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蒙古族傳統飲食

蒙古族傳統飲食

第二節 蒙古族食品的來源

一、狩 獵

蒙古族自古以來就是以狩獵游牧為生的民族,這在蒙元以來的史籍中均有記載。狩獵,是蒙古族一種很重要的古老的生產方式和傳統的生產活動,曾經是他們經濟生活的一項重要補充。作為游牧民族,他們的狩獵有兩個目的:一是捕獲那些侵害牲畜的野獸,保護牧業生產;二是獵取肉食,用來改善自己的生活。尤其是遇到荒年旱月的時候,牧民常將它視為生活的來源,獵取野獸,用它們的肉作為食物的補充,用它們的皮毛做衣服,或出賣交換其他生活必需品。由於狩獵可以鍛煉人的智慧和膽量,調教乘騎和鷹犬,觀察野獸的動向,狩獵成為一種與牧民的生產生活緊密相關的活動,後來,狩獵又成為蒙古民族驚險有趣的軍事體育活動,是「男子漢的最大樂趣」。

(一)狩獵習俗

草原上的蒙古族有許許多多的部族或者部落,他們的狩獵方法、規矩等都各有特點,因而形成了各自的習俗與傳統。但基本上都必須遵守狩獵的公德。

蒙古人認為山狍、野鹿、豺狼、虎豹都是上天的「牲畜」,只有祭天才能得到獵物。各地在出獵之前,都進行專門的祈禱和「召喚獵物」的煙祭,祈求上天賜與「狩獵之福」,才能「出有所獵,歸有所獲」。鄂爾多斯部每年正月初七舉行一年中第一次打獵的開幕儀式。屆時每戶一人,集中到事先約好的禽獸較多之地,由一位經驗豐富的狩獵長者在高處點燃篝火,用帶來的香火煙祭瑪尼罕天神(狩獵之神):「從身旁跑掉的,/把它趕回來,/我的瑪尼罕!/扭頭逃走的,/讓它再歸返,/我的瑪尼罕!/眼看去遠的,/請給往近攔,/我的瑪尼罕!/讓獵物多得前面人的腳板底下,/全是鮮紅的血跡!/讓獵物重得後面人的袍襟底下,/全是踩出的坑凹,/我的瑪尼罕!」瑪尼罕在人們的心目中非常親切,好像一位打獵的幫手似的。大家接著長者的口氣,齊聲喊著「呼瑞呼瑞」,把獵具在火上象徵性地旋轉烘烤一下,喊著「阿利古恩,阿利古恩」(驅邪凈化的意思),這才正式出發打獵。

布里亞特蒙古族獵人在出獵前夕,要請專門的藝人講故事。如果請不到,就由老獵人代勞。據說山神也和人一樣,都是一些故事迷。聽得高興了,就會向人們回贈很多獵物。民間傳聞從前有兩位獵人,一位是說書的,一位是陰陽生。兩個人上山跑了一天沒有打到野獸,晚上回來在帳篷里說書解悶。山林里的神仙知道了,都聚集到他們的帳篷來聽說書。神仙中間有個拐腿老姑子,爬到說書人的歪鼻樑上聽書,一失腳從上面滑落下來。陰陽生看見了,不由「噗嗤」笑了一聲。這下說書人火了:「在這山野草地,只有牛角般相依為命的你我二人,你平白無故為什麼恥笑我?」一氣之下停止了講故事,鬧得聽故事的神仙們也不歡而散:「都是這個討厭鬼瘸腿姑子害的,明天就把她那隻瞎眼花鹿送給這位獵人吧!」第二天他倆出獵,果然碰到一隻梅花鹿,打死一看,一隻眼睛果然是瞎的。打那以後,就形成了出獵前夜講故事的風俗。講完後,講述者要在獵槍的捅條上扎一塊羊尾巴油。別人則把黃油、鮮奶倒在木碗里,舉過頭頂,旋轉著「呼瑞」一番。

狩獵前的準備工作,也在一種秘密的狀態和神秘的氣氛中進行。他們不說出獵的日期,只是悄悄地相互傳送馬糞蛋,暗示什麼時候大家集中。這期間大家見面辦事,都要和和氣氣,避免爭吵磕碰。談及飛禽走獸,也不能口出穢言。即使某座山上沒有野獸,也不能直說沒有,而要說:「可能有吧,只是近日沒有看到。」他們特別忌諱在家裡談論打獵的事,因為灶神多嘴多舌,愛翻閑話,萬一她給狍子、野鹿、黃羊透出風去,那就會什麼也打不到了。還怕野獸警覺,談及獵物時盡量避免直呼其名,只用他們彼此明白的行話代替。例如,管狐狸叫「帽子」(因為狐皮做的帽子最好),管四不像(麋鹿,俗稱犴達罕)叫「扁角獸」,管狼叫「斯爾吉腦日布」(因為狼最機靈,就用一個人名代替)。

蒙古族很講狩獵之道。他們認為,「狩獵之福」是上天賜予的,珍惜這個福就是下民的美德。什麼季節狩獵,什麼地方狩獵,什麼野獸可殺,什麼野獸不可殺,在法律上和道義上都有一套嚴格的準則。幾百年來,在蒙古人的心目中形成了良好的傳統獵風。一般忌諱捕殺懷胎、帶仔母獸及幼獸。誰要是獵殺這些野獸,就被看作是最無能的男人,會受到百般揶揄。圍獵時雖然要求不跑掉一頭野獸,然而並不是把鑽進包圍圈的野獸統統斬盡殺絕。圍獵的最後,總是以放生大批幼獸和帶仔母獸來收場。一旦圍獵結束,任何人再不得觸犯野獸。過去打獵都忌諱「斷群」:獵取十頭以上的獸群,總要放掉幾頭。如果全是公獸或贖輩(不孕或空懷)母畜,也要放生一兩頭。如果一群中只有一頭公獸,一定要將它留下。歷史上成吉思汗和他的子弟,曾把野獸當「牲畜」一樣看待,將其捕捉以後打上火印,作為私有財產的標記,而後放還野地,外人不能隨便捕獵。過去打獵多是為了吃飯和度荒,牧民觀念中沒有囤積居奇和賴以發財的思想,加之地廣人稀,狩獵有道,野獸便能孽生繁衍起來。正如宋使蕭大亨所記:「若夫射獵,雖夷人之常業哉,然亦頗知愛惜生長之道,故春不合圍,夏不群搜,惟三五為朋,十數為黨,小小襲取,以充饑虛而已。」

他們還特別遵守狩獵的季節與日期。個體或少數人的活動不分季節,冬季甚至夏季也有進行的,如個人打狼,掏狼窩,打野豬,打黃羊、狍子,打雁鴨、野雞、野兔、刺蝟、獾子,等等。集體的圍獵則有季節、時間,主要在春秋兩季進行。春季,冰雪消融,一般在農曆正月下旬開始行獵。端午節這天作為春獵結束的最後一次;秋季,割完地即轉入狩獵期,一般到農曆十月,天寒即止。夏冬兩季所以不行獵,一因氣候不利;二因青紗帳起;三因生產繁忙;四因養生,主要是給野禽野獸以繁殖的機會。元世祖忽必烈就曾經發布這樣的命令:禁止所屬各國所有臣民在每年三月至十月間捕殺野兔、獐、黃鹿、赤鹿幾類動物或任何其他大鳥。用意在於保護鳥獸的繁殖增長,凡違禁者嚴懲不貸。在行獵季節內具體行圍日期,以三、六、九或五、七日進行,間隔五六天舉行一次。為了專除狼害,在清明時節打狼圍,熏狼洞,掏狼患。為取狼皮、狐皮行獵,是在農曆九、十兩月。這時的狼、狐絨毛尚未長齊,不易拼氈,所以蒙古族有「九月狐狸十月狼」的說法。(未完待續)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全球大搜羅 的精彩文章:

一部獻給母親的精彩電影
微可媽媽講西遊/24.黃風嶺上虎先鋒

TAG:全球大搜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