希望以後所有的藝術家們都能保護好自己的作品,即使有侵權事件,也能用最好的方式解決,以最少的損失來處理。畢竟所有的負面新聞,對雙方都不好。
此次風波之後,不論誰對誰錯,都將是往事。希望各個行業,以後有更好的作品,大家共同進步,也別忘了加上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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