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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星家屬起訴BOSS直聘獲立案,索賠230萬元

獵雲註:李文星事件暴露了網路求職平台的信息審核問題,當時間漸漸過去,它是否能讓網路求職平台持續性地警醒,並做出改變?無論是為了給逝去的李文星一個交代,還是為了平台機制的健全,李文星的家人還沒有放棄努力。本文轉載自新京報,記者/趙凱迪,編輯/李驍晉,原文如下:

「去年8月,BOSS直聘CEO趙鵬聯繫過姑父,說等哥哥死亡一百天的時候要來拜祭,但最終也沒有露面。後來他們就沒有跟我們聯繫過了,更沒有談過賠償。」

認為BOSS直聘未對平台用戶進行基本審查,使非法傳銷組織化身「上市公司」,李文星父母將平台運營方、北京華品博睿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3月26日,北京朝陽區法院決定受理此案。家屬提供的起訴狀顯示,李文星父母訴請法院判令上述公司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共計231萬餘元。

BOSS直聘方回復新京報記者稱,目前尚未接到法院相關文件,將密切關注進展。此外相關負責人介紹,李文星事件後,BOSS直聘積極改進審核機制,今年招聘旺季用戶量遠超去年,但沒有再出現類似情況。

大學畢業生李文星生前照片。


李文星家屬索賠231萬餘元

李文星家屬提供的朝陽區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顯示,3月26日,李文星父母起訴BOSS直聘運營方、北京華品博睿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生命權、健康權、身體糾紛權一案,經審查符合法定起訴條件,法院決定登記立案。

朝陽區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受訪者供圖

民事訴訟狀顯示,李文星父母請求法院判令BOSS直聘方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財產損失費等共計231萬餘元。

原告訴稱,2017年5月中旬,李文星通過BOSS直聘軟體入職所謂的「北京科藍軟體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北京科藍公司),此後頻繁失聯、人生自由受到限制。

2017年7月14日,李文星的屍體在天津靜海區某水坑中被發現,經警方調查,其加入的所謂北京科藍公司,實為「蝶貝蕾」傳銷組織。李文星被警方列為非法拘禁罪一案的受害人。

原告認為,作為專業的人力資源服務商,Boss直聘一直以來主打「跟對人」,標榜用戶信用認證體系,在本案中卻未對註冊用戶進行基本的審查。通過Boss直聘軟體,非法傳銷組織竟搖身一變成為規模上千人的上市公司,被告的審查失職直接導致李文星對傳銷組織的合法性信以為真,並最終釀成慘劇。

李文星入職「科藍公司」後告訴同學擔心是傳銷。手機截圖


對話

「如果網站把關嚴格,哥哥不會被騙到靜海」

新京報:什麼時候收到的朝陽法院受立通知書?

李文月:今天(3月26日)下午,朝陽區法院立案後,將受理案件通知書給了律師。

新京報:收到立案通知書後,你是什麼心情?

李文月:挺難受的,哥哥的事情一家人好不容易剛放下來,現在又得重新撿起來;也有一點點欣慰,哥哥死亡後,家屬處理後續相關的事,已經長達半年,現在法院立案,終於有眉目了。

新京報:231萬餘元的賠償如何計算出來的?

李文月: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撫慰金等,另外由於父母悲傷過度,無法勞動,他們以後還需要養老,訴訟請求還包括這些方面的賠償。

新京報:起訴Boss直聘的原因是?

李文月:哥哥通過他們公司的網站被騙到傳銷組織,是由於網站漏洞才造成這個悲劇。如果網站把關嚴格,就不會出現虛假的招聘信息,哥哥也不會被騙到靜海。

另外,之前BOSS直聘也回應,在一切水落石出之際,依據法律應當承擔的一切責任,他們都願意徹底承擔。

發現李文星屍體的水坑。新京報記者 李明 攝

新京報:有網友說求職者自身也有責任,你怎麼看?

李文月:哥哥自身的責任多少是有,但誰也不想死。他沒有接觸過傳銷,不知道這個東西能要人命。

我聯繫過傳銷組織裡面的人,進去後你會被控制,不按人家去說,他們會沒收你的手機,還會打人。如果不是BOSS直聘審核不嚴,不至於發生這樣的事,所以我認為主要責任還是在他們。

新京報:事發後,BOSS直聘方面有沒有跟你們聯繫過?

李文月:去年8月,BOSS直聘CEO趙鵬聯繫過姑父,說等哥哥死亡一百天的時候要來拜祭,但最終也沒有露面。後來他們就沒有跟我們聯繫過了,更沒有談過賠償。

新京報:這段時間家人的狀態怎麼樣?

李文月:之前父親在北京打工,但事情發生後他整個人處於崩潰狀態,沒辦法再工作了。母親的精神也總是恍惚,不提哥哥還正常,一提就發愣,有時做飯會弄糊。這段時間,我主要是處理後事、安撫家人以及跟律師聯繫,交流案子的進展。

新京報:12645元的訴訟費如何解決?

李文月:這筆錢家裡拿不出來,因此律師申請貸款繳費,村委會也開具了貧困證明。

新京報:有沒有跟天津警方聯繫?

李文月:聯繫過,我哥是怎麼死的目前還沒有查出來,只能查出來是溺亡。律師也一直跟他們聯繫。

新京報:下一步打算怎麼辦?

李文月:先把官司打完,另外希望要個說法,知道哥哥到底是怎麼死的。


「傳銷組織要對李文星的死擔責」

「李文星被騙入傳銷組織,是因為BOSS直聘審核不嚴,平台方應承擔全部責任。」李文星案民事方面代理人、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龐鵬理律師表示。

李文星案刑事方面代理人、北京京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告訴新京報記者,他曾向靜海區檢察院提出三個意見:

一是要求查清楚蝶貝蕾組織情況,確定主要犯罪人員,「因非法拘禁,這些人需要對李文星的死承擔責任」。

二是把李文星列為傳銷犯罪的被害人,「他被騙、被迫進入傳銷組織;他有財產損失,被迫交了2900餘元,且電腦被強行拿走並變賣;他的人身自由受到損害,遭受非法拘禁且對方迫使他加入傳銷;他的死亡系逃離傳銷組織引發」。

王殿學稱,一般來說,參加傳銷組織都是不法行為,都有發展下線的可能,「但李文星很特殊,一是被迫加入傳銷組織,二是沒有發展下線。如果不是被害人,他難道是傳銷犯罪的不法人員?顯然解釋不通。」

另外,王殿學律師提出,目前家屬對李文星的死因仍有質疑。家屬還認為,即便李文星是溺亡,那也和傳銷犯罪和傳銷人員的拘禁有關,他是在逃離傳銷組織的不法侵害時溺亡的。


李文星事件時間軸

2017年5月17日,李文星通過BOSS直聘網,向「北京科藍」公司投遞簡歷。實際上,這個招聘消息由「蝶貝蕾」傳銷組織冒名發布。

2017年5月20日,李文星從北京乘車到達天津南站,轉坐公交車來到靜海,隨後被帶入傳銷組織。6天後,他向傳銷組織繳納2900元費用。

2017年7月14日,李文星的遺體在靜海區西外環與北外環交口附近的河溝內被發現。

2017年8月6日,5名涉案人員被抓獲,1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被刑拘,其他4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刑拘;靜海開展打傳行動,進行地毯式、拉網式排查,凡舉報非法傳銷組織及其藏匿的傳銷窩點,經查實摧毀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

2017年8月9日,京津網信辦開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就BOSS直聘發布違法違規信息、用戶管理出現重大疏漏等問題,聯合約談BOSS直聘法人,並下達行政執法檢查記錄,責令網站立即整改,全面清理各類違法違規信息。

2017年8月25日,靜海打傳取得決定性成果,清除搗毀非法傳銷窩點303處,救助教育傳銷人員144人,其中刑拘23人,兌現舉報獎金23.3萬元。全區實現無非法傳銷窩點、無外來非法傳銷人員、無本地人參加非法傳銷活動。

2017年10月18日,李文星家屬拿到靜海警方的調查說明。根據屍檢結果及現場勘查情況,李文星是意外落水後溺水死亡,排除他殺,因此未予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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