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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頭貪污買下海景房、官團負責人捲款逃走……飯圈「生意經」超出你的想像……

在飯圈,「沒錢不要追星」似乎達成了共識。只不過有趣的是,粉絲不只是心甘情願為偶像花錢,也在為「大粉」們買單。

「大粉」,作為粉絲群體中最關鍵的角色,也會有KPI的。比如粉齡資歷、手上有多少原生資源/爆料、在某一方面的專業技能是否拔尖(攝影修圖、手繪、文案、剪輯等等)、對偶像的貢獻值......

雖說飯的是同一個愛豆,大家沒什麼不同。但大粉對偶像的付出、粉絲群體的管理協調不可置否。可是,其中並不乏大粉/職粉(職業粉絲)站在偶像的「光環」里,摸索出了一條「生財之道」。

今天就來聊一聊,粉圈生態環境中,「大粉」利用偶像圈錢的現象。

大粉販賣偶像周邊

在追星「個站」(後援會組織,常見於韓圈、流量粉絲)百花齊放的今天,各種賺錢模式並不少見。

「個站」成立的本意是聚集粉絲、大粉聯動小粉為愛豆做應援,但現在也為「圈錢」提供了平台。

它們最初的「創始團隊」一般有前線粉、後期美工&剪輯、文案、活動策劃等,在追星上積累好「業績」後,最簡單直接的方式就是各種「站子」出愛豆的周邊。

首先,參加活動拍攝到的現場圖和視頻,可以直接「變現」,前線大粉賣給不容易見到偶像的「鄉下粉」。單張賣20塊錢,沒有一點問題。

比如TFboys和SNH48兩家,就比較流行直接賣照片:

還有不限形式的各類「PB」(偶像的一手照片做成的圖冊),照片印刷質量不錯的話,單價到300rmb是小意思:

再比如四字弟弟家某大粉擁有手繪和設計技能,出售印有偶像圖片的鑰匙扣,但承諾將用於日後偶像的應援和公益活動:

還有大粉製作偶像的枱曆,然後把價格翻幾倍甚至幾十倍賣給小粉絲:

有些大粉/個站會對小粉絲作出承諾,但並不能排除渾水摸魚的大粉、甚至職粉從中牟取利潤。

畢竟,這裡面的利益空間真的還挺大的。

看到有人做了個統計,粉絲站可以做的周邊包括但不僅限於枱曆、圖冊、手幅、貼紙、鑰匙扣、扇子、玩偶、環保袋、手機殼、滑鼠墊、燈牌、口罩、T恤、帽子、衛衣......

雖說看著都是「小件兒」,但一旦「走量」,收入也是相當驚人的。

各種形式的募捐集資、會費收取

「集資」屬於應援文化的範疇,在「流量」粉絲群體里更為常見。

通常也是大粉號召,其他粉絲響應。「集資」不是個好詞,私底下小範圍還好,若是公開,很容易處於灰色地帶,一不小心就「非法」了。所以現在又有了新的說法,叫「眾籌」。

偶像生日會、演唱會、公開活動等特殊時期,粉絲都會組織大大小小的眾籌。

比如楊洋粉絲,每年愛豆生日都會策劃一場眾籌活動:

還有其他明星粉,眾籌募捐的情況也很多。

而且,粉絲群體內部本身就有不同的「流派」,雖然粉的是共同的愛豆,但不同的粉絲站之間的「財務」是獨立的。圈地自「籌」,互不干擾。

至於會費,在部分粉圈裡,基本上也是一大「潛規則」。有些大粉、職業粉頭的承諾是:交了會費,小粉絲們會有額外的福利。

當年鍾漢良粉絲團收取會費的事情,就鬧得很大。進入「W良家族」前需要繳納會費作為偶像應援。

據說抱怨費用高的粉絲還會被「群掐」:

引起了粉絲內部爭議後,還有老粉出來安撫情緒:

而會費這個事兒,收取的絕不止一家兩家,感受下利益關係:

(圖片來源網易新聞)

而購買力驚人的粉絲,花在「眾籌」、「會費」的數據也不可小覷,當年張傑粉絲為愛豆籌錢「贖身」,8天籌到105萬的例子了解一下...

還是那句話,圈子裡的「規則」,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外人並不好說什麼,怕的就是職業粉頭或者心思不正的大粉參與進來,「吃差價」、運籌帷幄,經營自己的「斂財鏈」。

大粉貪污

關於「貪污」,其實跟上面說的「籌款」脫不了干係。

記得之前張藝興吧吧主就被曝過貪污209w,這筆數額,可能很多人一輩子都賺不到吧?

「賬單明細」出來的時候的確令人咋舌,然而和「渡邊麻友」吧主貪污的數額比起來,就有點小巫見大巫了。

據說,渡邊麻友吧主用貪污的錢,直接買了一套海景房。小粉絲鬧到本部之後,當事人跑路查無此人。有種打開了新世界大門的感覺...

還有GD吧務以「演唱會門票」的名義捲走好幾百萬,Tara官團負責人攜款逃跑...外人當故事看,而粉圈內部卻是重大「事故」:

至於各種小數額的「粉圈貪污」也只是沒有被曝光而已,大家都門兒清。

而所謂粉絲行為偶像買單,其實大粉被曝出這種事情,特別影響愛豆在路人心中的觀感,粉圈「家務事」透明化了,路人心裡自會有價值判斷。

大粉化身飯圈「kol」,「引流」小粉絲

「大粉」在飯圈的影響力毋庸置疑。大家各憑本事,一步步把自己打造成「粉圈kol」,他們也有「圈粉」、「固粉」的一套方法論。

在組織協調引導上,大粉算是這一群體中的「意見領袖」,不僅僅在說話和行動上能調動小粉絲們的能動性,找到集體「歸屬感」,還能讓他們有「崇拜感」。這是重點。

有的「大粉」深耕飯圈影響力,提高貢獻值,但有的並不是。ta們特別有「商業思維」,借自己在飯圈的影響力,引流小粉絲到自己的圈子裡。

像很多飯圈大粉做代購,就特別奏效。朋友圈小粉絲都是ta們的目標客戶。

經常看到留學黨大粉,在海外給國內小粉絲「代購」,可能起初的業務範圍是自家偶像的限量周邊、CD,到後來就擴展到「能代的都代」。(講真,很多大粉代購的第一批「種子用戶」就是小粉絲們)

其實這個我倒覺得還好,影響力變現並不無恥,我更願意把這種稱為「賺錢」。

但也有人「圈錢」。(聽說范冰冰身邊的造型師也經常借著明星本人的名氣推小紅書、開網店,安利自己的產品。)

再有「反面教材」就是騙錢的。虹橋一姐在沒被戳穿之前,說不定還是在各大粉絲會「串門」的大大呢~肯定也有自己固定的「粉絲客戶」,專賣簽名、海報合影,私人行程,聯合黃牛做生意。最後的結果當然是粉圈唾棄...

蹭偶像熱度

最後單獨來說說比較特殊的這一類:借偶像人氣,雖說不圈錢,但時刻不忘賣自己的安利。點名馬天宇。

雖然馬天宇不在「大粉」範疇里,但「明星粉」本身就自帶關注點。

我記得這個月初,馬天宇就在新浪發的王菲雜誌圖評論區留言,求高清大圖,用騰訊會員換。

在有的人眼中是「萌」,但有的人也會覺得是在「蹭熱度」,當迷弟沒有人反對,但藉機宣傳新劇,就有點「夾帶私貨」的意味了。

而且對方明顯自帶流量,這種「抖機靈」就很招人煩。還有的例子請大家自行對號入座

粉圈也是利益圈

看下來,特別想感嘆一句「飯圈利益關係」的複雜。而大粉/職粉斂財鏈背後,牽扯到的藝人本身、經紀團隊、小粉絲多方的態度也是無比微妙。

大部分經紀公司(團隊)心裡清楚,明明公開賣「PB」算侵權,但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若明令禁止,自家藝人的行程應援,粉絲的錢哪裡來?退一萬步說,團隊告粉絲侵權,不僅丟人面上掛不住,也不利於日後工作的「展開」。

還有的團隊,說不定本身就是「鏈條」中的一環,也是更說不清道不明了。

也有經紀公司自發出「圖冊」的,這就已經不能算是「默許」了,反而起了帶頭作用。像三小隻的經紀公司,一直都是主動出周邊。

再看明星本人,像張傑當年被證實牽扯到此類事情中,導致老粉大量「脫粉」,本人也遭受非議好久。明星卷進這種事,又是一次公關危機。

也有默許的。現在有的藝人自己都出書,比如鄭爽之前出了《鄭爽的書》,粉絲瘋狂捧場。

李易峰也出過好幾本書和粉絲分享心路歷程,換來的也是粉絲的瘋狂集資砸錢。

其實...藝人在寫書賣錢之前,最好還是對自身的「文學素養」有點數。在我看來,這也是偶像對這種形式的默認。

當然,像王菲就直接讓新浪取消她的粉絲紅包、楊冪也曾給粉絲寫信拒絕砸錢買禮物,實際上也是對飯圈這類行為的「不認可」。

而小粉絲們呢,因為熱愛偶像捨得花錢,在飯圈待久了,也就變成大家常說的「對飯愛豆還是飯大粉」並分不清。盲目參與各種集資、籌款。

也有些小粉絲心知肚明,但一想到日後仍然要從ta們那裡得到偶像的資源、信息,繼續樂著「追捧」,有的甚至是敢怒不敢言。但始終是被戳傷了積極性。

而「大粉」,在飯圈裡處於頭部地位,必須承認他們在某方面的突出。

實際上大粉們也需要「經營」自己,逐漸積攢自己的「追隨者」,凝聚影響力。平心而論這是個人本事,不偷不搶、不做傷天害理的事情,並沒有什麼過錯。

但就怕有些人消耗小粉絲對偶像的熱情,利用他們為偶像的「心甘情願」,最後把利益和金錢「斂」在自己的囊中,圈錢圈到盆滿缽滿。尤其是在現在職粉、粉頭滿天飛的時代,ta們之所以能圈到小粉絲的錢,無非就是利用他們「對愛豆不求回報的愛」。

這算是一種情感綁架嗎?

金錢與利益的誘惑面前,不為所動是假的。有句話說的是,所有不情願的付出,都會化作「戾氣」,讓你面目猙獰。其實粉絲的情感也是,當有了利益捆綁,純粹的東西,就會變質。

所以說啊,「正確引導粉絲經濟」真的是每個流量團隊的必須課。(雖然目前不太可能)

但無論如何,大粉也好,小粉也罷,都應該把追星是一件積極、好玩的事兒,可以全心付出,也可以不求回報。擺正位置和心態,不要讓原本簡單的事兒,變得複雜。

作者系網易新聞、網易號「各有態度」簽約作者

風風微博:@一直風和日麗的風和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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