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活出個樣兒來,我說活出個味兒來
真性情
我的人生觀若要用一句話概括,就是真性情。我從來不把成功看作人生的主要目標,覺得只有活出真性情才是沒有虛度了人生。所謂真性情,一面是對個性和內在精神價值的看重,另一面是對外在功利的看輕。
一個人在衡量任何事物時,看重的是它們在自己生活中的意義,而不是它們能給自己帶來多少實際利益,這樣一種生活態度就是真性情。
一個人活在世上,必須有自己真正愛好的事情,才會活得有意思。這愛好完全是出於他的真性情的,而不是為了某種外在的利益,例如金錢、名聲之類。他喜歡做這件事情,只是因為他覺得事情本身非常美好,他被事情的美好所吸引。這就好像一個園丁,他僅僅因為喜歡而開闢了一塊自己的園地,他在其中培育了許多美麗的花木,為它們傾注了自己的心血。當他在自己的園地上耕作時,他心裡非常踏實。無論他走到哪裡,他也都會牽掛著那些花木,如同母親牽掛著自己的孩子。這樣一個人,他一定會活得很充實的。相反,一個人如果沒有自己的園地,不管他當多大的官,做多大的買賣,他本質上始終是空虛的。這樣的人一旦丟了官,破了產,他的空虛就暴露無遺了,會惶惶然不可終日,發現自己在世界上無事可做,也沒有人需要他,成了一個多餘的人。
在我看來,所謂成功是指把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做好,其前提是首先要有自己真正的愛好,即自己的真性情,舍此便只是名利場上的生意經。而幸福則主要是一種內心體驗,是心靈對於生命意義的強烈感受,因而也是以心靈的感受力為前提的。所以,比成功和幸福都更重要的是,一個人必須有一個真實的自我 ,一顆飽滿的靈魂,它決定了一個人爭取成功和體驗幸福的能力。
人做事情,或是出於利益,或是出於性情。出於利益做的事情,當然就不必太在乎是否愉快。我常常看見名利場上的健將一面叫苦不迭,一面依然奮鬥不止,對此我完全能夠理解。我並不認為他們的叫苦是假,因為我知道利益是一種強制力量,而就他們所做的事情的性質來說,利益的確比愉快更加重要。相反,凡是出於性情做的事情,亦即僅僅為了滿足心靈而做的事情,愉快就都是基本的標準。屬於此列的不僅有讀書,還包括寫作、藝術創作、藝術欣賞、交友、戀愛、行善等等,簡言之,一切精神活動。如果在做這些事情時不感到愉快,我們就必須懷疑是否有利益的強制在其中起著作用,使它們由性情生活蛻變成了功利行為。
「君子喻以義,小人喻以利。」中國人的人生哲學總是圍繞著義利二字打轉。可是,假如我既不是君子,也不是小人呢?
我相信,在義和利之外,還有別樣的人生態度。在君子和小人之外,還有別樣的人格。套孔子的句式,不妨說:「至人喻以情。」
義和利,貌似相反,實則相通。「義」要求人獻身抽象的社會實體,「利」驅使人投身世俗的物質利益,兩者都無視人的心靈生活,遮蔽了人的真正的「自我」。「義」教人奉獻,「利」誘人佔有,前者把人生變成一次義務的履行,後者把人生變成一場權利的爭奪,殊不知人生的真價值是超乎義務和權利之外的。義和利都脫不開計較,所以,無論義師討伐叛臣,還是利慾支配眾生,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總是緊張。
如果說「義」代表一種倫理的人生態度,「利」代表一種功利的人生態度,那麼,我所說的「情」便代表一種審美的人生態度。它主張率性而行,適情而止,每個人都保持自己的真性情。你不是你所信奉的教義,也不是你所佔有的物品,你之為你僅在於你的真實「自我」。生命的意義不在奉獻或佔有,而在創造,創造就是人的真性情的積極展開,是人在實現其本質力量時所獲得的情感上的滿足。
你說,得活出個樣兒來。我說,得活出個味兒來。名聲地位是衣裳,不妨弄件穿穿。可是,對人對己都不要衣帽取人。衣裳換來換去,我還是我。脫盡衣裳,男人和女人更本色。
人生中一切美好的事情,報酬都在眼前。愛情的報酬就是相愛時的陶醉和滿足,而不是有朝一日締結良緣。創作的報酬就是創作時的陶醉和滿足,而不是有朝一日名揚四海。如果事情本身不能給人以陶醉和滿足,就不足以稱為美好。
此生此世,當不當思想家或散文家,寫不寫得出漂亮文章,真是不重要。我唯願保持住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夠安靜聆聽別的生命也使別的生命願意安靜聆聽的純真,此中的快樂遠非浮華功名可比。
人不僅僅屬於時代。無論時代怎樣,沒有人必須為了利益而放棄自己的趣味。人生之大趣,第一源自生命,第二源自靈魂。一個人只要熱愛生命,善於品味生命固有的樂趣,同時又關注靈魂,善於同人類歷史上偉大的靈魂交往,即使在一個無趣的時代,他仍然可以生活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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