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水球隊參加2018年亞運會選拔方案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的相關規定,為確保國家水球隊在2018年亞運會中取得好成績,進一步調動全國水球界的積極性,特制定本選拔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公開條件、公平競爭、公正選拔;
(二)綜合考評、擇優錄取;
(三)優先保證隊伍整體戰術體系需求;
(四)兼顧隊伍梯隊建設。
二、運動員資格
(一)參加國家水球隊集訓的運動員;
(二)服從國家體育總局手曲棒壘球運動管理中心的管理,嚴格遵守國家水球隊的各項規定,完成訓練、比賽任務的運動員。
三、運動員選拔指標
(一)定性指標(55分)
1、參賽戰術需求,0-15分;
2、團隊精神,0-5分;
3、競技意志,0-5分;
4、基本功和技術特點,0-5分;
5、應對複雜環境和比賽變化的能力,0-5分;
6、訓練態度,0-5分;
7、領會並執行教練組的訓練意圖,0-5分;
8、大賽經驗,0-5分;
9、個人發展潛力,0-5分。
(二)定量指標(30分,每項得分0-10分)
1、游泳速度;
2、專項力量;
3、有氧耐力。
(三)日常評估(15分)
教練組按照《國家水球隊運動員管理規定》,對運動員日常的訓練、比賽、生活、學習、紀律、團隊合作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
四、運動員選拔辦法
(一)以國家隊教練組綜合考評為主,中心領導、各省市隊教練員以及相關專家全程監督;
(二)國家隊教練組從定性、定量、日常三個方面對運動員進行考評,同一位置得分列前的運動員入選;
(三)考評分階段進行,逐步淘汰:
第一階段:2018年3月,初選出20-25人大名單;
第二階段:2018年6月,篩選出18人名單;
第三階段:2018年7月,提出13名正式和2名替補隊員的初步名單;
(四)國家隊教練組將初步名單提交國家水球隊隊委會討論、通過。
五、教練員選拔辦法
根據代表團分配的名額和參賽工作的需要,由國家水球隊隊委會綜合各方面情況提出人選。
六、確定名單
國家水球隊隊委會提出的運動員和教練員初步名單,經備戰領導小組和國家體育總局手曲棒壘球運動管理中心討論、審核後,報國家體育總局審批。
七、取消資格及遞補
(一)違反國家體育總局和手曲棒壘球中心關於反興奮劑相關規定的運動員及教練員;
(二)不參加集訓或不遵守國家水球隊各項規定的運動員和教練員;
(三)因傷病或其它原因無法正常訓練或比賽的運動員及教練員。
如出現以上情況,經國家水球隊隊委會提出,報備戰領導小組和國家體育總局手曲棒壘球運動管理中心批准後,可取消其參賽資格,後續人員可依次遞補。
八、本辦法的解釋權屬國家體育總局手曲棒壘球運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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