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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希恕:經方辨證要依據癥狀反應

作者:馮世綸

單位:中日友好醫院

眾所周知,辨證論治,亦稱辨證施治,是中醫治病一大特色,但是要回答怎樣辨證?各派紛呈,莫衷一是,其中又有經方(以《傷寒論》為代表)與醫經(以《黃帝內經》為代表)兩大理論學體系的不同,欲究其詳,須與同道共同探討取得共識。胡希恕先生在上世紀60年代即提出,經方治病辨證主要依據癥狀反應。今先拋磚引玉,先看一看胡希恕對經方辨證的見解。

經方治病理論源於癥狀反應

經方的發展史和理論,即主要是根據癥狀反應總結的治病經驗。上世紀60年代胡希恕曾論述道:「中醫治病,辨證而不辨病,故稱這種治病的方法,謂為辨證施治,亦稱辨證論治,我認為稱辨證施治為妥。中醫之所以辨證而不辨病,這與它的發展歷史分不開的,因為中醫的發展遠在數千年前的古代,當時既沒有進步科學的依據,又沒有精良器械的利用,故勢不可能有如近代西醫面向病變的實質和致病的因素,以求診斷和治療,而只能憑藉人們的自然官能,於患病機體的癥狀反應上,探索治病的方法」。這一論述可知,胡希恕提出經方辨證依據癥狀反應,是源自於經方發展史。

許多考證說明,經方起源於上古神農時代,古人生活於大自然環境中,逐漸適應環境、認識大自然,體悟「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理。自然有寒、熱、溫、涼的氣候變化,人體亦有相應變化。從生活上認識到「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寒熱陰陽之理,基礎理論即用八綱。生活中難免疲勞受寒,引起頭痛、惡寒、發熱等癥狀,最多見者當屬外感一類疾病,若遇在表的證,用相對應的解表發汗藥物,如生薑、蔥白、麻黃、桂枝等,積累了治表證的經驗。有的病經發汗或未經治療而愈,但有的病未愈而入於里,這時不能再用發汗治療,而是應用治里的藥物。又因里證分陰陽,里熱者,用清里熱葯,如黃芩、石膏、大黃等;里虛寒者,用溫補藥,如乾薑、人蔘、附子等。這樣根據癥狀反應治病,經過長期臨床實踐,形成了完整的理論體系。

經方發展史說明了,經方治病是依據患者身體出現的癥狀,經過八綱辨證用藥。這一治病特點記載於《漢書·藝文志》:「經方者,本草石之寒溫,量疾病之淺深,假藥味之滋,因氣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齊,以通閉解結,反之於平。及失其宜者,以熱益熱,以寒增寒,精氣內傷,不見於外,是所獨失也」。這一記載,實際表明了經方的起源和經方醫學的特點,即經方起源於神農時代,起始治病辨證用八綱,依據患病人體出現的癥狀,用相對應的藥物治療。這即胡希恕所說的「於患病機體的癥狀反應上,探索治病的方法」,也就是說經方治病理論,主要來源於癥狀反應的經驗總結。

經方辨證依據癥狀反應

張仲景《傷寒論》和《金匱要略》全部內容體現了辨證主要依據癥狀反應。

確定六經證名

《傷寒論》中六經的證名是以癥狀反映命名的,如太陽病,是指人患病後,癥狀表現為「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一類在表的陽證,與少陰病相對在表的陽證。少陰病,是指人患病後,癥狀反應為「脈微細,但欲寐」一類在里的陰證,是與太陽病相對在里的陰證。少陽病,是指人患病後,癥狀反應為「口苦、咽干、目眩」一類在半表半里的陽證,是與厥陰病相對在半表半里的陽證。厥陰病,是人患病後,癥狀反應為「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飢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一類在半表半里的陰證,是與少陽相對在半表半里的陰證。陽明病,是指人患病後,癥狀反應為胃家實的一類在里的陽證,是與太陰病相對在里的陽證。太陰病,是指人患病後,癥狀反應為「腹滿而吐,食不下,時腹自痛,自利益甚,若下之,必胸下結硬」一類在里的陰證,是與陽明病相對在里的陰證。可知,張仲景書中的六經不是經絡臟腑的概念,而是癥狀反應的八綱概念,故胡希恕據此提出《傷寒論》的六經來自八綱,即是由張仲景書中的辨證方法得出的。

確定病證名

上述六經證如此,張仲景書中所舉的病證,皆是以癥狀反應所定。如太陽中風為「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太陽傷寒為「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疼嘔逆,脈陰陽具緊者」;溫病為「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每個條文,每個病證名也是由癥狀反應所定,章太炎對此深有評價:「傷寒、中風、溫病諸名,以惡寒、惡風、惡熱命之,此論其證,非論其因,是仲景所守也」。既標明經方辨證特點,亦強調了經方病證名的定義,這不同於《內經》的審因辨證,病因病名突顯與《內經》的區別。這裡有必要簡略說明一下,張仲景的書是經方醫學,是不同於以《內經》為代表的醫經醫學,王叔和用《內經》注釋張仲景的書,認為中風是中於風,傷寒是傷於寒,溫病是傷於熱、傷於溫,其辨證用病因辨證,造成了許多誤讀。

判斷六經傳變

《傷寒論》在篇首就論述了怎樣判斷病情傳變與否,如第4條:「脈欲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為傳也」。又如第5條:「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非常明確,根據癥狀反應判定傳變與否,與《內經》六經傳變之說明顯不同,章太炎曾指出:「《傷寒論》的六經不同於《內經》之十二經脈之含義……王叔和對《傷寒論》傳經,強引《內經》一日傳一經,誤也。因仲景並無是言」。這裡說明,張仲景的書中所指辨證不是根據經絡臟腑辨證,而是根據癥狀反應辨證。

辨方證

張仲景《傷寒論》和《金匱要略》中主要有260多個方證,每個方證的組成主要由癥狀反應的證和相對應治療的葯,不同於後世方的方劑。方證是經方理論重要組成之一,是經方辨證施治的關鍵。胡希恕特彆強調指出:「六經和八綱,雖然是辨證的基礎,並且於此基礎上,亦確可制定施治的準則,有如上述,不過若說臨證的實際應用,這還是遠遠不夠的,例如太陽病依法當發汗,但發汗的方劑為數很多,是否任取一種發汗藥即可用之有效呢?我們的答覆是不行、絕對不行,因為中醫辨證,不只要辨六經八綱而已,而更重要的是還必須通過它們,以辨方葯的適應證。太陽病當然鬚髮汗,但發汗必須選用適應整體情況的方葯,如更具體地講,即於太陽病的一般特徵外,還要細審患者其他一切情況,來選用全面適應的發汗藥,這才可能取得預期的療效,即如太陽病,若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則宜與桂枝湯;若無汗出、身體疼痛、脈緊而喘者,則宜與麻黃湯;若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者,則宜與葛根湯;若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則宜與大青龍湯……以上諸方,雖均屬太陽病的發汗法劑,但各有其固定的適應證,若用得其反,不但無益,反爾有害。方葯的適應證,即簡稱之為方證,某方的適應證,即稱之為某方證,如桂枝湯證、麻黃湯證、葛根湯證、大青龍湯證、柴胡湯證、白虎湯證等等。方證是六經八綱辨證的繼續,亦即辨證的尖端,中醫治病有無療效,其主要關鍵就是在於方證是否辨的正確」。即經方辨證施治,治病最終要落實到方證上,而辨方證,主要依據癥狀反應。

判定疾病的預後

張仲景書中判定疾病的輕重,主要依據癥狀反應,如《傷寒論》第153條:「太陽病,醫發汗,遂發熱惡寒,因復下之,心下痞,表裡俱虛,陰陽氣並竭,無陽則陰獨。復加燒針,因胸煩、面色青黃、膚瞤者,難治;今色微黃,手足溫者,易愈」。判定疾病轉歸依據癥狀反應,如第47條:「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第145條:「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了,暮則譫語,如見鬼狀者,此為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判定病情嚴重程度依據癥狀反應,第295條:「少陰病,惡寒身踡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第296條:「少陰病,吐利、躁煩、四逆者,死」。這裡要注意的是,後世注家認為《傷寒論》有病癒時間規律說,如《傷寒論》講六經欲解時的條文:第9條、193條、272條、275條、291條、328條。胡希恕明確了判斷疾病的輕重預後是癥狀反應,而不是依據時間變化,故指出:「此附會運氣之說,不可信」。章太炎指出:「中國醫藥,來自實驗,信而有徵,皆合乎科學,中間歷受劫難,一為陰陽家言,摻入五行之說,是為一劫,次為道教,摻入仙方丹藥,又一劫;又受佛教及積年神鬼迷信影響;又受理學家玄空推論,深文週內,離疾病癒遠,學說愈空,皆中國醫學之劫難。」(《章太炎全集》)其中「理學玄空推論」即指魏晉南北朝後加入張仲景書中的玄學運氣內容,六經欲解時明顯不屬經方內容。

經方重視病因辨證

胡希恕在《經方辨證施治概論》中,強調了經方辨證主要依據癥狀反應,但亦強調了病因辨證,特列一章《論食水瘀血致病》,書中指出:「食、水、瘀血三者,均屬人體的自身中毒,為發病的根本原因,亦中醫學的偉大發明,因特提出討論」,這一論述實際來自於張仲景書中的有關條文。如《金匱要略·腹滿寒疝宿食病》第25條:「脈緊如轉索無常者,有宿食也」,強調有宿食;《傷寒論》第174條:「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者,桂枝附子湯主之;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去桂加白朮湯主之」,皆強調外邪合併痰飲。《金匱要略·婦人妊娠病》第2條:「婦人宿有癥病,經斷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動在臍上者,為癥痼害。妊娠六月動者,前三月經水利時胎也。下血者,後斷三月,衃也。所以血不止者,其癥不去故也,當下其癥,桂枝茯苓丸主之」《傷寒論》第237條:「陽明證,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屎雖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宜抵當湯下之」,皆強調有瘀血。此類條文在張仲景書中是很多的,說明辨證時重視病因的存在。但這裡要注意,張仲景書中在辨病因時,並不是只依據某一病因,而是根據癥狀先辨六經,繼辨方證,辨方證時重視病因辨證,也就是說經方辨證主要依據癥狀反應,把食積、痰飲、瘀血致病因素的出現,看做是癥狀反應之一,這是不同於醫經僅憑病因辨證的。

胡希恕率先提出:辨證依據癥狀反應,是經方辨證的主要方法,此說明確了經方的辨證方法,也就容易明確經方辨證施治的實質。即胡希恕所述:「於患病人體一般的規律反應的基礎上,而適應整體,講求疾病的通治方法」。這裡所以要強調是經方,是因中醫有醫經和經方兩大醫學理論體系,近代對辨證施治認識不統一,原因之一是所持辨證方法的不同。醫經、時方有多種辨證方法,怎樣明確辨證施治概念、實質,有待進一步探討。

新媒體編輯:趙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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