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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字長文揭盅區塊鏈的八大痛點

經濟觀察報 王永利/文別再用挖礦造幣的概念自欺欺人了,挖礦造幣可能是個「坑」!

始於2017年,火遍全社會、全世界的區塊鏈概念還在升溫,吸引人和社會資金蜂擁而入;助推比特幣,以及類似網路「加密數字貨幣」(如以太幣、萊特幣等)價格的大幅上升,創造了諸多「一夜暴富」的神話。有關數字幣、區塊鏈將顛覆傳統,深刻變革世界的說法不斷拔高。區塊鏈創業和發展看似如海嘯般撲面而來,但卻越來越集中到造幣和炒幣之中,越來越陷入挖礦造幣的「比特幣區塊鏈」思維和範式不能自拔。

儘管中國政府於2017年9月4日明確叫停ICO,並隨之叫停人民幣與數字幣的交易。但在國外熱潮帶動下,國內數字幣、區塊鏈的熱潮再次掀起,且逾發狂熱。有人驚呼「幣圈一天、人間一年」,甚至是「區塊鏈一天,互聯網十年」。各種冠以「區塊鏈」字樣的公司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呈現出越來越令人恐懼的「非理性繁榮」狀態,亟需撥亂反正、正本清源。

在筆者看來,區塊鏈有八大「痛點」,其救贖何在?

比特幣區塊鏈之惑

不知不覺中,過於追求完美的比特幣區塊鏈體系脫離了現實,走向了封閉。這恰是比特幣區塊鏈的根本問題所在。

比特幣的設計初衷,就是要擺脫傳統的支付清算和相關的社會運行體系,打造一個全新的、點對點直接交易和清算的體系。這其中,隱含的設計理念是:由世界範圍內不同的計算機共同參與(打破國家邊界),形成一個平等的、沒有中心(無政府)和中介的「自組織」網路世界。這個網路世界不同於長期以來由主權獨立的國家和國家治理體系組成的現實世界,因此,不會適用任何國家的法律或規則,而是會形成新的網路規則,並將規則內置到網路系統之中,由參與運行的計算機共同維護和修改,將網路系統看成「上帝」,由上帝而非人或機構負責規則執行,確保規則執行中的公正公平。不再適用任何國家的法定(主權)貨幣,防止人為控制貨幣投放,而是模仿黃金,運用哈希計算和加密技術等,通過「挖礦」產生全新的「加密數字貨幣」,其總量設定,每個階段投放的數量完全由系統自動控制。在所有人都登錄於比特幣網路體系,每一筆比特幣的取得都會得到全網確認和分散式記錄(能夠充分保真)的基礎上,其比特幣資產的轉移完全實現點對點的直接進行,而無需再有任何中介參與。

由此形成一個「去中心」(無政府)、去中介、民主公平、沒有人為操控和腐敗,沒有稅收和不當費用,難以造假和篡改,能夠防止外部攻擊的安全穩定的「美好世界」。

可見,比特幣網路體系的建立,並非簡單的運用先進技術解決現實世界的實際問題,而是具有強烈的「反社會」,致力於擺脫現有社會體制機制的思想傾向(世界觀、價值觀,哲學觀),甚至形成一種宗教信仰和組織體系(這可能也是比特幣的發明者不願公布自己身份,而採用化名「中本聰」的重要原因),並通過虛擬幣的產生和升值,形成一套極具吸引力的激勵機制,進一步增強人們對比特幣等網路世界和價值體系的迷信和崇拜,努力增強其吸引力和影響力。很多參與的人都堅定的相信或極力鼓吹:區塊鏈將重新打造人類社會的生產關係、組織形式和運行模式;比特幣等數字貨幣必將顛覆和取代現有法定貨幣體系。

但實際上,正因為比特幣體系過於追求完美,致力於擺脫現有世界運行體系,反而使其陷入脫離現實、自我封閉的「烏托邦」思維,越是追求完美,就越陷入封閉,就越難以解決現實世界的實際問題,反而會使其失去實用價值,淪為一種網路遊戲,就難以有多少實際的價值,更別說能夠改變世界、顛覆法定貨幣體系。

單純從比特幣區塊鏈封閉的體系自身來看,它確實在其體系(「社區」)內實現了去中心、去信任、去中介,可以點對點自由轉讓比特幣資產等,似乎形成了充分民主法治、平等自由,不可造假篡改、沒有稅收和不當費用,沒有貪污腐敗等的美好社會,形成了所謂的「信任的互聯網、價值的互聯網、秩序的互聯網」。但關鍵的問題是,這種「美好的」比特幣區塊鏈體系,脫離現實世界根本無法獨立存在,比特幣如果不能與現實世界的法定貨幣兌換,就難以實現其價值。而要實現比特幣區塊鏈的「價值」,就必須與現實世界相連接,使比特幣區塊鏈體系成為以法定貨幣代表的社會財富轉移的一個中介環節或過渡階段。這又需要解決其與現實世界連接的問題,其中,比特幣等數字幣的網路交易平台成為其重要的基礎設施(外掛系統)和關鍵環節。

在比特幣必須與法定貨幣兌換,必須加入網路交易平台等輔助環節才能發揮更大功能的情況下,就使得比特幣區塊鏈區中心、去中介等特性反而可能產生嚴重問題。放在現實世界的大環境看,其貨幣資產的轉移如果通過比特幣區塊鏈體系運行,實際上是增加了中介環節,而不是去中介,而且由於比特幣體系高度匿名,刻意規避監管,難以充分滿足反洗錢、反恐怖輸送等方面的要求,反而可能產生很多新的嚴重問題,很多有關比特幣、區塊鏈的說法都難以成立。

那些看不見的痛點

比特幣區塊鏈所謂「去中心」、「民主平等與自由」等標籤,經不起推敲;真相是,其如果過於強調「去中心」反而影響效率;包括比特幣尚無法成為真正的貨幣;ICO式集資方式更是無助於區塊鏈之發展……但人們如信仰般狂熱追捧區塊鏈時,看不見這些「痛點「:

其一,比特幣區塊鏈難以建設一個去中心、民主平等的社會。

比特幣區塊鏈體系設想的是建立一個所有參與者平等民主的世界,但實際上卻出現了編碼維護的核心團隊與參與挖礦和運行的主要力量發揮更大影響力的不是那麼平等民主的局面。受計算機運算能力的影響,比特幣的挖礦和獲得,並不是像宣傳的那樣人人都有平等的機會,競爭的結果,使得挖礦獲得比特幣的機會越來越集中到少數算力強大的礦池或節點上,而更多的人儘管也參與挖礦,消耗了資源,卻不一定能夠獲得比特幣。這使比特幣更多地被少數人所佔有,並會增強其對網路規則調整的話語權或影響力。

其二,比特幣區塊鏈「去信任」、「去中介」的點對點交易是有嚴格條件的。

在比特幣體系內部,交易雙方無需提供身份信息並得到足夠權威的印證,即可進行直接的交易(用戶可以每筆交易都更換賬戶,即每發生一筆交易,原有賬戶都可以清戶,將餘額轉入重新開立的新賬戶),形成所謂的「信任的互聯網、價值的互聯網、秩序的互聯網」,但這都隱含了一個重要前提,就是所有的人都參與到同一個比特幣區塊鏈網路平台,平台上運行的只能是比特幣,而不能是比特幣以外的其它資產或價值。

由於比特幣完全是網路系統內生的「資產」,從其產生的源頭上就受到網路體系非常嚴密的驗證和分散式記錄,難以造假或篡改記錄,因此,它的轉讓確實無需知道其持有人的真實身份,只需確保出讓人確實擁有足夠的比特幣即可由網路系統進行點對點的轉賬。

但是,這並不值得誇耀。在當今社會,只要交易雙方都在同一個銀行或第三方支付機構開立賬戶,利用現有的網路通訊技術,銀行或第三方支付機構同樣可以實現點對點的適時轉賬清算,而且,在實施中心化運行的情況下,由於不存在像比特幣一樣的全網廣播、多層驗證、分散式記賬等複雜的過程,反而速度或效率遠遠高於比特幣體系。

其三,比特幣區塊鏈只是比特幣產生和匯劃的封閉系統,實際功能有限。

實際上,現實世界的資產或價值很難推送到這一體系上運行。即使能夠推送上去,如果沒有一套非常嚴密的線下印證體系,確保所推送資產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一旦有虛假的東西推送到比特幣區塊鏈體系上,其運行體系再嚴密都無法逃避「以訛傳訛」的結果。

如果嚴格局限於比特幣區塊鏈體系內,基於比特幣產生的規則,它甚至連用比特幣發放貸款或投資應該產生的利息或紅利都解決不了,將嚴重影響金融的發展和功能發揮。

要發揮比特幣體系的功能,就必須將比特幣兌換成法定貨幣,並將比特幣體系作為現實世界資金匯劃的一個過度環節或新的中介環節。而這就需要比特幣體系與現實世界實現連接,從現實世界大環境看,其結果不是去中介,而是增加了中介!

其四,比特幣網路交易平台並不是比特幣體系內在組成部分,不是去中心的。

要使用和實現比特幣的價值,就必須將其兌換成法定貨幣;所謂的比特幣可以直接用於購物或在ATM上取現,實際上都需要聯機兌換成法定貨幣後進行轉賬消耗或提取法幣現金。

隨著比特幣等網路數字幣與法定貨幣兌換需求的擴大,出現了專門的網路數字貨幣交易平台,為數字貨幣兌換,特別是為那些不願意參與挖礦,卻願意參與比特幣等數字幣炒作的人提供專業服務。這大大方便了比特幣等數字幣與法定貨幣的兌換和轉移,為比特幣的價值實現和價格提升、擴大影響提供了有力支持。

但是,這種與法定貨幣的兌換或交易的專門平台,只是比特幣區塊鏈體系的外掛系統,並不是其體系的內部組織部分。因此,儘管比特幣等數字幣交易平台出現過被黑客攻擊、被盜竊比特幣,甚至出現交易平台倒閉或平台經營者「跑路」,並不影響比特幣區塊鏈體系本身的安全運行。而且,儘管比特幣區塊鏈體系是去中心化的,但數字幣交易平台的經營管理卻是中心化的,並沒有完全受到比特幣區塊鏈體系的約束和保護,迄今為止,也沒有得到金融監管足夠的有效監管,交易平台的運行及其存放的資產是存在風險隱患的。因此,監管部門必須從法定貨幣監管出發,切實加強法定貨幣與網路數字幣的兌換環節,特別是網路交易平台業務合法性、合規性的監管。

其五,比特幣區塊鏈體系過於強調「去中心」,反而影響其效率、成本與監管。

比特幣區塊鏈體系要實現「去中心」,就需要大量外部計算機接入並共同運行(這成為「去中心」運行的基礎條件),這樣,加入的計算機節點越多,在比特幣的挖礦與轉讓需要全網廣播、驗證、分散式處理等的難度就越大,其「挖礦」過程需要消耗越來越大量的能源,甚至會造成環境污染。法定貨幣外掛交易平台的處理程序煩雜、成本很高(在美國Cionbase交易所上買賣比特幣,費率是1.49%。交易所成為數字幣繁榮重要推動力和受益者)、效率很低(比特幣錢包初次安裝時,會消耗大量時間下載歷史交易數據塊,處理一筆比特幣交易需要約6個連續區塊的確認,往往需要數天時間)。

更重要的是,如果加入比特幣體系這樣一個完全抵制或規避國家監管的中間環節,法定貨幣的流通就可能完全失控,產生極其嚴重的問題。事實是,比特幣也確實得到了恐怖分子、毒品販子、網路黑客、金融騙子等的青睞,常常被用於逃避監管的資金或資產轉移。

其六,過於追求去中心化、充分的民主自由,實際上就會脫離實現。

人類是地球上最具社會屬性的動物,群居或集體生活,不僅可以形成更大的合力以抵禦天敵、戰勝困難,而且有利於增加繁衍的機會,增強學習交流,促進技能和腦力的開發,推動人類快速進化,在相對短暫的時間內就發展成為世界的主宰。在這一過程中,在人類社會中必然存在個別利益與公共利益的矛盾和統一,只有在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情況下才能使個別利益最大化得到根本保障;要維持個人與組織的良好關係,必須形成良好的能被大多數人接受的規則,並需要有監督規則執行和違規懲罰的機制。於是,在社會組織中形成有中心、有層級,而非完全平等、民主自由,可能是長期實踐過程中自然形成的必然選擇。儘管人們也不斷設想建立一個人人平等、按需分配的「烏托邦」式美好社會,甚至也嘗試「跑步進入共產主義」,但卻都難以成功。在當今世界仍然是以各個國家主權獨立和自治為基礎架構,國家之間相差懸殊的情況下,設想建立一個「去中心」、無政府的網路世界和超主權的世界貨幣,完全擺脫現實世界國家法律的約束,同樣是不現實的。

比特幣並非貨幣

比特幣難以成為真正的貨幣。這其實是區塊鏈的痛點之七。

首先,比特幣高度模仿黃金的設計思路就不符合貨幣發展規律。

比特幣在設計上就是模仿黃金,總量限定,而且挖礦越來越難,產量分階段逐步減少,以期消除人為過多投放的可能性,並為比特幣升值創造巨大想像空間。但這種設計思路卻恰恰是錯誤選擇,忽視了為什麼黃金會退出貨幣舞台的根本原因。

貨幣作為商品交換的價值尺度、交換媒介、價值儲藏手段,需要有價值支撐,並保持相對穩定的價值(幣值)。但黃金作為一種自然物質,受到自然儲量、挖掘和加工能力等因素的影響,非常容易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水平及其對貨幣的需求發生嚴重偏離,造成嚴重的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而且在其呈現升值態勢時,也容易被更多地收藏並博取升值收益,嚴重影響其作為貨幣的功能發揮,因此,最後被更容易得到靈活調控,保持貨幣總量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基本適應、幣值基本穩定(通貨膨脹率控制在適當水平)的信用貨幣體系所取代。事實已經充分證明,黃金不可能再重新成為貨幣。

因此,高度模仿黃金設計貨幣體系的思路,本身就是一種倒退,是不能成立的。

其次,黃金作為一種受人追崇的自然物質(貴金屬),其本身是具有真實價值的,比如可以打造黃金飾物、仍有工業用途等。但比特幣卻純粹是一串網路系統產生的加密數字或數碼,並不是自然物質,一旦離開比特幣體系,就沒有任何價值,就會像空氣一樣煙飛雲散。

有人說,當今的貨幣其實就是一種純粹的信用貨幣,核心是信任,只要人們相信它接受它,它就可以成為貨幣。比特幣區塊鏈就是用來創造信用的,並不是創造實際財富的。創造了很多人的共識,只要大家都相信,它就可以成為貨幣。

這種說法讓很多人信以為真,廣為傳播,殊不知,這種說法僅僅只是看到貨幣的表象,而根本沒有看到貨幣的本質和內在邏輯。即使在當今的信用貨幣體系下,也不是隨便什麼人或機構,隨便造出什麼東西就能讓人信任和接受其成為貨幣的。貨幣當局投放貨幣,一般仍需要有一定規模的貨幣儲備物(如黃金或外匯,做為直接的價值支撐),並努力將貨幣乘數和派生貨幣規模控制在一定範圍之內。同時,要有國家主權和法律保護,使貨幣成為國民財富中可以貨幣化財富的價值表示,從而保持貨幣幣值的相對穩定。貨幣之所以成為法定貨幣或主權貨幣,是因為貨幣是以國家主權範圍內可以控制的社會財富作為背書的,離開國家主權和法律保護,貨幣就難以得到與其賴以存在的社會財富相對應,也就難以證明其具備價值(也正因如此,哈耶克設想的「貨幣非國家化,可以由私人自由發行、充分競爭」是難以實現的)。

比特幣沒有任何價值儲備物,或可以對應的歸其比特幣網路世界所有或控制的財富,因此不可能成為真正的貨幣,只能是一種網路「商圈幣」或「代幣」。

再次,比特幣屬於開源系統,可以免費下載,在比特幣不斷升溫的過程中,很容易催生出很多「山寨幣」或「分叉幣」(據統計,到2017年末,世界上已經有超過1300個網路數字幣。有人認為,實際上更多,有的不叫「幣」(Cion),而改成「Token」,被譯成「通證」,但其本質都是一樣的)。這樣,在網路世界中又會分化出無數個區塊鏈網路 「社區」(遠多於國家的數量),如果其相互之間不能聯通並保持規則的統一,必然造成網路世界的混亂,嚴重影響網路數字幣的信譽和跨鏈流通。

據說,還有人正在嘗試發行比特幣實物現金,如比特幣硬幣或紙幣,以期更加方便比特幣的線下使用。這就更是違反比特幣作為網路數字幣和「去中心」的自身邏輯而難以實現。

跑偏了的ICO

顯而易見,網路數字幣ICO存在更多問題,對於區塊鏈的發展無異於飲鴆止渴。其是區塊鏈痛點之八。

隨著區塊鏈及比特幣、以太幣等網路「數字幣」的升溫和價格上漲,也催生了很多「區塊鏈創業公司」及其相應的山寨幣或分叉幣。這些「區塊鏈創業公司」由於概念新、時間短,經營業績難以達到IPO的監管條件,於是,在一些參與「炒幣」的資本運作者的推動下,出現了專門以網路數字幣首次發行並募集熱點網路數字幣(主要是比特幣、以太幣,而非法定貨幣,從而規避非法集資風險)為主要特徵的ICO集資方式。

ICO一經推出,進一步擴大了比特幣、以太幣等熱點數字幣的需求、抬升了其價格。比特幣、以太幣等價格的大幅度上漲,又使得通過ICO募集數字幣的人一夜暴富,進而吸引更多的人和資本湧入區塊鏈、數字幣的領域,使很多人相信,ICO是網路世界金融重大創新,甚至是互聯網金融創新的終局。

但由於ICO沒有得到監管部門的有效監管,其實際運行存在很多暗箱操作、內部炒作,虛假宣傳、惡意傳銷的成分,比如,有的ICO項目所確定的「幣」的總量根本沒有什麼依據和規則,完全是拍腦袋決定的;有的宣布將公開發行多少「幣」,但實際上卻只發行少數「幣」,以防止發行太多而難以把價格炒上去;有很多ICO項目被極少數投資者壟斷了,並在之後極力炒作,推高其價格,惡意操控市場,並擇機變現獲利後撤離,將風險甩給接盤者(俗稱「割韭菜」)。

很多年輕人在一些數字幣炒家的鼓動下,懷揣著對區塊鏈、數字幣的盲目信仰,或者對一夜暴富的極度崇拜和追求,紛紛投入區塊鏈開發和ICO運作,往往對ICO的成功和一夜暴富而興奮不已,生活在比特幣、以太幣等價格只會大漲而不會跌落的幻想中,根本沒有想到完成ICO之後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根本不考慮如果其區塊鏈項目根本難以落地產生實際的價值,或者所募集的比特幣、以太幣價格大幅度下跌,無法兌換到足夠的法定貨幣以滿足其創業的資金需求,區塊鏈創業失敗,自己應該怎麼面對投資人,失去了信用將來如何在社會上立足。

不少投資人也同樣存在對區塊鏈、數字幣的盲目信仰和數字幣只會漲價不會跌價的幻想,熱衷於數字幣投機炒作,根本不考慮所投項目的可行性(不少ICO項目往往僅有文字有限、信息模糊的「白皮書」就能得到投資),以及在投資之後如何監管項目團隊和項目進程,如何保護投資者權益。或者明知道其有很大風險,但卻更願意參與其中,形成傳銷組織,共同忽悠和欺騙更多的人和資金進入,以期自己成為收割韭菜獲利的人,而不是被割韭菜受損的人。特別是對於一些比特幣、以太幣的炒作者而言,其通過推動其他項目的ICO,擴大比特幣、以太幣的需求、抬高其價格,可以通過比特幣、以太幣的溢價獲益,對沖投資ICO項目的風險,ICO的發展越火熱,其收益就越豐富。因此,這些比特幣、以太幣炒家成為ICO最主要的推動力量,不斷創造出關於區塊鏈、數字幣的神話。

更有甚者,不少國家也特別熱衷於探索發行所謂的「主權加密數字貨幣」,如委內瑞拉政府使用以太坊ERC20標準,推出了「數字加密石油幣」(Petro),可以兼容以太坊錢包和交易所,具有ICO的典型特徵。2018年2月20日「Petro」開始預售,據說首日即募集到7.35億美元的預購訂單。但這同樣反映出人們對加密數字幣的盲目追崇,風險極大。

由此可見,ICO的出現影響極大,看似為區塊鏈創業提供了新的融資方式和渠道,實際上重點是用於炒作數字幣,面向公眾募集資金(而非私募),但嚴重缺乏必要的規則和監管,很容易產生非常嚴重的金融和社會問題,甚至將區塊鏈的發展引入歧途。這一點在中國尤其明顯,因此,中國政府也在全世界率先採取嚴厲行動,在2017年9月4日即全面叫停在中國大陸的ICO,此舉英明果斷,有效遏制了事態的急速擴大。

這一嚴厲舉措自然會引起利益攸關方的強烈反對,特別是在國外並沒有採取類似行動,一些國家還在鼓勵數字貨幣炒作,甚至美國的著名期貨交易所都在積極推動比特幣期貨交易,並爭取推出比特幣ETF的情況下,更是面臨很大壓力。有人因此強烈呼籲,此舉將使中國喪失在區塊鏈、數字幣領域的全球領先大好機遇或優勢,將犯下嚴重的歷史性錯誤,應該儘快糾正。但事實證明,這都純屬忽悠甚至是恐嚇。現在全世界的ICO項目已經開始大量暴露問題,已使得包括美國在內的越來越多的國家,甚至是一直持支持態度的日本等國開始強化對數字幣和ICO的監管。

無論如何,這種面向公眾的集資活動,必須得到嚴厲的監管,嚴厲打擊欺詐行為,在沒有合適的監管規則之前,完全叫停也是非常必要的,否則,ICO的發展有可能把區塊鏈的發展引入歧途或死路,並造成嚴重的社會不穩定問題。

「救贖」

綜上,惟有跳出「比特幣區塊鏈」的思維和範式,區塊鏈發展才能實現自我「救贖」。

比特幣是區塊鏈最早,也是迄今為止最為成功的落地項目,但從技術角度看,也確實是一個重大創新。因此,現在各種關於區塊鏈的說法,儘管花樣百出,但基本上都是自覺或不自覺地以「比特幣區塊鏈」為範式的,各種區塊鏈應用開發也不自覺地陷入「比特幣區塊鏈」全封閉的模式不能自拔,結果除了「幣圈」日益繁榮之外,真正的區塊鏈應用至今難以看到成功案例,已經嚴重束縛區塊鏈的健康發展了。

必須清楚地看到,比特幣只是區塊鏈應用的一個成果,「比特幣不等於區塊鏈」。

區塊鏈是多種技術的集成,比特幣只是區塊鏈多種技術整合的一種形式,還可以有不同技術的多種組合形式。因此,區塊鏈的發展必須跳出「比特幣區塊鏈」的思維和定式,不必過於追求理想化,轉而腳踏實地、實事求是,注重運用相關技術解決現實世界的實際問題,並在實踐中不斷改進和完善,充分發揮區塊鏈的積極作用。

首先,「去中心」只是比特幣區塊鏈的特點,並不代表所有的區塊鏈都必須是去中心的。

區塊鏈的核心是數據的分區塊、分散式存儲,但區塊之間存在嚴密的勾連關係和加密保護,並形成多重備份和交叉驗證,從而確保數據的安全,防止造假或篡改。去中心,並因此需要吸引大量外部計算機加入,形成計算機「公有鏈」共同運行,不一定是區塊鏈的必要內容。區塊鏈也可以在私有計算機群上中心化獨立運行,或者吸引一定的合格參與者加盟,形成由加盟者計算機組群共同運行的半中心化「加盟鏈」運行體系。

其次,比特幣等網路系統內生「幣」,與區塊鏈並不是密不可分的。

如果不追求「去中心」,就不一定需要像比特幣這樣的激勵機制,就可以轉變區塊鏈的運行重心:從聚焦於「挖礦」產生「數字加密貨幣」,以及這種「數字資產」的轉讓認證和記錄上,而放棄對資產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以及交易雙方身份的真實性、準確性的驗證,形成完全脫離現實世界的網路封閉環境,轉變為強化對資產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以及交易雙方身份的真實性、準確性的驗證,而不再需要開發和運行系統內生數字幣(「虛擬資產」),進而將區塊鏈融入到現實世界之中,真正解決現實世界的實際問題,並充分滿足國家法律和監管要求,避免成為非法交易、恐怖輸送等的工具和幫凶。

必須看到,互聯網只能解決信息,包括人的信息、物的信息、貨幣信息(文字的、數據的、影像的等等)的傳遞,而不能解決實物,包括貨幣現金實物的傳遞,所以真正解決現實世界的實物資產轉讓問題,還需要物聯網的配合。完全依靠區塊鏈互聯網要解決各種實物,包括各種實物憑證、檔案等傳遞或運送過程中的跟蹤、防偽、保質等,還是非常不容易的。因此,不要寄希望區塊鏈技術是萬能的。事實已經證明,在個人徵信體系和法律環境不夠健全的情況下,幻想通過互聯網就可以發展「P2P」借貸、股權「眾籌」,並顛覆傳統金融的想法並不現實,同樣,認為區塊鏈可以實現人與人點對點的直接交易,進而形成自組織、去企業化的可編程數字經濟等,認為有了區塊鏈,ICO就可能成為互聯網金融深化的終局,要依靠區塊鏈等互聯網技術完全顛覆和重建世界等,都未免誇大其詞,甚至是唬人的無稽之談。

再次,「央行數字貨幣」更不能模仿比特幣或以太幣等「網路加密數字幣」體系。

在比特幣、以太幣等「網路加密數字貨幣」產生並不斷升溫的情況下,包括英格蘭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在內,不少國家的中央銀行也宣布要推出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法定數字貨幣」),但對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到底是指什麼,是現有法定貨幣體系下運用區塊鏈等新技術實現的貨幣數字化,還是模仿比特幣、以太幣等網路加密「數字貨幣」形成另外一套全新的貨幣體系,卻一直含混不清。也正因為如此,央行的行動反而更加刺激了社會上對比特幣、以太幣等網路加密「數字貨幣」的熱情,不少人堅定地認為,央行之所以急於推出自己主導的數字貨幣,就是因為新興的網路加密數字貨幣已經對傳統的法定貨幣構成了嚴重威脅,說明新興的數字貨幣具有強大衝擊力和價值潛力,必須搶佔難得的歷史機遇或風口,積極投資比特幣、以太幣等網路數字貨幣。

實際上,也確實有中央銀行認為比特幣、以太幣等網路數字貨幣可能代表了網路世界的發展方向,必須緊跟潮流,搶佔數字貨幣先機,在網路世界中形成影響力、爭奪話語權,並且模仿比特幣、以太幣開始投入資源設計自己的數字貨幣。但由於比特幣、以太幣等網路數字貨幣最大的特點是「去中心」,這與一個國家中央銀行主導的「中心化」的數字貨幣本身就存在根本性的衝突,很難協調。而且,即使央行能夠模仿比特幣、以太幣等設計出一套不同於法定貨幣的全新貨幣體系,這一貨幣體系也難以在一夜之間甚至短時間內完全替代現有法定貨幣體系,那就意味著一個國家將要在很長時間內並行兩套貨幣體系,這將使貨幣當局面臨巨大挑戰和風險,稍不小心就可能造成貨幣體系的混亂,引發金融運行的劇烈動蕩,是非常危險的。因此,經過幾年的論證和嘗試,有的央行宣布停止數字貨幣的研究。中國央行也逐步明確,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不是比特幣、以太幣那種全新的網路加密數字貨幣,總體上仍是在現有法定貨幣及其運行體系(包括商業銀行在內)下,充分運用包括區塊鏈在內的各種技術,進一步提升法定貨幣的數字化,主要是取代貨幣現金(M0),不需要「挖礦」產生。

可見,完全拘泥於「比特幣區塊鏈」範式,並無多大價值和發展空間,區塊鏈的發展需跳出「比特幣區塊鏈」的思維和範式!貌似完美的挖礦造幣式區塊鏈並不完美,別再自欺欺人了。

(作者系前中國銀行副行長、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學術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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