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書畫 > 關於孫過庭和他的《書譜》,今天我給大家詳細說說

關於孫過庭和他的《書譜》,今天我給大家詳細說說

一、孫過庭的字與名

名,是在幼年時由父母所起,供長輩呼喚。按照古人的稱謂習慣,姓名分別用於自稱、作介紹、為人作傳、或用於所厭惡所輕視的人。字,是男子二十歲舉行加冠禮時和女子十五歲許嫁舉行笄禮時取字,表示已成人,是供朋友稱呼所取,表示對本人的尊重。

《書譜序》開篇有「吳郡孫過庭撰」,按唐人的稱謂習慣孫過庭自己不可能以字相稱,此處自稱應為其名,在此有孫過庭自己的筆墨作介紹,當最為準確無疑。 據此可知其名為「過庭」,字「虔禮」。

另外,自己的長輩和尊者可以直呼其名。又根據《宣和書譜》記載:「文皇嘗謂過庭小子,書亂二王。」 按照古人的稱謂習慣,「文皇」不可能喚其字或號,一定是直喚其名。這一點也符合以上說法。再者,「文皇」在其名後以「小子」 相加的稱謂,明顯是古人尊者對卑者的賤稱。

再者,根據竇臮《述書賦》下注云:「孫過庭,字虔禮,富陽人,右衛胄曹參軍」的記載也作了進一步證實。

至於陳子昂《陳伯玉集》卷六《四部叢刊》景印明刻本《率府錄事孫君墓志銘並序》云:「嗚呼!君諱虔禮,字過庭」。和張懷瓘《書斷·能品》云:「孫虔禮,字過庭,陳留人,官至率府錄事參軍」與以上說法有所不同,啟功先生論及這一點列舉了《四庫提要》卷二十一,論及竇、張二書關於孫過庭名字問題云:「二人相距不遠,而所記名字爵里不同,與《舊唐書》稱房喬字元齡,《新唐書》稱房元齡字喬,同一殆偽異,疑唐人多以字行,故各外所聞不能盡一」,這裡就不再加以考正。

二、孫過庭的籍貫

孫過庭《書譜》自云:「吳郡人」。

竇臮《述書賦》云:「富陽人。」

張懷瓘《書斷》云:「陳留人。」

朱關田先生根據《舊唐書·地理》所知,富陽漢時為富春縣,晉改為富陽,隸屬會稽郡,而會稽郡首府在今江蘇吳縣。東漢時將吳郡划出,吳郡即今江蘇吳縣。會稽郡移至山陰,即今浙江紹興縣。

因此竇臮所言富陽人與孫氏本人所說是同一地方。至於張懷瓘之言是否孫過庭在陳留寄居或其祖先為陳留人,在這裡就不再加以考評。因為孫過庭自己用筆墨所表述的非常清楚,為吳郡人。再利用其它旁證去推翻,實恐不真。

三、孫過庭出生在哪年?

根據啟功先生的方法通過孫過庭《書譜序》中所述:「余志學之年,留心翰墨……極慮專精,時逾二紀。」的推斷。「志學之年」。語出《論語》為政篇第二。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後世逐以志學之年為十五歲的代稱。得知志學之年為十五歲;「紀」出自《尚書畢命》「既歷三紀。」十二年為一紀,古代以木星為歲星,木星十二年繞太陽一周為一紀。可計算出:十五歲加二紀二十四歲,孫氏在書寫書譜時為三十九歲。再從《書譜序》最末端落款來看,為垂拱三年(公元687年),據此推斷其出生之年當為648年。需要說明的是啟功先生在《啟功叢稿·孫過庭書譜考》一文將「二紀」誤按照十年為一紀,所以導致啟功先生沒有確定他用此方法計算出來的主張。

但是,以上推斷為大概時間,還有一點需要說明,孫過庭只能出生於公元648年之前(含648年),不可能在公元648年之後。因為以上之句,僅處在《書譜序》之前端,此序書寫完成多長時間,還需考證。不過出入不會太大。用常理推斷,僅三千餘字《書譜序》跨越時間不可能以年相計。況且書體為草書字體,單就書寫來說,無非論天計算而已,加之構思文章,時間最多也就論月而計。

四、孫過庭卒於哪年?

陳子昂《率府錄事孫君墓志銘並序》全文記載如下:

「嗚呼!君諱虔禮,字過庭,有唐之人也。幼尚孝悌,不及學文;長而聞道,不及從事祿。值凶孽之災,四十見君,遭饞慝之議。忠信實顯,而代不能明;仁義實勤,而物莫之貴。陰厄貧病,契闊良時。養心怡然,不染物累。獨考性命之理,庶幾天人之際。將期老有所述,死且不朽。寵榮之事,與我何有哉!志竟不遂,遇暴疾卒於洛陽植業里之客舍,時年若干。嗚呼!天道豈欺也哉!而已知卒,不與其遂,能無慟乎!銘曰:嗟嗟孫生!見爾蹤,不知爾靈。天竟不遂子願兮,今用無成。嗚呼蒼天,吾欲訴夫幽明!」

從陳子昂《率府錄事孫君墓志銘並序》來看,有孫過庭字及名,籍貫於什麼地方,小時候的志向,直至四十歲受讒慝之災後,最終非正常死於洛陽。其墓志銘,有起、有落,條理分明。短短几句將孫過庭的生卒及志向和其人忠信實顯,而代不能明,均表達出來。可以說是一個章法工整,詳實全面的墓志銘。

再從陳子昂《陳伯玉集》卷七 《祭率府孫錄事文》中看:「維年月日朔,某等謹以云云。古人嘆息者,恨有志不遂,如吾子良圖方興,青雲自致。何天道之微昧,而仁德之攸孤!忽中年而顛沛,從天運而長徂。惟君仁孝自天,忠義由已;誠不謝於昔人,實有高於烈士。然而人知信而必果。有不識於中庸,君不慚於貞純,乃洗心於名理。無常既沒,墨妙不傳。君之逸翰,曠代同仙。豈圖此妙未極,中道而息。懷眾寶而未攄,永幽泉而掩魄。嗚呼哀哉!平生知已,疇昔周旋。我之數子,君之百年。相視而笑,宛然昨日。交臂而悲,今焉已失。人代如此,天道固然。所恨君者,枉夭當年。嗣子狐藐,貧窶聯翩。無父何恃,有母惸焉。嗚呼孫子!山濤尚在,嵇紹不孤。君其知我,無恨泉途!嗚呼哀哉!尚饗!」從中可以得知卒於中年。查《辭海》可知「中年」為四十至五十歲年齡之間的人,再從陳子昂《率府錄事孫君墓志銘並序》:「值凶孽之災,四十見君,遭饞慝之議」這是完整的一句話,所述之事為一件事,不可斷章取義。將詞句連接起來分析,這已表明孫過庭「當時遇滅頂之災,四十得到皇上的召見,遭受到誹謗污衊」後而亡,這與《祭率府孫錄事文》記載「中年顛沛」相符,據此可知孫過庭應該卒於四十歲,時為公元688年,也就是寫完《書譜序》後一年去世。

五、關於孫過庭「四十見君」

《宣和書譜》卷十八《孫過庭傳》云:「文皇嘗謂,過庭小字或作"小子』,書亂二王,蓋其似真可知也。」可知孫過庭曾見過太宗。

唐太宗卒於公元649年,根據以上所考證,孫過庭生於公元648年計算,唐太宗死時孫過庭僅一歲余,試想孫過庭在《書譜》中談到「余志學之年,留心翰墨」就是十五歲時才專攻學習書法,怎麼能談到見到唐太宗時,唐太宗云:「過庭小字,書亂二王」之說。

孫過庭的書法怎麼能達到「書亂二王」的地步,顯然是不可能的. 如果按照中四十見唐太宗的條件來計算, 孫過庭《書譜序》作於垂拱三年,為公元687年。按唐太宗死的前一年,公元648年見君,見君時為四十歲,在書寫《書譜序》後卒於公元687年。那麼,孫過庭死時年齡應在八十歲左右。顯然與陳子昂在《祭率府孫錄事文》中稱「忽中年而顛沛,從天運而長徂」不符。

據此,如《宣和書譜》記載可信,那麼四十見君,所見之君並非「太宗」。

再回到陳子昂《率府錄事孫君墓志銘並序》中說:「值凶孽之災,四十見君,遭讒慝之議。」可知孫過庭「四十見君」確有此事。按孫過庭生於648年加四十歲,當為公元688年見君,此時執政者當為唐武則天。「四十見君」應當為「武皇」。按此推斷,《宣和書譜》曰:「文皇嘗謂」,是否記載有誤?不知《宣和書譜》根據唐時什麼資料所轉載,轉載是否有誤,或是唐時除正史外,其它墓誌類對「武」字所諱,而改為「文」字?有待於進一步考證。

如果按照孫過庭所見為「武皇」有一些條件是符合的。據陳子昂《率府錄事孫君墓志銘並序》稱「值凶孽之災,四十見君,遭讒慝之議。……遇暴疾卒於洛陽植業里之客舍。」史載洛陽當時為武則天長居之地,所以也同陳子昂《率府錄事孫君墓志銘並序》稱:「四十見君(武則天)卒於洛陽」所見之君和卒於地點完全符合。另外,從唐竇臮《述書賦》中可以看出來:「武后君臨,藻翰時欽。順天經而永保先業;從人慾而不顧兼金」。這也充分說明,武后受太宗影響,當時也非常注重書法。因此「四十見君」當為武皇。

六、孫過庭因何而故?

從上文陳子昂《率府錄事孫君墓志銘並序》中得知,四十見君後遭讒言,遇暴疾卒於洛陽,可以看出是遭到讒言後非正常死亡。

回顧歷史,在孫過庭生命的最後時刻是武則天統治時期。武則天恐唐宗室大臣心中不服,盛開告密之門。各地告密者不論貴賤,都可以親自赴京城,沿途享受五品官的待遇,到京城以後武則天親自召見。告密經核實確有其事者,封官賜爵。告密失實者亦不問罪。因此,不少告密者一夜之間飛黃騰達,也有一些忠義之士遭讒言,蒙受不明之冤,最終導致丟官服刑的牢獄之災,更有甚者遭到滅頂之災。孫過庭就是在此政治背景下度過他生命最後的時刻,他「遭饞慝之議」,有著一定的社會必然性。

那麼到底是什麼事致使孫過庭官職不是很大的「率府錄事參軍」,屬地方刺史下的佐官,正史都未記載的人,且以書法而聞名的孫過庭,遇到如此大禍呢?應該還是與書法有關。

初唐時唐太宗李世民出重金收集三吳遺迹,藏入內府,君臣共相賞玩。《唐朝敘書錄》雲;「貞觀六年正月八日,命整理御府古今工書鍾、王等真跡,得一千五百一十卷」。此時內府藏品已從高祖二百九十八卷增加到一千五百多卷。貞觀十三年(639年),又整理約七百卷。《古迹記》載:「鍾繇、張芝、芝弟昶、王羲之父子書四百卷及漢、魏、晉、宋、齊、梁雜跡三百卷。貞觀十三年十二月裝成部帙。」舉國上下積極進獻。《貞觀論》記:「所購逸少書凡真行三百九十紙,裝為十卷;草二千紙,為八卷。」王羲之書法,天下幾盡。收集到大量王羲之遺墨後,唐太宗即命虞世南、禇遂良等人鑒定真偽良莠,然後對可靠的進行複製。武則天時期亦是如此,由此可見當時收集王羲之書法之多,偽作之多,數量驚人。正是此尊王蔚然成風的時代背景,為偽托王書提供了環境。

從孫過庭墨跡《書譜序》中隱約反映出一些原由。

「吾嘗盡思作書,謂為甚合,時稱識者輒以引示。其中巧麗,曾不留目;或有誤失,反被嗟賞。既昧所見,尤喻所聞。或以年職自高,輕致陵誚。余乃假之以緗縹,題之以古目;則賢者改觀,愚夫繼聲,竟賞毫末之奇,罕議峰端之失。猶惠侯之好偽似葉公之懼真」。

從以上《書譜序》還可以看出孫過庭曾經將自己題署古人名號,而且用絹帛裝裱成卷的偽品拿給別人看。這樣是否會授人以把柄呢?

又根據《宣和書譜》卷十八記載:「孫過庭字虔禮,陳留人,官至率府錄事參軍。好古博雅,工文辭,得名翰墨間,作書咄咄逼羲獻。尤妙於用筆,俊拔剛斷,出於天材,非功用積習所至。善臨模,往往真贗不能辨。文皇嘗謂過庭小字書亂二王,蓋其似真可知也。作《運筆論》,字逾數千,妙有作字之旨,學者宗以為法」。可知:孫過庭作書的水平及風格咄咄迫近王羲之和王獻之,善於臨摹且達到真假不能辨認的地步,甚至連皇帝都知道此事。這正是招致孫過庭遭讒言而死的導火索。

孫過庭處在告密風氣盛行的社會中,加之有他自己承認偽托古人書法,又有文皇說:「過庭小子,書亂二王」的佐證,由此可推測,遭讒言而亡與孫過庭偽托古人(王羲之)書法有關。

七、孫過庭所書的墨跡是《書譜》還是《書譜序》

這一點啟功和朱關田兩位先生曾經作過考證,已明確傳世的《書譜》墨跡,僅是《書譜序》,我這裡僅僅作進一步的補充。

首先從一開始墨跡就標明「《書譜》卷上」和「吳郡孫過庭撰」字樣。正文以「夫自古之善書者,漢魏有鍾、張之絕,晉末稱二王之妙」為開端。講自古以來擅長書法的人,及書法四賢。

墨跡《書譜序》一開始將書名、卷別和作者及其籍貫,分別作了詳細介紹,正文以「自古以來」作為開端,根據這幾方面來看,墨跡的前端是完整不缺的,這完全符合書寫文章的規律。

再看《書譜序》的末端:「自漢魏以來,論書者多矣,妍蚩雜糅,條目糾紛,或重述舊章,了不殊於既往;或苟興新說,竟無益於將來,徒使繁者彌繁,闕者仍闕,今撰為六篇,分成兩卷,第其工用,名曰《書譜》,庶使一家後進,奉以規模,四海知音,或存觀省,緘秘之旨,余無取焉,垂拱三年寫記。」

從末端記載可知,孫過庭將著書的宗旨和主張以及書名分為幾篇、幾卷和著書的時間均表現出來。除此之外還將我們寫文章常用於最後的謙詞也出現在該篇的末段。從墨跡末端來看,也可以說是非常完整的收尾。

仔細分析墨跡的開端和末端,此文章法完整,內容清楚,有始有終,文意豐富,介紹詳實,是一篇完整的文章。墨跡表述得非常清楚,正文分成兩卷,共六篇。

如果認定該墨跡為《書譜》全文,不符合以上共六篇的說法。墨跡從文意上來看並沒有形成六篇之段落。再者墨跡非常清楚的說明分成卷上及卷下,那麼既然卷上標明清楚,卷下就應標明,但在該墨跡中並未註明卷下之處。

根據以上幾點分析,該墨跡應為《書譜序》。

除此之外,宋徽宗在墨跡之題跋前明確標註為《書譜序》,可見宋代對《書譜》墨跡已經進行考證。雖然宋徽宗所題書譜序現無法考證依據什麼而來,但就宋徽宗的書畫造詣,以及宋代書法名家輩出的時代,和宋代距孫過庭相對今天來說時間較近,資料較真實的諸多方面來看,宋徽宗所題為書譜序應當說是有一定依據的。

八、《書譜》正譜到底是什麼?

在唐代學習書法的範本主要依靠臨、榻、拓三種方法。據《式古堂書畫匯考》卷三《論臨摹二法》謂:「以紙在古帖書之旁,觀其形而學之。若臨淵之臨,故謂之臨」。要求臨書者本人要具備一定的書法水平,不但在臨書時要掌握字本身的間架結構外,還應對筆墨情趣以及作者的創作心態等都有所了解。也就是說,除了達到形似還要達到神似。如王羲之臨鍾繇《宣示》,歐陽詢、馮承素臨王羲之《蘭亭序》。他們的臨本成為珍寶。當然除他們本身就是書法家外,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們的臨本達到了與原作品相似,甚至以假亂真的程度。因此孫過庭具備對王書臨摹的素質,能夠產生模擬效果,達到真假不辨之程度。

前面已經論證孫過庭所書墨跡為《書譜序》,那麼正文是什麼? 首先從「譜」字談起。「譜」字從詞典中得知其意為「依照事物類別,系統編製的表冊」。如《畫譜》:畫是描繪的意思,畫譜則是鑒別圖畫或評論畫的法書。比如《芥子園畫譜》,共為三集,每集四卷。第一集分別以樹譜、山石譜、人物屋宇譜、名家山水譜。第二集以蘭譜、竹譜、梅譜、菊譜。第三集草蟲花卉譜、翎毛花卉譜及摹仿諸家花卉翎毛譜。在每譜前分別有簡短的文字作為註解,後面以圖畫為主。是學習繪畫的範本,以圖畫為主,文字作為註解而成。

再如:《宣和書譜》為宋徽宗時內臣奉敕所撰。所記為當時內府所藏名墨跡。首列帝王著書一卷,次為篆隸一卷,並附制誥。所錄書家凡一百九十七人,作品一千三百四十四幅,上啟漢、魏,下至趙宋,每家作品均冠以敘論及書家小傳。

據此推斷《書譜》應當是一本以書法圖錄為主,文字標註為輔的學習書法的法書。這一點啟功先生在其《啟功叢稿》中也表明此意。

確切地講是孫過庭臨摹王羲之的書法範本,文字部分是孫過庭註解的《書譜序》,是教授怎樣學習書法的教材。

再根據《書譜序》:「代有筆陣圖七行,中畫執筆三手,圖貌乖舛,點劃湮訛。頃見南北流傳,疑是右軍所致。雖則未詳真偽,尚可發啟童蒙。既常俗所有,不藉編錄。」

「代傳羲之與子敬筆勢論十章,文鄙理疏,意乖言拙,詳其旨趣,殊非右軍。……」

以上兩句記載孫過庭在編撰《書譜》時對《筆陣圖》和《筆勢論》進行了否定的評價。明確表明「圖貌乖舛,點劃湮訛,既常俗所有。文鄙理疏,意乖言拙,不藉編錄。」,而且還特別說明《筆陣圖》和《筆勢論》非王羲之的真跡,那麼與之相反的當然是應該編錄。又《書譜序》另外提到的其它六篇《樂毅》、《畫贊》、《黃庭經》、《太師箴》、《蘭亭序》、《告誓文》,詳細論述了它們的風格和意境以及書寫時的情況。從《書譜序》中所提到的所八篇法書來看,有不籍編錄的二篇,可以入編的六篇。這八篇均為王羲之的法帖,除此之外並沒有提及其他書家和法帖,更沒有談到編錄與否,這就充分說明《書譜》正譜的圖錄就是王羲之的法書。

在尊王熱潮之下,為了迎合帝王所好,文人墨客將王羲之書法的研究推廣、資料整理作為重點工作。懷仁和尚歷經二十四年集王羲之《聖教序》即是如此。另外在唐時由於印刷術有限,由於真跡常人難以見到,只有依靠臨摹才能目睹王書的風采。在此前提下,出一本以王書為範本的教材是非常必要的。這就是孫過庭之《書譜》產生的客觀條件。

綜上所述,《書譜》正譜應為孫過庭臨摹古人(王羲之)的圖譜,是供學習王羲之書法的範本。

九、《書譜》正譜就是王羲之法帖的摹本

為什麼說《書譜》是王羲之的法帖的摹本,當然除以上所說唐太宗推崇王書為主要原因外,另外在孫過庭《書譜序》中也多有表述。請看以下幾點:

1、《書譜序》自一開始將漢魏以來到晉末的「書法四賢」進行了比較以後,在《書譜序》中云: 「且元常專工隸書,伯英尤精於草體;彼之二美,而逸少兼之。」 對鍾、張書法的評價為精專有餘,缺少博涉而多優,對王羲之的書法進行了積極的肯定,在鍾、張與王羲之三個書法中間確定了王羲之的書法地位。隨後對王羲之與王獻之的書法通過「子敬與謝安書」和「羲之往都,臨行題壁」的兩則故事表述出「子敬之不及逸少,無或疑焉。」最終在「四賢」偏偏獨尊王羲之的書法。從這一點來看,作者旨在突出王羲之一人。

2、在《書譜序》文中談到的人名有鍾繇、張芝、王獻之、謝安、師宣官、邯鄣淳、崔瑗、杜度、蕭思恬、羊欣。但對其書法均未給予明確而積極的評價,更沒有對其書作進行深層次、詳細的評說。相對而言通過與他們的比較,在他們中極力突出推崇王羲之,並且對王羲之的每一件作品進行了分析。就《筆陣圖》、《筆勢論十章》的真偽問題,寫《樂毅》、《畫贊》、《黃庭經》、《太師箴》、《蘭亭序》、《告誓文》的心情、意境情況均進行了詳細的描述。

3、再看《書譜序》:「然今之所陳,多裨學者,但右軍之書,代多稱習,良可據為宗匠,取立旨歸。豈惟會古通今,亦乃情深調合。致使摹拓日廣,研習歲滋。先後著名,多從散落,歷代孤紹,非其效歟?」

這句話譯成白話文為(參考蕭元註解):雖然我這裡所要敘述的力求作到有益於後學,不過要特別指出王羲之的書法世人大多稱讚它、學習它,以它為準則,確實可奉王羲之為宗匠,他的書法不但繼承了古代的優良傳統,而且符合今天的審美要求,而且深得筆墨情趣,格調高雅。所以臨摹拓習王羲之書法的人逐日增加,研究學習的人一年多過一年。在他前後眾多的名家書跡,大多散失零落了,單單剩下他的書法世代流傳不絕,這難道不是很好的證明嗎?從此段孫過庭《書譜序》句中明顯能夠看到,孫過庭在肯定王羲之書法的同時,更標明為什麼以王羲之的書法為範本編著成《書譜》的初衷。

再從以下幾點看:

1、唐張懷瓘《書斷》云:「孫氏,博雅有文章,草書憲章二王,……。」

2、宋米芾《書史》云:「孫過庭草書《書譜》,甚有右軍法,作字落腳,差近前而直,此乃過庭法。凡世稱右軍書,有此等字,皆孫筆也。凡唐草得二王法,無出其右。」

3、宋《宣和書譜》卷一十八云:「好古博雅,攻文辭,得名翰墨間。作草書咄咄逼羲獻,尤妙於用筆。俊撥剛斷,出於天材,非功用積習所至。善臨模,往往真贗不能辨。文皇嘗謂過庭小子,書亂二王,蓋其續真可知也。」

4、清孫承澤《庚子銷夏記》記載吳說跋云:「若評法書,錄以鍾、王為初祖;欲與王法,當以過庭為指南」。

根據以上這些唐、宋、清不同時代的書法理論記載:孫過庭好博雅,攻辭,最終得名於翰墨,其書具有右軍法,而且最關鍵的是其書法達到與王書相比真假不能辨的地步。米芾稱:「凡世稱右軍書有此等字,皆孫筆也。」加之吳說云:「欲與王法,當以過庭指南。」這就更加表明流傳於世的《書譜》正譜是孫過庭臨王羲之法書的彙集。

在唐朝, 由於太宗喜愛王書之故,因此學王書是當時書法家的一種追求,懷仁和尚歷經二十四年集王書《聖教序》亦是如此。但由於印刷等有限,由孫過庭編撰此著作,為學習王書的人作為一個學習書法的範本。如同漢代班固認為《史籀篇》是周代史官教學童使用的課本,秦代丞相李斯作《倉頡》七章,中車府令趙高作《愛歷章》六章,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七章亦屬此類,是當時「普教」文字的範本。

十、《書譜》的內容有什麼?

那麼,這本以王書為範本的教材里有什麼內容,請看墨跡《書譜序》:「代有筆陣圖七行,中畫執筆三手,圖貌乖舛,點劃湮訛。頃見南北流傳,疑是右軍所致。雖則未詳真偽,尚可發啟童蒙。既常俗所有,不藉編錄。」

「代傳羲之與子敬筆勢論十章,文鄙理疏,意乖言拙,詳其旨趣,殊非右軍。……」

以上兩句記載孫過庭在編撰《書譜》時對王羲之的法書《筆陣圖》和《筆勢論》進行了否定的評價。明確表明「圖貌乖舛,點劃湮訛,既常俗所有。文鄙理疏,意乖言拙,不藉編錄。」

我們反過來推斷,那麼圖貌質樸、點劃流媚、非常俗所傳、文密理通、意合言雅者,是否可藉編錄呢?回答當然是肯定的。這點近人朱關田在《唐代書法考評》「孫過庭及其書譜序考」一文均已闡明,不再進一步詳述。

根據以上分析,「圖貌質樸、點劃流媚、文密理通、意合言雅者」是什麼呢?有什麼可以編錄呢?墨跡《書譜序》:「止如《樂毅論》、《黃庭經》、《東方朔畫贊》、《太師箴》、《蘭亭集序》、《告誓文》,斯並代俗所傳,真行絕致者也。寫《樂毅》則情多拂郁,書《畫贊》則意涉瑰奇,《黃庭經》則怡懌虛無,《太師箴》又縱橫爭折。暨乎蘭亭興集,思逸神超,私門誡誓,情拘志慘。所謂涉樂方笑,言哀已嘆。豈惟駐想流波,將貽嘽喛之奏;馳神睢渙,方思藻繪之文。」孫過庭談到《樂毅論》、《黃庭經》、《東方朔畫贊》、《太師箴》、《蘭亭序》、《告誓文》這些法書時並沒有給予「常俗所有」的否定,而是給予 「斯並代俗所傳」的肯定,那當然理應編錄。並且對這些法書給予了「真行絕致者也」高度評價。除此之外,對這些法書的藝術風格逐一評論,甚至連書寫時的心情都逐一給以了詳細的評述,這就分明指出《書譜》正文就是孫過庭本人臨摹王羲之的《樂毅》、《畫贊》、《黃庭經》、《太師箴》、《蘭亭敘》、《告誓文》六篇法帖集成《書譜》的事實。《書譜序》中所提到的八篇王羲之的法書,均有去向,《筆陣圖》和《筆勢論》兩篇因為殊非右軍,為常俗所有,因此沒有錄入.「止如《樂毅論》、《黃庭經》、《東方朔畫贊》、《太師箴》、《蘭亭集序》、《告誓文》」這六篇,錄入《書譜》。也符合孫過庭《書譜序》中寫到 「今撰為六篇,分成兩卷,第其功用,名曰《書譜》」的說法 。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書畫品評 的精彩文章:

田蘊章兄弟楷書的最大特點是把歐體簡化和美化了,並引入現代風貌
書法是一種直抒胸意的藝術,不是哪個人隨隨便便就能成為書法家的

TAG:書畫品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