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愛之名,互相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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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心
徐薇翻唱作品合集
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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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有峰頂,海有彼岸,漫漫長途,終有迴轉,餘味苦澀,終有回甘。
這是一個悲傷的真實故事,來源於一個普通的離婚的家庭,小花(化名)和小明(化名)結婚三年,生了一個小孩,叫小鵬(化名)。突然在去年鬧離婚。讓原本幸福的家庭,破碎開來。消息傳來,家人悲痛,親人流淚,為什麼原本美滿的家庭變得疲憊不堪?
故事的開始是這樣,四年前,小花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小明,小明人帥氣逼人,年入20萬,從事銷售行業。剛認識幾個月,小花就帶小明見了父母,父母看著小明人長的不錯,但是家境不好,死活不同意,小花就偷偷把父母的戶口本偷過來,草草了事。就和他結婚了。事後父母也沒說什麼。也是在心裡心疼自己的閨女嫁到大山深處,心有不甘最後軟磨硬泡,讓女婿在城裡買了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
第二年,倆人看起來幸福美滿,生下一個小寶寶,取名小鵬,小鵬生下來體弱多病,那一天,小鵬發高燒,在商城人民醫院,連續幾天高燒不退,最後轉到了武漢的大醫院,情況非但沒有得到好轉,反而加劇,在專家的鑒定下,最後認為,這個孩子剩下的時間不多了,最後孩子被運到了太平間,而小花連續幾天,茶飯不思,在太平間守了一天一夜,只見聽到含糊一聲:媽,媽。小花這是馬上上樓喊專家:醫生,孩子醒了。哭聲或許感動了上天,感動了所有人,把一個瀕臨死亡的孩子,從閻王爺那裡活生生的拉了回來,由於小明剛買了一套房子,欠一屁股債,連小花往二年,自己賺的幾萬塊錢都幫著小明還賬了,事後,小花的父母說小花,你是邵(傻子),自己賺的為什麼幫他還賬啊,自己沒錢花的氣候怎麼辦?又沒有工作,到時候沒錢用怎麼辦?所以,小花的父母就拿出幾萬塊錢,幫著小花的孩子治病。
第三年,小花沒有找到工作,靠著小明養活,小明雖說年入20萬,但他是山裡長大的啊,手頭扣,不像我們灣地長大的人,大方,手頭松。小花花一毛錢,他都要說錢去哪了,
恰巧有一次,小花多花了200塊錢。不知道錢花哪裡去了,小明就問錢去哪了,倆人吵了起來,那次,吵得厲害。小花就說:現在多花你200塊錢,你就在這裡叫,我那時候幫你還五六萬的賬,你不感激我,現在還在為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來說我,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從那以後,小花的心涼了。事態往往發展的不是這麼的順暢。
小花回娘家,向母親抱怨自己的丈夫太摳,要鬧離婚,母親就勸他:居家過日子都那樣,小明人不錯,你不能花錢大手大腳,現在結婚了,要有所收撿。小花在母親的勸說下,這件事就不了了之,母親也沒拿這件事當回事,想起女兒大大咧咧的性格,以為是開玩笑,就過去了。
其實此時的事,往往發展的,就非常要命。父母沒有了解那麼詳細,認為小花再怎麼鬧,也不可能離婚,因為他們那一代人就這麼過來了,所以說,也沒有開展什麼圓桌會議,雙方坐下來好好聊聊,如果早一點發現,事情就不是後來的結果了。
事情好像平靜了下來,一年後。小花因為懷孕,他們倆個都不想讓孩子生下來,最後去醫院打了胎,小花的身體在打胎後,就變的異常虛弱,下了班,小花就回家,小明回了山裡的老家吃酒席,小花沒人照顧,他的婆婆心粗,之前小花剛生孩子的時候,在大山裡,婆婆就燒好飯,連孩子都不帶,吃完飯就午後打個小麻將,不管媳婦死活,所以小花對婆婆頗有說辭。
但是,小花剛打完胎,這時候應該需要雞湯或者鴨湯類大補的東西,需要調節身體,我們都知道,打胎不亞於一次大手術對身體的傷害。小明心也粗,這時候小花就打電話罵小明:你天天心挺大,我你是一點都不管了,我到底是不是你媳婦,你拿不拿我當媳婦?最後小花把電話掛了,小明以為沒事,以前吵吵架,過幾天,氣消了,就好了。他就回了六安,就沒當回事。
接下來幾天,他們都在嘔氣,同事也在不斷的戳事,說,這樣的丈夫不要也罷。連自己老婆都不心疼。事態發展的越來越嚴重。最後心裡實在是不平衡。就和小明鬧離婚。小明不同意。
後來小花假裝婚後出軌,小明一時氣不過,就說,走,離就離,誰怕誰。小花就說:錢我一毛不要,孩子我也不要,房子留給小鵬。可是,最要命的是,離婚需要戶口本,戶口本又在小花的父母那裡,這真是一個神奇的故事,父母第一次被偷了副口本,就留了一個心眼,把戶口本換了一個地方,小花回娘家,趁父母做飯的時候,把戶口本偷偷的裝在身上,也沒有表露出任何錶情,父母根本沒有任何察覺,過了幾個星期,父母察覺不對,小花才把真相告訴父母。自己離婚了。
親戚朋友,十個就有九個說小花是著魔了,小孩都那麼大了,現在離婚,怎麼想的到?當初父母死活不同意,你偏要嫁大山深處的人,他們扣你不知道嗎?你考慮過他們的生活態度嗎?你知道他們的生活習慣嗎?你就因為當初他的幾句甜言蜜語就草草了事,偷戶口本結婚,把自己的積蓄,給他還賬,最後因為200塊錢吵了起來,你這不是作嗎?現在孩子都四歲了,從太平間瀕臨死亡,搶救了回來,這容易嗎?現在又偷戶口本離婚,你完全連個三歲小孩都不如。
是的,我們在生活中,任何一件事都要學會思考,不能草率的行事。
首先,他們的感情你無法參與,感情和恩情不能摻雜在一起,如果為了當年的不離不棄,小花即便變了心不愛小明了,還要堅持和小明在一起互相折磨,那麼不僅感情沒了,當年的恩情也沒了。我們不能把道德慘雜在感情之上,以道德之名行不道德之事,明明不相愛的倆個人,偏要以道德之名審判其行為。這樣就很不道德。
如果倆人相愛,讓他們冷靜一下,仔細想想當初的事情,當初的初心是什麼,還剩下多少。還有多少繼續下去的可能。我們不能一味的強求別人按照我們內心的想法去走,這太自私了,以親戚之名要求倆個不相愛的人勉強的湊合在一起,是我們所有人的本能,但這太自私了。
退一萬步,即便小花因為一時生悶氣而犯錯,背叛了小明,拋棄了小明,那是他咎由自取,有朝一日,她想明白會後悔的。
我希望大家不要太過於悲傷,你應該做的就是客觀面對目前的現狀,既不因為離婚而認為小花就是個罪人,做一個優秀的人,不能再冷戰下去,再這樣下去,親生閨女可能就看不到了,讓小花覺得背後還有一個支持他的人。
作為父母,我們不能管的太多,太寬,因為培養孩子一個正確的價值觀,因為以後的路是他們自己走。
最後祝,小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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