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心語」翻譯
我可是受苦了!
客戶發來一份用非典型中文起草的合同,要求翻譯英文。中文大概是他參考了網上某些從英美法翻譯成中文且質量平平的模板,又根據自己樸素的法律知識修改定製的。
翻譯過程已經很痛苦。此處省略一萬字。
翻完之後,客戶表示語言過於「生硬」,他想要的樣子是標準地道的英美法合同(嗯願望總是美好的),還親自修改了我們的翻譯以作示範(嗯改後更看不懂了),並再三要求一定得由外籍律師修改潤色。
於是我把合同發給外籍律師潤色。律師接到潤色的指示,又看了客戶的修改,撒丫子就開跑了。反正也不懂中文,毫無阻力,越跑越偏。
由英文翻譯而來的十分費解的中文原文,不敢跑偏的小朋友初稿,大刀闊斧的客戶修改,越跑越偏的外籍律師潤色,結果已經不忍直視……我只好在揣摩客戶意圖的基礎上,幾乎是重新起草了一份英文合同。
《語言本能》里說,人類的思維是一種「心語」,語言只是心語的符號。翻譯過程,是符號A——心語——符號B的轉換過程。然而這一次,我感覺自己與客戶進行的是「心語」之間的對話……
以下是其中一句「心語」和轉換而成的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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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工作中遇到過難以理解的中文合同嗎?都是怎樣處理的?說說看,讓我得到些安慰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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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法律翻譯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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