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你要得真正的自由

你要得真正的自由

你要得真正的自由

路4:18-19 加5:13-15

- 序論 -

「自由」是一個非常吸引人的字眼,也是我們基督信仰里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字眼。神在創造人時,給人自由意志,讓他在自由當中活出他被創造的榮美。機器人沒有自由,牲畜的自由只能用來生存,唯有人的自由是用於榮耀神,且將自己生命里一切的潛能發揮出來。對人來說,沒有比神所賜的自由更為滿足。所以,人墮落之後,他繼續找尋他所失去的自由。他對自由的渴望是仍然存在的。試想:人為什麼嚮往有錢?因為能給予人自由做很多的事情。人為什麼想結婚,想組成自己的家庭?因為想要自由的相愛(雖然現在也有人因為要自由而不結婚)。人為什麼想在家族與社會中有崇高的位子?因為能自由的決定與辦一切事。由此可見,人繼續想像與感覺自由是什麼,然後努力去尋找。但他越找尋自由,越被捆綁;他越要自由,越傷害自己,且傷害旁邊的人。今天,我們看見人運用他的自由說話與行事,結果就是傷害旁邊的人。人越得著外在的金錢與地位,能隨心所欲,他的心裡更沒有自由。他受到另一種捆綁,活在一種無形的壓力,就是擔心人怎麼看他,或是擔心失去自己所擁有的。其實,我們今天不難看到人越有錢,越吝嗇;地位越高,越驕傲;越安逸,越膽小。不然就是,越沒錢,越隨便花錢;越沒人重視,就隨意行事為人。為什麼這樣呢?因為他已經不認識自由是什麼,且已經失去神給予他原有的自由。人只是一直在尋找取代品,來取代他的性情里所欠缺的自由。確實,人在犯罪時已經失去他原先擁有的自由了。人有意志,但是沒有自由。當他已經墮落了,離開良善的源頭(神),他已經無法選擇良善的本能了。他的意志能夠叫他選擇自己怎麼想,怎麼做,但是他是在屬靈的監獄裡(沒有真自由的性情里)作出這些選擇。今天,很多人找神,甚至也進到教會裡找神。但是,他們不能以神是良善的來尋找祂,乃是以祂能給自己什麼(物質與需求)來尋找祂,其實這就足以證明人還沒得到自由。確實,自從人成為罪的奴僕,他越嚮往自由,越得捆綁。神看見人的捆綁,而最大的捆綁是他一直在蒙蔽之下來找尋自己要的自由。所以,祂差遣自己的獨生愛子來到人中間。祂就是真理的體現,且是真自由的顯現。自從人墮落一來,人已經不認識自由了。道成肉身的神子卻將這自由顯現。祂說: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2,36》。基督怎麼使我們自由呢?就是祂為我們擔當罪債,使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僕。確實,罪將我們的靈魂放在一個屬靈的監獄裡,使我們無知(心思的捆綁),使我們不能愛善恨惡(情感被捆綁),使我們知道善卻行不出來(意志被捆綁)。這等背後的屬靈勢力都已經在基督十字架上被打破了,但今天我們切切要問的就是怎麼應用這樣的能力。我們不單要宣告自己已經自由了,我們乃要進到自由的生活,在基督里得著自由的心思,享受自由的情感、運用自由的意志。今天,很多信徒只是打著口號宣告自由,但沒有發現自己在許多方面所想、所感、所選擇、所做的仍舊受到不自由的靈影響。所以,《加5:1》告訴我們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奴僕的軛使我們誤以為除了基督,還需要遵守某些律法與條規才能得救,但也可能叫我們將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確實,神透過基督將聖靈賜給我們,使我們因順著聖靈而不放縱肉體的情慾,這且是我們聖民當追求的自由。

1.基督所帶來的自由——得解放與得能力

1)自由所帶來的解放

① 從罪咎解放我——自從人墮落,人的良心終日受控告;

因為有晝夜引誘人犯罪,且控告人的撒旦的工作《啟12:10》。其實,人想錯、說錯、做錯的都一直使我們的良心被指控。所以,人不斷的造出善道與善行(宗教),為的就是要從罪咎得解放。確實,我們墮落的人不但是罪人,乃是有罪咎的罪人。我們的心靈因自己的過犯而終日受譴責。我們行善,為要說服自己和他人——「我們是良善的」,但事實剛好相反。確實,人的犯罪與萬物的墮落不一樣。人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所以他的犯罪是需要得神的赦免。唯有創造人的神赦免了人,人才能從罪咎得釋放。

② 從自我為中心解放我——人的罪叫人專為自己而活;

當人信自己,靠自己,且為自己而活,他會犯更多的罪,落入更被捆綁的光景里。但是神的兩個最重要的誡命是叫我們愛神,且愛我們的鄰舍如自己。這剛好與愛己相反的,且是人最自由的樣子。所以,基督來本是聽從神,然後為眾人捨去自己的生命。因此,祂的救贖是帶來聖靈的內住,使我們裡頭生出一個「為主,為人」的新性情,且與那「為己」的性情交戰

③ 從懼怕解放我——懼怕帶有刑罰,且是審判的寫照;

沒有一個生到地上來的人是不帶有懼怕。人生來怕失去、怕失敗、怕窮、怕病、怕死。人的宗教形式都是因人的懼怕被製造的。人的懼怕加強人的私慾,叫人拚命與奪取他的幸福與生命的事情搏鬥,但只有一位是為了愛走向十字架,就是人子耶穌基督。祂的愛救贖我們,且感動我們,使我們不再被定罪,且不再活在懼怕里,反而天天活出那與懼怕相反的性情,就是愛。

2)自由所帶來的能力

① 自由使我們能活出真自我——確實,神是最自由的,因為祂能夠活出祂的真自我 ——全能、全知、全在、全善、全愛的本質;

魚的自由不在於它能在陸地行走,乃在於它能活在水中。水,就是它的被造里的無限潛能被發揮的地方了,倘若它在水中掙扎而落在陸地中,它是失去自由了。人的真自我又是怎樣的呢?那就是他被造來聽從神,以此代表上帝管理與治理萬有,反射神的榮耀。所以,自由叫我們活出上帝創造的「我」。「我」的自由不在於我今天多麼的成功或漂亮,乃在於我順服神的旨意,在所想所做的顯出神的公義與慈愛。這就是人被造的最大潛能了。真自由是能將自己被造的潛能實現出來,不是讓自己有能力為所欲為。

② 自由使我們能愛——基督顯示了最自由的樣子,就是祂選擇來到世間捨去自己的生命《約10:18》;

保羅知道逼迫等候他,心受捆綁,但還是走向耶路撒冷,為要完成主的旨意《徒20:22-24》。他們在做這一切的選擇的背後都是因為愛。確實,神就是愛了,祂將這愛放在我們心中,且讓我們因為愛而做出選擇,我們也透過我們的選擇反射出祂的愛。聖經說: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而這等愛都是從基督的舍己顯示出來。所以,神不捆綁我們的意志,相反的要給我們自由做出選擇,因為那等愛的選擇才得以顯示我們得了真自由。

3)試問生命里有否得解放與得能力的因素?

很多人(包括許多信徒)是以感覺來認識自由,但那是極其膚淺的。真自由不單是感覺,乃是你生命的實況,且是你心靈的一種狀態。有的人感到很開心、爽朗、無憂無慮,但那是非常暫時的。那也可能是因暫時順利的情況環境所帶來的。那並不是真信服基督,認識與遵照祂的真理而得的自由。那是以什麼來知道呢?就是從以上得解放與得能力的因素會知道。這樣的自由且是屬天的,是借著人重生遇見神,且走成聖的道路而來。

2.如何得著這等自由呢?

1)與基督同死同活的自由

《太11:28-30》「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在這處經文里,主耶穌將借著祂而來的絕對應許賜給我們——安息(自由的概念)。那麼,當主耶穌應許這等安息時,祂呼籲的對象是那勞苦擔重擔的人(或說:沒有安息與自由的人)。在此,主的呼籲裡頭帶有兩種邀請:① 「到我這裡來。」主耶穌是自由的源頭,若不到祂那裡,人無法享有真正的安息。確實,這世界的宗教、學問、方法都是拿走人原有的安息。他們教導人怎麼努力行善與向上,但是根本沒有將人從根本的問題里拯救出來。基本上,那都是加重人的重擔;② 「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基督的軛就是聽從父的旨意,祂的樣式就是舍己的愛。倘若我們不負祂的軛,學祂的樣式,我們無法得到完整的自由。我們反而是活在掙扎里(被罪咎、自我中心、懼怕捆綁)。確實,這兩種邀請是並行的,不能任選一個。今天,很多人進到錯誤的基督信仰里,只以為來到耶穌面前,表示接受耶穌就得自由,但是他們的信仰一直留在矛盾里,被種種的私慾轄制。那是因為他們一直嚮往的自由並非是「負主的軛,學主的樣式」而得的自由,反而是叫主成就他們的意思的自由。這樣的信仰是太誤解了。他們是扭曲了基督給他們的自由,將自己套在另外一種人所製造的軛。

2)靠著聖靈繼續爭戰中所得的自由

為何來到基督面前還需要爭戰才有自由呢?因為我們仍然活在有罪性的肉身與有仇敵的世界裡。所以,保羅說立志為善由得我, 行出來由不得我《羅7:18》。保羅知道自己雖不完全,但他的信仰是竭力追求更像基督《腓3:12》。首先,我們的爭戰證明我們是自由的。例如:已經從牢獄出來的人一定會抗拒掙扎,不讓自己再次進到牢獄。在牢獄被捆綁的人卻不會。另外,自由的人一定會實際的與捆綁他的勢力做出抵抗的舉動。但現今教會教導一直強調叫人宣告那已經在基督里的自由,以此為得勝罪的方法。這樣的教導其實是誤解了聖靈的能力。聖靈的能力臨到我們不在於我們繼續宣告自己已經自由,乃在於真理與我們的心思、情感、意志結合來治死身體的惡行(或說: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弗4:22-24》;恐懼戰兢做成得救的工《腓2:12》;人的自潔,脫去卑賤的事《提後2:21》;禁戒肉體的私慾《彼前2:11》………每本書信都有這類的教導)。所以,我們不可忽視爭戰中所得的自由,因為那就是成聖的一部分了。那麼,何謂爭戰呢?是忍耐不犯罪或捶胸頓足來爭戰嗎?不!那是要透過認識神的真理《約8:32》,且在確認與遵行神的話當中經歷聖靈在我們心中的解放與能力《林後3:17》。這就是被真理成聖的過程。

3)在成聖的過程中,要確認自己有否得著自由的心思、情感、意志

① 自由的心思——靠著聖靈得自由的心思是一個被神的真理光照的心思;

所以,人的成聖是一定透過繼續聆聽與反覆思想神的真理。這是因為我們的心思很容易陷入無知或忘記真理的光景。所以,一個自由的心思是一個受教與通達的心思。雖然他可能會現在困境中,但他的心思是非常明了神的應許,且能察驗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但是,一個被捆綁的心思卻是相反。他不借著真理來明白認識凡事,也不察驗主的美意,唯有常常借著環境情況來反應,在困苦中只有唉哼,且不打開心靈的耳朵領受真理的教導。

② 自由的情感——靠著聖靈得自由的情感並非一個不受到喜怒哀樂影響的情感,乃是一個敏覺的情感,且能很快察覺到仇敵的攻擊;

確實,試探多半都是向著我們的情感而來,且從這裡挑戰我們的信念。一個自由的情感也有可能會感覺到忿怒、不滿、懼怕、愁苦、孤單、不開心或是各種情慾而來的感受,但他不會因此放任自己,乃因此更謙卑或迫切地依靠主。所以,當我們的情感越來越自由時,它就會成為我們的工具,使我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更加的依靠主,以至被聖靈堅固。倘若我們常常如此善用我們的情感,就不會落入失控的光景。

③ 自由的意志——靠著聖靈得自由意志的人不會保持中立,乃會選擇善;

很多意志被捆綁的人總是說要等候聖靈給他們能力才能順服。其實,聖靈的能力就在我們的意志里運行。因為《腓2:13》說是祂在我們心裡運行,使我們立志行事成就主的美意。有時,聖靈會給我們能力做超過自己所能的,但有時聖靈也會透過我們選擇立志行善來彰顯祂的能力。特別,在面對私慾的問題上,聖靈會給我們足夠的能力逃避私慾,且與清心禱告主的人在一起相聚《提後2:22》很多時候,我們不能勝過試探是因為環境所觸動我們的眼目情慾。確實,一個人領受的情報有百分之七十是從眼睛進入的。所以,若我們要在主里享受自由的意志,特別要注意自己眼睛所看的。

3.我們要使人得自由《加5:13-15》

1)要正確的將那給人自由的福音教導人

只有基督的福音能釋放我們。但若這福音被扭曲了,加上戒律、成功、苦難、人本等,或是減去福音所給予人重生、成聖與順服的生命,那就無法給人真自由,反而是叫人更受到捆綁了。所以,在給予人自由的事上,正確的教導是最關鍵。除了那借著基督所啟示天上的福音,若有人傳另一個福音,他是受詛咒的《加1:8》

2)總要以愛心互相服侍

我們活在這墮落與有罪的世界裡,是很容易失去自由的。例如:一旦生活忙碌就被忙亂捆綁;一旦生病就被軟弱捆綁;一旦聽到人負面的話就被憂慮捆綁。確實,這世界是天天要偷取我們的自由。所以,我們一定要成為我們旁邊人的代禱者與幫助者。人是因為得到彼此的扶持才能自由的。特別是我們的家人和肢體若得到我們按時的牧養和關愛,他們的心思、情感、意志必然會有顯著自由的證據。可能,他們開始從自我與懼怕的心得解放,或者他們開始有能力遵行神的旨意,生命里也流露出喜樂,那絕非是偶然的事。那且是神要透過我們的服侍所帶來的結果。

3)要謹慎,不要相咬相吞

相咬相吞,簡單來說就是人彼此中傷。這是很容易在人與人之間的糾紛中發生的。特別人因著自己的私慾、利益或血氣會很容易重傷他人,且將自己舉高。所以,真自由的人是能在關鍵時刻約束自己的心,且約束自己的口。每當我們講一句話,先想一下那是否榮耀神,且造就眾人。倘若不,我們寧可不說。倘若我們忍不住說了,那就是顯示我們的心已經受捆綁了。所以,聖經告訴我們在運用自由的事上要謹慎。我們有自由能相愛,那且是最榮耀的,但我們也有可能會運用同樣的自由來放縱情慾,破壞合而為一的關係。但願我們從主領受自由的能力來活出真道,也領受自由的能力約束自己的心。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新加坡基督生命堂 的精彩文章:

傳福音者當用心靈服事主
神不需要我們,但我們卻極需要神

TAG:新加坡基督生命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