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烏國簽證「有效期」,你是不是也理解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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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烏茲別克發出的簽證,有效期不等於可以在烏茲別克的停留時期。如若分不清二者,輕則出不了中國邊防,重則到了烏茲別克機場後被盤查甚至被遣返。
中國駐烏大使館網站22日發布簽證有效期相關提醒稱,近期,中國駐烏大使館遇到多起中國公民因對烏茲別克簽證有效期理解有誤,導致在烏逾期滯留案例。
鑒此,中國駐烏大使館提醒來烏中國公民:
一、有效簽證是外國公民在烏合法停留的最主要憑證。務必在簽證生效日之後(含當日)入境,在簽證有效期截止日之前(含當日)離境。
二、根據烏有關法規,簽證過期屬於行政違法,需經法院判決方可出境。根據違規程度,判決結果可能為罰款、驅逐出境(若干年內不得入境)或拘留。
三、以下圖為例:
圖片源自中國駐烏大使館
簽證上「FROM」後日期為簽證生效日,「UNTIL」後日期為簽證有效期截止日。「NUMBER OF ENTRIES」標註「3(three)」,「DURATION OF STAY」標註「90 DAYS」,含義是在簽證有效期內可3次入境,在烏停留總天數不得超過90天,且必須在簽證有效期截止日前離境。即該簽證持有人可在2018年1月15日後(含當日)3次入境,但3次停留總天數不得超過90天,且最後一次必須在2018年4月15日前(含當日)離境。
中國駐烏大使館提醒來烏中國公民準確理解烏簽證有效期含義,拿到簽證後務必仔細查驗簽證種類、有效期、停留期等關鍵要素,避免因疏忽造成違法事實。
中國駐烏使館領事部將於2018年4月5日、6日放假2天(清明節),4月9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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