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皇后人選,兩個太后勢如水火,同治皇帝一個動作,慈禧無話可說
同治皇帝六歲登基,直到十七歲那年,他已經當了十一年的皇帝,在清朝皇室,這顯然早已過了成婚的年齡,可慈禧卻堅決反對同治成婚,原因是兒子一旦迎娶皇后,她就絕對不能繼續垂簾聽政了。可祖制難違,加上群臣上書,請求皇帝早日封后,慈禧也就不再阻攔,可她卻一心想把刑部員外郎鳳秀的女兒富察氏推薦為皇后,因為她只有14歲,且性格和長相上,和慈禧有相似之處,絕對容易控制。
可慈安太后卻偏偏認為阿魯特氏才是最佳皇后人選,她是清朝唯一一個蒙古狀元崇琦的女兒,雖然模樣不算出眾,可她雍容華貴,自有一股駕馭後宮的氣勢,並且她已經19歲了,在書香門第長大,可以成為同治皇帝很好的幫手。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二,已經到了最後敲定皇后的日子。經過嚴密篩選之後,只剩下四名秀女,除了上面兩位之外,還有一個阿魯特氏的16歲的親姑姑,最後一個是年方18歲的赫舍里氏,在四名秀女之中,屬她模樣最為出眾。
此時,同治帝慎重的拿著自己手中的玉如意,在四個秀女之間走來走去,儘管他內心希望冊封19歲阿魯特氏為皇后,可他也害怕違背慈禧意願之後的懲罰,所以他轉了一會,頗有點口乾舌燥,端著茶杯的同治皇帝忽然靈機一動,把水潑在地上後,命令阿魯特氏和富察氏從上面走過去。結果阿魯特氏明知今天場合特殊,在萬眾矚目的情況下絕對不能失禮,她就邁著端莊優雅的步子,昂然從茶水地上從容走過。可富察氏卻不懂這些客套,她不願意將自己的皮袍弄髒,於是提起衣角,踮著腳走了過去。
隨後同治皇帝對兩宮皇后說道:「一個愛洗衣服。,一個懂得禮節,古書說『選後取德,選妃取色』,所以願立阿魯特氏為後。」慈禧臉色立即沉了下來,可同治皇帝還是將玉如意交到了阿魯特氏手中,同時慈安為了緩和難堪,命令同治皇帝趕緊將選妃的荷包交給富察氏,次日清宮詔令天下: 「茲選得翰林院侍講崇琦之女阿魯特氏,淑慎端莊,著立為皇后。特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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