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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你不是一個合格的囚徒?

最近「你要自由幹什麼?」的扎心一問火了。談不上是什麼大熱點,但至少在小範圍內火了。這個問題特別有意思,很多人可能真的被問懵了。那是因為這個問題本身就極其壞。聽我慢慢給你講。

「自由」兩個字可以是政/治/學的概念,也可以是文藝概念,放在日常話語體系里是非常美好的兩個字,人們都嚮往自由,想要飛得更高什麼的。與此同時也接受有些事是不能幹的,也就是人不應該有做某些事的自由,比如殺人搶劫。

古今中外,各種角度談論自由的思想家和官員都有。比較遺憾的是,該話題最廣為流傳的卻是兩個並不太準確甚至是錯誤的用法。

一個叫以賽亞·伯林的思想家,提出了知名的「積極自由」和「消極自由」的劃分。簡單說,積極自由是「我能做什麼」的自由,消極自由是「免於……的自由」。大致的結論是,柏林老師提醒大家警惕積極自由這種觀念可能造成的災難,提倡消極自由。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這顯然是一種對自由的曲解。免於……的自由,聽起來就安全得多。柏林老師是有思考的,問題也是明顯的,啰里八嗦,不停給自己製造出來的複雜概念進行看起來「有深度」的包裝,當然頗受知識分子喜愛,思考能力的不足,如此區分反而是在給對「自由」的理解添亂,要不停地回來圓自己理論中的漏洞。為什麼這麼說?請繼續往下看。

另一位更知名,也就是富蘭克林·羅斯福。羅斯福在上個世紀四十年代,戰時的一篇知名演講叫《四大自由》。演講內容很有力量,鼓舞人心,很有煽動性,完美體現了一個總統應有的抱負和對美國人民的關懷,完整內容就不貼了,看羅斯福最後的結論:

In the future days, which we seek to make secure, we look forward to a world founded upon four essential human freedoms.

The first is freedom of speech and expression -- everywhere in the world.

The second is freedom of every person to worship God in his own way -- everywhere in the world.

The third is freedom from want, which, translated into world terms, means economic understandings which will secure to every nation a healthy peacetime life for its inhabitants -- everywhere in the world.

The fourth is freedom from fear, which, translated into world terms, means a world-wide reduction of armaments to such a point and in such a thorough fashion that no nation will be in a position to commit an act of physical aggression against any neighbor -- anywhere in the world.

看最後這兩個,免於匱乏的自由和免於恐懼的自由,就非常以賽亞·伯林了。當然了,從時間先後順序看,也可以說以賽亞·伯林的消極自由論非常富蘭克林·羅斯福。但不管這麼說,不少人在提起自由兩個字的時候都會引用羅斯福的「四大自由」,似乎羅斯福已經把人類的自由理念言簡意賅地總結完畢了。言/論,宗教,富足,安全。尤其很多知識分子言必稱四大自由。

但羅斯福這些話顯然只是為了討好美國人民或者給美國人民在艱難的階段打打氣,因為羅斯福對自由有巨大的誤解。說難聽點,美國的國父們如果較真的話想必是會從棺材裡跳出來指出羅斯福對「自由」兩個字的濫用。

因為,人沒有免於匱乏的自由,也沒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很簡單,如果一個人有免於匱乏的自由,那麼就意味著其他人有使其不匱乏的責任。直白一點吧,意味著所有人都有義務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再直白點,路邊的流浪漢你有責任幫助和照顧他們。因為他有免於匱乏的自由。這時候你會意識到,憑什麼啊?我怎麼就必須幫助那個流浪漢了?如果「免於匱乏的自由」得到貫徹,總得有買單的那個人。至於免於恐懼的自由就更荒謬了,雖然說的是各國軍事武裝上給人們造成生命上可能的威脅,但這麼表達依然如同免於匱乏,屬於極其容易造成混亂的一種對自由的解讀方式。

當然,客觀地說,在戰時搞這些演講是非常鼓舞人,具有凝聚力。羅斯福說到做到,也不含糊,他當政的那幾年基本上是美國歷史上權/力/擴張最嚴重的幾年。完全是在倒退。一邊喊著我們要四大自由,一邊權/力急劇擴張,羅斯福老師是非常標準的政治家。

另外,這種煽情的或者其他那種假裝有思考拋出各種情景的對自由的疑問都不是特別好的表達,不清晰,不嚴謹,不簡潔。這類文章很多,我就不點名了。

這種散文特別有效,放在今天就是刷爆朋友圈的爆款文,但實際上不適合表達觀點。說了跟沒說是一樣的。

接下來,我們來一起談談我理解的自由。你可以不同意,但我真心希望每個人多少能試著從下面的內容中有些啟發也好。

先甭管柏林那套積極還是消極,可以做什麼還是免於被xx。自由這個問題背後實質上是人的權利的問題,對應的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權利到底是什麼,怎麼來的。

權利並沒有實體,看不見摸不著。一個人生活在一個孤島上,權利的意義也就喪失了。權利是因為有了更多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規則產生了權利概念。

在實然層面,也就是可察的生活現實,權利確實是社會中每個人共同維護的結果。

在應然層面,權利是怎麼來的,不應該是由社會中的每個人認可得到的。如果是這樣,隨便舉個例子吧,如果社會中的多數人都覺得老年人沒有活下去的權利,那麼老年人的生存權利也就被剝奪了,那麼人們是不是就得認可這樣的權利結果?對,現實層面,不認可也不行。

如果把自由或者權利的認定歸結為當前的狀態,那麼除了如上所說後果可能的巨大混亂,還有一個非常實際層面的無法解決的問題,人類何以進步,人類發展的大方向是什麼?沒有。因為當前就是最合理的結果,也是多數人贊同的。那麼,也就不應該有不合理的地方。因為沒有任何根據來質疑現狀啊。這是「人賦權利」面臨的一個不可迴避且無法解決的問題。

一個人出生在North Korea,他能察覺到的是什麼,他即便發現了種種限制的自相矛盾和不合理,但他沒辦法。注意,這是某一個瞬間的既定事實,的確很多權利是完全喪失的。但如果因此在觀念里認為「多數人同意的就是對的」,後果不堪設想。各國歷史上無數的暴行都是建立在「多數人贊同這麼做」的基礎之上的。被抹去的標準可以是年齡,可以是種族,可以是收入階層,可以是信仰……如有必要,也總能對暴行進行合理性的解讀。這個例子就不舉了,感覺滿地都是。

因此,有了權利天賦說。這個不要被「天賦」的字面意思帶偏了,實際上所謂的天賦權利,說的是一種自然權利,並不是任何人規定的,而是在邏輯和經驗上能夠經得起推敲的。人認為自己身體的主人不應該被侵犯。為什麼不應該?因為如果不是這樣,可以任何名義搶奪或殺害他人,人類社會就崩潰了。你可以理解為,這是出發點。這裡包含了身體和私有財產。

儘管在漫長的人類史,沒有一個時期曾有過個人權利得到完整的保障,即便是美國也沒有。美國建國初期可能是最接近的狀態。但是,這是一個未來的方向,也是人類得以繁榮的基礎的方向,更是個人生活得到更好保護的方向。

我們可以重溫一下當年美國建國國父們發表的《獨立宣言》開篇這段經典: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生命(自然包含財產)追求幸福的權利,不可剝奪。言簡意賅,相當牛逼。順便說下,這裡也有一個極其容易被誤解的地方,一個人如果過得不幸福是不是意味著他的自由被剝奪了,或者他沒有享受到自由的權利?你如果稍微敏感一點就能發現,羅斯福所說的「免於匱乏的自由」就是用來擊中這樣的念頭的。我有免於匱乏的自由,所以我有不窮的自由。這樣的結果是,羅斯福把美國政府的魔抓伸得到處都是。這裡就是把權利誤解成了能力。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沒人有義務保證你有這樣的能力。

所以,我們在判斷一個社會好或不好實際上並不難。就是看限制和侵犯個人身體和財產權利的政策多不多。

舉個例子,改革開放前,別說經商了,那可是投機倒把罪。離開本地都得登記。當然,任何人都可以將之合理化,甚至可以給出一堆解釋,比如說整個社會安全穩定,穩如泰山。但實際情況是什麼,也是一潭死水。對啊,你要自由做什麼,生生世世呆在農村不好嗎?祖祖輩輩不都這樣過的嗎?很安全啊,家家戶戶都窮得叮噹響,出門都不帶鎖的。

自由不是為了與所欲為,自由的定義也不需要像以賽亞·伯林那樣搞得那麼複雜,以至於經常在概念上要不停地作補充以自圓其說。自由就是人身財產權不被侵犯。九個字。因為這九個字當然也就包含了「任何一個人也不得隨意侵犯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我們可以用這樣一個簡潔的嚴謹的定義來鑒定很多事情,我要出去為什麼攔著我,我出去打工侵犯到誰了嗎?所以,不讓自由流動,這就是赤裸裸的人身權利的侵犯了。非常容易判斷。

好,我們退一萬步,即使不考慮個人得失和感受了,哪怕從全局的角度看,這種完全被限死的社會註定創造不了什麼社會財富,全民皆窮。這個可以參考下North Korea。我們在解讀中國過去幾十年的騰飛一定要清楚地知道做對了什麼,而不是把實際上是在阻礙發展的因素說成是中國特有的牛逼力量。或者把毫無邏輯關係的相關性解讀成因果關係。

社會的財富的創造需要的是人,人的活力。人行為的動機需要激勵機制,需要安全感。如果我的東西隨時可能被奪走,或者我的也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公有嘛,也就是誰都沒有,當然,個體的力量很弱,沒辦法,心態也就無所謂了,一起窮下去,混吃等死吧。但在那樣一個社會,好吧,在North Korea,比如Kim Jong-un還是有肉吃的。

「你要自由幹什麼」,是極其壞的一種語言陷阱,為什麼這麼說,如果你說,我沒啥想做的,是不是意味著把你關進監獄裡也是合理的?因為你沒啥想乾的啊,關在監獄裡有什麼關係嗎?

所以,自由是什麼,九個字,自由就是人身財產權不被侵犯。這不是必須明天就達到的目標,這是每個人,對能稱之為人的人都應該多少了解的概念,這是一個人類共同追求的大方向,任何一個國家的發展和進步,都是因為釋放出更多的自由,原先的各種侵犯限制被逐步減弱。同理,任何一個國家/的/衰/敗,也都是從更大程度地侵犯人們的人身和財產權開始的。這一點,沒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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