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時代》有感
也算是在這兩天把這本書翻完啦。
「黃金時代」,真的給人很大的遐想空間吧。
在書里,王小波說:「那一天我二十一歲,在我一生的黃金時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愛,想吃,還想在一瞬間變成天上半明半暗的雲。」
而我,二十二歲半,我這一生的黃金時代還未到來。我也有好多奢望,想愛,想吃,還想在午睡後變成世間自由自在的風。我還有更多的奢望哩,想瘋,想放肆,想打破束縛肆意妄為。
可是,為什麼會稱之為奢望呢,若用保守些的說法來講的話,就是因為幾乎很難做到。很難做到,意味著還有一絲可能,總該留個念想吧。我們總不該替自己掐滅所有火星的。
再講這本書吧,我覺得我對這本書的感情可以說很複雜了。拖了兩天,還是要好好寫下來阿。
自打我看完《愛你就像愛生命》這本書,也道聽途說了一些世人對王小波的好評如潮,且感覺王小波這個名字在我身邊年輕人的圈子裡也開始頻繁出現,我就對王小波的其他作品充滿期待,而《黃金時代》首當其衝。
就好像一個孩子捧著一盒糖果準備開始美美的品嘗,我拿起來《黃金時代》。
看第一章的時候,覺得小波真是思考問題的角度很奇特,文字功夫一級棒,歪門邪道從他嘴裡講出來好像真的很有道理的樣子,換句話說,就是真擅長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呢。
舉例:
我過二十一歲生日那天,打算在晚上引誘陳清揚,因為陳清揚是我的朋友,而且胸部很豐滿,腰很細,屁股渾圓。除此之外,她的脖子端正修長,臉也很漂亮。我想和她性交,而且認為她不應該不同意,假如她想借我的身體練開膛,我准讓她開;所以我借她身體一用也沒什麼不可以。唯一的問題是她是個女人,女人家總有點小氣。為此我要啟發她,所以我開始闡明什麼叫做「義氣」。
你看,這樣子的事情就這麼被坦蕩蕩的說出來了,我真的覺得很服氣。他就很皮,是真的皮。比我以後的孩子劉皮還要皮,哈哈哈哈哈。
陳清揚後來說,她始終沒搞明白我那個偉大友誼是真的呢,還是臨時編出來騙她。但是她又說,那些話就像咒語一樣讓她著迷,哪怕為此喪失一切,也不懊悔。其實偉大友誼不真也不假,就如世上一切東西一樣,你信它是真,它就真下去;你疑它是假,它就是假的。我的話也半真不假。
呵,女人。太好哄了吧。這讓我瞬間想到剛剛和GJ小仙女聊天聊到的。哈哈哈哈哈哈,呵,女人。
可是呢,看了兩章我開始覺得鬱悶和難受,這種難受隨著書的內容推進甚至轉變成為某種厭惡與氣憤。在讀的過程中,我還跟一些朋友難受的說道「我真後悔,不該讀《黃金時代》的。」
當然在這我得先承認一個錯誤,我從一開始居然就設想「王二=王小波」,導致我對作者產生一種難以名狀的厭惡與氣憤,畢竟我是看過《愛你就像愛生命》的人,那裡面那樣純粹的,「一生一世一雙人」的愛情在我看來不可褻瀆,可帶著這個錯誤的前提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真的數次感到心碎不已,陳清揚、二妞子、小轉鈴、姓顏色的大學生、X海鷹以後在最後一章出現的小孫醫生,王二真的很風流,但是王小波並不。所以,我真的為我的這個愚蠢的預想感到自責和愧疚。我從這一點中醒悟過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五章了,心碎。那麼這一點到後面再提,還是回到書本身。
書的第一章的一些內容就開始使我感到鬱悶阿,我跟身邊的妹子們傾訴這一點,她們講「這是藝術,你要懂得欣賞。」
我阿,是真的對什麼大躍進文革不感興趣,對什麼賀先生李先生不感興趣,對什麼關於性愛的場景不感興趣(關於這一點還不如去看渡邊純一的《失樂園》),所以,恕我沒辦法站在文學和藝術的角度來欣賞吧。
so,哪怕整本書翻完了,我也必須得承認我對這本書的認識的淺薄,我僅僅只能稱得上「翻完了」,而不是「讀完了」。
我阿,是直到看到第五章我的陰陽兩界,王二與小孫醫生的一段風流韻事,王二自述到「我四十三歲」以及一些別的時間節點,還有包括「離婚」、「前妻」、「為了房子和小孫結婚」這樣的字眼,才讓我恍然發覺自己錯了錯了錯了錯了錯了!《黃金時代》其實是一本小說,而王二隻是他小說中的主人公而已,只是他筆下一個被賦予了靈魂的男子。
我這一恍然發覺真的是當即把自己驚到了,內心湧上一股後怕,還算的上是懸崖勒馬了,不然指不定我會把書評寫成什麼樣呢,帶著對一樣事物的氣憤和厭惡的女人是很可怕的。
當時一驚之下去搜了一下王小波,包括他的生平,他的作品,他作品的關鍵字,世人對他的評判等等,對他有了更為全面的一些認識吧,難怪現在好些年輕朋友都說很喜歡王小波呀,我也幾乎沒見到什麼黑他罵他的。(哇,害怕,我差點要成為寥寥無幾的黑他罵他的人了,幸好及時回過神來,不然我覺得我會被別人當成蠢子的。)
看到有人說「在無趣的世界裡,幸好還有王小波這樣有趣的靈魂」,這樣高的評價,我倒還做不出來。因為我所讀所見太過淺薄,對王小波的思想的認識也還只停留在一兩本書而已。
不過我打算就此打住啦,總覺得把一個人的思想了解的太透徹不是什麼好事,也不想讀完他的所有作品之後最喜歡他,我還是想做一個沒有「最喜歡」的人。
一些書摘:
「我要愛,要生活,把眼前的一世當作一百世一樣。」
「在這種夜裡,人不能不想到死,想到永恆。死的氣氛逼人,就如無窮的黑暗要把人吞噬。我很渺小,無論做了什麼,都是同樣的渺小。但是只要我還在走動,就超越了死亡。現在我是詩人。雖然沒發表過一行詩,但是正因為如此,我更偉大。我就像那些行吟詩人,在馬上為自己吟詩,度過那些漫漫的寒夜。 」
「我向來不怕得罪朋友,因為既是朋友,就不怕得罪,不能得罪的就不是朋友,這是我的一貫作風。」
「把時光再往前推,我是一個小孩子,站在我們家的涼台上,那時候我有四歲到五歲的樣子,沒有經歷過後來的事情,所以我該把一切都遺忘。我的故事還沒有開始,一切都是未知數。太陽照在我身上暖洋洋的,我揚起頭來看著太陽,一點也不覺得幌眼,覺得幌眼是以後的事情;那時候它不過是一個金黃色的橢圓形罷了。當時我什麼都不知道,但是心裡也不是空空蕩蕩。愛,恨,厭倦,執著,等等,像一把把張開的小傘,一樣都沒失去,都附著在我身上。我看著太陽,我是一團蒲公英。以後這些東西就像風中的柳絮一樣飄散了。回到中國以後,我想道,這是蒲公英飄散的地方。我從這裡出發尋找神奇,最後也要回到這個地方。 」
「後來我才知道,生活就是個緩慢守錘的過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笑死,最後變得像挨了錘的牛一樣。」
最後,分享一張我微信讀書的截圖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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