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可不是一般作物,有農民因私自種植,已領刑入獄,別說沒提醒你!
導讀:
大家都曉得,咱們農村人在農村生活,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就得發展種養殖賺錢。可是,在發展種養殖的過程中,有些東西卻是不能發展的,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觸犯法律,鋃鐺入獄!什麼?發展種養殖還可能觸犯法律?繼續看下去就知道了。(訂閱:笑傲三農,了解天下三農事)
最近,在廣西桂林市全州縣,有多名農戶以為種植某種作物自己用就沒什麼事,殊不知卻是觸犯了法律,最後被警方刑事拘留。種什麼了?他們竟然種植了毒品原植物,什麼稱之為毒品原植物?那就是為毒品的生產提供原料的植物,比如咱們熟悉的「罌粟」。
談到罌粟,大家最熟悉的種植地方莫過於位於泰國和緬懷、寮國三國交界處的三角形地帶了,由於該地以前大量種植罌粟,是世界上毒品的主要產地,因而被冠以「金三角」且聞名於世。
那麼一些農民為什麼會種植罌粟呢?難道是想用來製造毒品?在從現實的案例來看,絕大部分都是為了拿罌粟做當菜食用,或者作火鍋料,又或者用來治療感冒頭疼等一些常見疾病。而這些農民往往以為在自家土地上種植,而且是自己用的就沒事。
我國《刑法》第351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500株以上不滿3000株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
三、抗拒剷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農村的各位朋友,從很多現實案例中可以看到,很多人種植罌粟時根本沒想到會觸犯法律,等到公安機關上門時,才恍然大悟。所以咱們很多農村朋友都是因為不懂法而犯法,有個別也是知法犯法,種植罌粟有不可告人之目的,那可是罪加一等。毒品是萬惡之源,染上毒癮,即使是家財萬貫,也將揮霍一空。大家說是不?歡迎在最下方的寫評論處各抒己見、暢所欲言!(每天堅持更新文章,實在不易,如果喜歡本文,請在最下方打賞下小編或點個贊,以示鼓勵唄!謝謝!)
※有人說它是搖錢樹致富樹,有人卻說它是畜生樹亡國樹,爭論不休!
※這傢伙可上天入地,農民恨之入骨,身價卻是不菲,最高賣3000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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