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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大街的「破洞牛仔褲」,為什麼褪色、拉絲、爛洞就變成了時尚,而且幾百年都沒過時?

當你看到滿大街的「破洞牛仔褲」,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褪色、拉絲、爛洞就變成了時尚,而且感覺像流行了幾百年都沒過時?

明星、模特們幾乎人人都穿過,尤其是在街拍照里,就連一向都是西裝革履形象示人的著名設計師Tom Ford,也在2001年的一次Vogue採訪中提及——他曾被警告不要再穿著最愛的那件破洞牛仔褲去參加Gucci的董事會議。

Rihanna/Jessie J

Jonny Deep/Emma Watson

Gigi Hadid/Kendall Jenner

以破為美是牛仔褲的基因。一開始,牛仔褲是礦工、牛仔的工褲,耐臟耐磨。但窮人們干苦力活也沒多餘的衣服,一件牛仔褲穿了又穿,再耐磨還是磨出了一些拉絲、卷邊和破洞,而且牛仔面料的特殊性決定了破洞也能繼續穿,這是貧窮的象徵。

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服裝漸漸成為人們自我表達的一種介質,雖然一直以來不同階層的人們穿著有著明顯的特徵,但1960年反叛的風潮日漸流行後,一個人的打扮甚至可以表達政治觀點和宗教信仰。任何一本講述時尚潮流變遷的書都不會脫離這些背景,衣服,從來就不只是實用主義產物。

撕爛、破舊的牛仔褲看起來叛逆獨特,一些反主流文化的小團體就開始穿這樣的破洞牛仔。比如嬉皮士們,他們想營造頹廢的流浪漢氣質,就費心把牛仔褲磨得破破爛爛,你想,一件破洞牛仔喇叭褲,加一件彩色扎染的T恤,多不羈啊。

70年代還開始流行朋克搖滾的音樂,樂隊或者歌手們穿著黑色撕破的牛仔褲,別著別針,加一身黑色皮衣。當然,皮衣里也是破爛的T恤,不論男女都留著亂糟糟的頭髮,這就是他們的時尚宣言。

到了80年代,這一與搖滾生活方式息息相關的單品,成為商業需求,廠商開始生產破洞牛仔——在此之前,大多數嬉皮士的破洞牛仔都是自己DIY的。商家有很多種方法達到做舊的效果,比如化學劑漂白、酸洗、砂洗……而且破洞位置也各有不同。

90年代特別流行的垃圾搖滾音樂,他們的粉絲也都效仿他們最愛的歌手、組合,比如涅槃樂隊(Nirvana)的主唱Kurt Cobain——法蘭絨或格子上衣搭配破洞牛仔和一雙髒兮兮的鞋——幾乎所有的年輕人都這樣穿。

破洞牛仔這一亞文化的產物,隨著時間推移,在21世紀的第一個十年伊始,伴隨著復興風潮,時裝秀場上有了它們的存在,明星和時尚達人們也開始穿著各式各樣的破洞牛仔出現。

D&G 2010春夏男裝系列

從外觀上來說,本來就更適合休閑場合的牛仔褲,多幾個裂口、破洞,也是種裝飾,原本單調的牛仔褲看上去會更年輕一些。如今的破洞牛仔更像是彙集前面幾十年各種風潮的一鍋亂燉,它說到底還是青春文化的表現。

不過不知道你發現沒有,近年的牛仔褲有愈發破爛的趨勢。而且跟前幾年偽裝的做舊不同的是,現在流行方方正正的破爛。

極端案例就是下面這樣的:

Marques Almeida 2012春夏

並不能完全理解這種畫風。一般來說適度破一破對修飾腿型其實還有點幫助,真破成這樣,不是超模腿那就要自信爆棚才敢穿出去了。像我這種實用主義者,可能還會嫌蹬腿太麻煩,本來小破褲子就有被不小心一腳蹬穿的危險,這樣一條大破褲子不得穿至少兩次才能把腿塞對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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