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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林則徐江蘇治水

原標題:淺談林則徐江蘇治水


林則徐在三十餘年的為官生涯中,歷官十四個省,擔任過浙江杭嘉湖道、按察使、布政使、巡撫、總督,欽差大臣,官至從一品,也曾因功獲「罪」,被遣戍新疆伊犁,但無論他身處何處,擔何要職,都心繫百姓,心繫社稷。他所到之處,處事雷厲風行,考察災情、救濟百姓;興修水利、開墾農田;懲惡除弊,改革創新;獲得「林青天」的美譽。


林公塑像


林則徐禁煙可以說是深入人心,其虎門壯舉可謂響譽世界。但在他一生中,水利建設的貢獻也是不可忽視的。1811年,林則徐考中進士,第二年他攜眷由福州洪山橋登舟北上,一路上詳細記錄沿途所經的河閘名稱及里程航速,此時他已經關注水利問題,後浚西湖、理淮水、治黃河、防江漢、推廣坎兒井,無處不顯現出他治水才能。江蘇是林則徐為官最長的省份,從1823年擔任江蘇按察使,到之後的江蘇布政使、江蘇巡撫、兩江總督,尤其是1832年到1836年,擔任江蘇巡撫,這是林則徐在同一職務上任職最長時間,也是其水利建設比較集中、小有成就的一段時間,本文著重探討林公江蘇治水功績,體現林公水利建設中「民本」思想。


一、考察水情,初顯治水才能


1823年初,林則徐任江蘇按察使,成為掌管一省司法大權官員之時,就認識到江蘇水患之嚴重,也知道水利建設關係到朝廷漕運大務和千萬百姓的生命財產,不可不慎重,不可不盡心。

江蘇的吳淞江、黃浦江和婁江(劉河)總稱三江,經常淤塞成災。當年夏至初冬,江蘇大水,州紳士建議挖劉河故道以泄上游之水,林則徐接受其提議,很好得解決了江蘇大水問題。1824年7月,林則徐為徹底解決水患問題,向地方督撫提出疏浚三江水道意見,以解決太湖泄水問題,並即向清廷具奏:「竊照三江水道淤塞,上年雨水成災,積水未消,皆由各河淤塞使然,必須設法疏浚,俾資宣洩,旱澇有備……」。8月初,江浙大吏孫玉庭奏請林則徐籌浚江浙水道。道光帝批稱:「即朕特派,非伊而誰?所請甚是。」可見林則徐凸顯的治水才能已被最高統治者所欣賞。後來,由於林則徐母親病故,按制回榕丁憂,故此項水利僅疏浚黃浦江止。



林則徐治水圖


1832年,林則徐接任江蘇巡撫,上任不久,江南一帶酷熱逼人,大地龜裂,旱象顯著;而江北洪澤湖附近州縣卻因湖水大漲,村莊田禾被淹,釀成水災。而桃源縣的土豪劣紳卻糾合多人聚眾持械,強挖過水,引黃水灌淤地畝,黃河之水急湍洶湧,頓時把決口沖開九十餘丈,注入已經水滿為害的洪澤湖中。林則徐急往察看,「目擊溜勢奔騰,急湍洶湧」,洪澤湖災區迅速擴大,淮揚一帶一片汪洋。1833年夏秋之際,江、揚、淮、徐一帶大雨滂沱,長江上游又湧來滾滾大潮,水雨交加,沖毀上元、江寧、江浦等縣的長江圩堤。到9月中旬,又連日狂風暴雨,使長江沿岸十分之七八的府縣被淹沒,一片汪洋。10月至12月間又連遭風雨,江蘇全省受災共63個州縣,8個衛所。接二連三的天災,使百姓朝不保夕。林則徐寫給友人的信中也提及:「洪澤湖中秋前異漲,不亞去年」「江湖盛漲,江北之被災已不待言」。由此可見,水利失修已經嚴重影響到了江蘇一帶百姓生活生產。林則徐認識到「水利為農田之本」,「水道多一分疏通,即田疇多一分之利賴」。根據當時災情及實際情況,林則徐提議應以江南為主,兼顧江北,並制訂「以疏為主」的治水方針,先挑浚劉河和白茆河,再整治江南鎮江段的運河、修建練湖、改建閘壩等等,同時林則徐還提出除了疏浚劉河、白茆河等主幹流外,也應配套疏浚其下的支流。一旦江南河道疏浚,江北各區治水緊隨其後,做到急緩有序,環環相扣。


江蘇巡撫衙門舊址


二、多方籌資,力促水利建設


江蘇是財賦重地,每年北運京都的漕糧中,有一半來自江蘇。因此水利失修不僅嚴重影響百姓日常生活,更重要是危及清朝統治。但水利工程耗資巨大,且工期長、難度大,光憑藉朝廷之力恐難以維計,故林則徐在治水中,多方籌措經費,除由官府興修外,還採用官民捐資、以工代賑等方式既解決資金不足,又賑濟了災民,促進了一方的社會安定。


1834年春,經丈量劉河自吳家墳港口起至白家廠,又鹽鐵老南基起至吳家墳港,又老虎灣至紅橋灣及陶家嘴、錢家嘴等處,長一萬五百餘丈,工費估銀十六萬五千餘兩;白茆河由支塘東勝橋起至海口止,長七千八百餘丈,工費估銀十一萬兩。林則徐決定劉河由官府借支興辦而白茆河由官民捐資興辦。林則徐向常、昭二縣紳富勸捐疏浚白茆河工費。二縣紳士集議捐輸標準為:「常邑千畝以上之戶,每畝擬捐一百文,又另捐撫恤錢二十文;百畝以上之戶,每畝擬捐錢五十文,又另捐撫恤錢一十文。昭邑千畝以上之戶,每畝擬捐錢一百文,又另捐撫恤錢八十文;百畝以上之戶,每畝擬捐錢五十文,又另捐撫恤錢四十文。」由於勸捐銀兩仍為不足,林則徐又勸兩縣的典當、場戶、鋪戶等「量力捐輸」,自己還帶頭捐資了一千兩銀子。


後林則徐會同陶澍議修築練湖蓄水、減水諸壩及修復涵,改建濟運閘來改善鎮江一帶運河河道的通航之時,也勸諭民間捐修。


陶澍畫像


興修江北水利工程時,考慮到江北連年災荒,百姓拮据,不可能像江南一樣由民間捐修,故林公提議於司庫蘆課正項銀內借款,並按興修後受益民田分年攤征償還。


由於水患嚴重,許多災民食不裹腹,流離失所,林則徐提議讓體壯災民參與水利疏浚,並對參與治水的民工大多實行以工代賑,這樣使得民夫踴躍赴工,可賺錢養家糊口,既解決了災民生計問題,也解決了水利建設中大量勞力缺口問題。

三、督查實地,興水利保民生


在1834年春,林則徐開始著手劉河和白茆河的挑浚工程。四月九日,白茆河疏浚工程動工,十六日,劉河工程也開工了。林則徐為了防止官吏督辦失責和從中貪污,還親自乘小舟前往工地查勘。他在勘察過程中,對於工段兩岸的情況均記錄,以備日後檢查工程質量所用。而在劉河、白茆河相繼浚通河身後,林則徐又前往檢驗。他從吳家墳港登岸,驗查劉河各段挑工,並赴海口給樁石。當他發現劉河浚深後,堤岸愈高,愈有崩塌的危險時,便馬上命令逐段挑砌加固。而當發現海口石壩、涵洞的料物準備不足之時,又馬上命令趕緊購運。這些在林公日記中均有記錄「道光十四年三月二十日,晚登舟赴劉河查工……」、「三月二十二日,晨起,肩輿看工,六渡橋早飯,申刻至劉河鎮小坐,又至白家廠看海口攔壩,晚折回,亥時仍抵舟次……」、「三月二十三日,……晨起赴岸上閱工,即回舟,開行,赴白茆港……」、「三月二十四日,辰刻抵白茆河工次,即登岸看工。……赴海口視潮勢,議築壩,仍看工。……」,「三十日,……白茆河已完工,接開徐六涇河道。「四月初九,……赴劉河驗收挑工……」、「四月十一日,卯刻登岸驗收各段挑工,晡時抵海口驗樁石……」、「四月十二日,乘小舟一路探量水勢,自四尺至七尺許」……、「四月十四日,登岸驗收挑工……」,由此可見林則徐對於兩河的疏浚工程是何等認真,何等重視。劉河、白茆河的疏通,對江南經濟的恢復,起了一定的作用。



林則徐畫像


1834年7月,江蘇大雨,劉河、白茆河發揮了調節雨量的成效。林公奏摺中亦有提及:「適七月二十三、四、五等日,蘇、松一帶大雨傾盆,太湖附近諸山陡發蛟水,處處盛漲,拍岸盈堤,當即飛飭太倉、鎮洋兩州縣,將該涵洞全行啟放。據稟:滔滔東注,兩日之內消水二尺有餘,而秋汛大潮仍無倒灌。是劉河之容納,與涵洞之宣洩,實已著有成效。」


在劉河和白茆河竣工後,林則徐又籌劃疏浚徒陽運河和練湖,委李彥章主持。林則徐曾親自到丹陽,與李彥章一起觀察地勢,「舟行二十里至張官渡,復登岸,行四里許,觀新築之黃金壩及上練湖木橋,視長、驪二山來源,又於上、下練湖之間,地名盛七家涵者,議建上、下二閘,並挑挖引河,以備濟漕之用。」至1835年4月,此時的練湖蓄水已有一尺四寸,一改過去的淤塞舊貌,向民間調查其成效,「其土人云:已可灌田十萬畝矣」。


林則徐的大力倡導規劃,注重實際,事前籌劃,事後驗查,始終親自過問,減少了偷工減料、徇私舞弊等弊端。使得江蘇的水利工程能夠順利地完成。



林則徐筆墨


四、江蘇治水體現林公水利建設中的「民本」思想


江蘇治水只是林則徐江蘇政績中的一部分,所謂以小知大,


通過其治水嚴謹態度、事必躬親,與民共事,其所體現的「民本」思想卻是他為官之本。水利失修,農田被毀,首當其衝的受害者就是百姓,而百姓受災,流離失所,必將造成社會動蕩,動搖國之根本。林則徐治水不忘賑災,看到江蘇百姓受災,稻田失收,百姓無力承擔稅賦之重,憂心忡忡,「晝見陰霾之象,自省愆尤;是宵聞風之聲,難安寢席。」為舒民困,他不顧道光帝諭旨在前「近來江蘇等省幾於無歲不緩,無年不賑,國家經費有常,豈容以展緩曠典,年復一年,視為相沿成例……該督撫等不肯為國任怨,不以國計為亟,是國家徒有加惠之名,而百姓無受惠之實,無非不堪下吏私充囊橐,大吏只知博取聲譽。」面對朝廷壓力,同僚勸阻,林則徐躊躕再三,仍決定為民冒險上奏,在奏摺中他言辭委婉肯切:「竊維盡職之道,原以國計為最先,而國計與民生實相維繫,朝廷之度支積貯無一不出於民,故下恤民生正所以上籌國計,所謂民惟邦本也。」他指出民生問題與國家穩定息息相關,體恤百姓,減免賦稅,可使民困暫緩,社會穩定,則國家亦可安穩。



單銜上疏


林則徐的「民本」思想可以說是他為官為政的基礎,他認為水利興修,可灌溉農田,米穀增收,百姓安居樂業,民安則國富,重民即愛國,他治水、賑災、興農無一不從百姓利益出發,真正體現了一方父母官之本色。


(來源:2014《黑龍江史志》·吳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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