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情寡恩的雍正帝,為何對這些人皇恩浩蕩?
作者/向敬之
1
雍正皇帝以勤政出名,在位十三年殫精竭慮,即便新春大年初一也是忙碌政務,堅守在工作崗位上。所以,孟森說:「自古勤政之君,未有及世宗者。」
他又是一個了不起的改革家。自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即位伊始,他就開始大刀闊斧的改革。有人會問,他剛承統改革了什麼?胤禩、胤祥、馬齊和隆科多出任總理事務大臣,為清朝前四位皇帝所未有,可視作雍正帝上台後的第一項政治體制改革。
他自許「俯仰不愧天地,褒貶自有春秋」,幾乎對康熙留下的各項制度進行更革,同時推行一系列改革,如密建儲君、修訂大清律例、攤丁入畝、耗羨歸公、養廉銀、士民一體當差、改土歸流、興辦直隸營田、試辦八旗井田、改革旗務……他從康熙手中接過一個吏治混亂、國庫空虛的政權,交給乾隆一個制度嚴明、國力強盛的國家,以一系列重大改革改善民生,探索社會發展的新路徑。
這些改革,根本上是富強國力之舉。雍正二年,他已將康熙朝遺留的虧空基本追繳完畢。因而,他特地在內閣之東,設置了一個封樁庫,「凡一切贓款羨餘銀兩,皆貯其內,至末年至三千餘萬,國用充足」(昭槤《嘯亭雜錄》卷一)。而各省上繳的糧米隨漕而入,全國糧倉充實,「積貯可供二十餘年之用」。
日本東洋史學家、京都大學名譽教授佐伯富高度讚賞:「諺語云『王朝基礎多奠基於第三代』,雍正帝正是清入關後第三代君主,有清二百數十年的基礎盤石,即為雍正所奠定。」(楊啟樵《雍正帝及其密摺制度研究》佐伯富序言)
國庫充盈,夯實清朝,是皇帝的底氣、國家的實力,也是雍正的努力。
與此同時,雍正還幹了一件更讓無數百姓感激涕零的大事——他廢除了存續數千年的賤籍制度!
賤籍,即所謂賤民,不在社會底層的士、農、工、商四名之列。樂戶(樂人)、惰民(胥役)、世仆(又稱伴當,俗稱細民)、蜑戶(漁民)、丐戶(乞丐)等,他們匍匐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世代相傳,雖非奴隸卻比官家奴役的命運更低賤。
明末大文人沈德符在《敝帚軒剩語·丐戶》中寫道:「今紹興有丐戶者,俗名大貧,其人非丐,亦非必貧也。或雲本名惰民,訛為此稱。其人在里巷間,任猥下雜役,主辦吉凶及牙儈之屬,其妻入大家為櫛工,及婚姻事執保監諸職,如吳所謂伴婆者……男不許讀書,女不許纏足,自相配偶,不與良民通婚姻。即積鏹巨富,禁不得納貲為官吏。」
賤民只能內部婚配,一般不能和普通民眾通婚。他們是戴罪之身,從先輩那裡被圈定了賤民的身份,他們的子孫也得承襲下去。
國家向全國學子推行科舉制度,他們也沒有資格參加,失去了成為國家公務員的機會。
在封建專制的國家機器下,賤民是沒有機會改變被侮辱被損害的命運的。
成書於民國的《清稗類鈔》專辟第十一冊寫清朝戲劇、優伶、娼妓、胥役、奴婢、盜賊、棍騙、乞丐,寫形形色色只有屈辱而沒有尊嚴的所謂賤民。如《優伶類》寫「伶人畜從」:「京師伶人,輒購七八齡貧童,納為弟子,教以歌舞。身價之至巨者,僅錢十緡。契成,於墨筆劃一黑線於上,謂為一道河。十年以內,生死存亡,不許父母過問。」
十緡,即十吊錢。這是一個優伶學徒的最高身價,其他更低賤,如同商品買賣後毫無親情可言。天子腳下的優伶且如畜生般生存,不遑論外地賤民的更不幸。
雍正即位後,賤民有限的春天來了。
王炳照、徐勇主編《中國科舉制度研究》有言:「凡籍有良賤,四民為良,奴僕及娼優隸卒為賤。山西、陝西之樂戶,江南之丐戶,浙江之惰民,皆於雍正元年、七年、八年先後豁除。賤籍如報官改業後,已越四世,親支無習賤業者,准其應考、出仕。其廣東之蜑戶,浙江之九姓漁產,皆照此例。」
2
最高統治者雍正上台伊始改革弊政,卻不能一次性解決賤籍的社會問題。
他率先廢除樂戶問題。
樂戶者,即以音樂歌舞活動為業的專門人員。他們或先人大多為良人出身,是統治者打擊政敵、懲治罪犯而禍及無辜的政治產物。
樂戶是封建社會法定的罪役戶。統治階級把犯罪者的妻女或犯罪的婦女沒入官府,隸屬樂籍,成為樂工,有的年青樂工則充當官妓,生存在悲慘世界。
清制規定,樂戶犯徒罪者,在執行徒刑時,除附杖照律按數決責外,都留住衙門按年限拘役,停止支付月糧。
雍正元年(1723)三月,浙江道監察御史年熙上疏雍正帝:「山西兩省樂戶另編籍貫,世世子孫勒令為娼,紳衿地棍呼召即來侑酒。間有一二知恥者,必不相容。查其祖先,原是清白之臣。因明永樂起兵不從,遂將子女編入教坊,乞賜削除。」(阮葵生《茶餘客話》卷二《樂戶惰民丐戶之世襲》)
山西、陝西生活著一個特殊群體——樂戶,是明初朱棣發動靖難一役成功後,殘害建文帝忠臣,將他們的妻女罰入教坊司,充當官妓,世代相傳,久習賤業。
年熙在奏疏中強調,她們是忠義之士的後代,沉淪至此,無由自新,請求雍正帝豁免她們的賤籍,准許她們改業從良。
年熙監察浙江道,卻為陝西、山西兩省賤民——樂戶——請求改變他們卑賤的身份。這有越域行事之嫌,但雍正並不惱怒。年熙的父親年羹堯已由陝甘總督,接任撫遠大將軍,既掌各軍,又管督撫。而且雍正對年熙很關愛,曾命其給國舅隆科多為乾兒子,與自己成了同輩。曾經孱弱的年熙大膽為延續了三百多年的樂戶鳴冤,無疑是得到了年大將軍的支持!
所以,雍正帝看到奏摺後,很是贊同,很快發出第一道「豁賤為良」的諭旨:「此奏甚善,交部議行。並查各省似此者,概令改業。」
這是年熙傳之後世的唯一政績,也是雍正清除弊習的一件大事。
曾對雍正承統極口諛揚的「草澤臣」蕭奭,在《永憲錄》卷二中詳細記載此事,稱雍正看罷上疏,當做一件社會重大群體事件,下發王大臣議復:「壓良為賤,前朝弊政。我國家化民成俗,以禮儀廉恥為先,似此有傷風化之事,亟宜革除,使數百年相沿陋習一旦廓清。並通行各省一體遵依。」
雍正批示禮部當做國家要務議行,在開豁陝西、山西樂戶賤籍的同時,責令各省檢查,如發現本地也存在類似樂戶的賤民,也准許他們出賤為良。
雍正之所以如此重視,一是年熙的奏疏代表了年羹堯的要求;二是他要藉此移風易俗、加強滿漢關係、鞏固統治基礎;三、除豁成千上萬的樂戶賤籍,使之象徵性地享有良民的權利和地位,更能彰顯其聖君的恩等。
雖然雍正廢除樂戶賤籍的政策,還停留在國家的法制政策層面,並沒有推出全面有效的具體方法,但為其他賤民身份從良提供了政策性的理論依據。
嗣後,各地行政官員紛紛向雍正提交了解決轄區賤籍問題的請求報告。
3
雍正元年七月,兩浙巡鹽御史噶爾泰上疏,請除紹興惰民賤籍。
惰民又稱墮民,活躍在紹興一帶,是「為宋罪臣之遺,宋將焦光贊部落以叛宋故,斥曰墮民」(《永憲錄》卷二)。男子捕龜、賣餅為業;婦女或說媒,或伴良家娶嫁,為人髻冠梳發、穿珠花,或走市巷,成為私娼。「丑穢不堪,與樂戶無二。」
雍正下詔「除紹興府惰民丐籍」(《清世宗實錄》卷十一),命他們改業從事其他工作,使宋代以降延續四百多年的惰民轉換成能夠享受一定權利的平民。
雍正五年四月二十七日,雍正下諭內閣,重提他移風易俗,清除弊習,使「山西之樂戶、浙江之惰民,皆除其賤籍,使為良民」(《清世宗實錄》卷五十六)。
雍正推行風化政教,筆鋒一轉:「近聞江南徽州府則有伴當,寧國府則有世仆,本地呼為細民,幾與樂戶、惰民相同,又其甚者。譬如二姓丁戶村莊相等,而此姓乃系彼姓伴當、世仆。彼姓凡有婚喪之事,此姓即往執役,稍有不合,加以菙楚。」
雍正對細民有菙楚之憂,不願意他們遭受皮肉受荊棘拷打之苦,表現出了最高統治者的人道主義情懷。他說:「此朕得諸傳聞者,若果有之,應予開豁為良,俾得奮興向上,免至污賤終身,且及於後裔。」
他給安徽巡撫魏廷珍下旨,命其提交一個廢除賤籍的具體報告,由禮部複議解決辦法後,開始進行廢除賤籍工作,「應照旗人開戶之例,豁免為良。至年代久遠,文契無存,不受主家豢養著,概不得以世仆名之,永行嚴禁!」
雍正帝的這一舉措,改變了無數伴當和世仆的卑微人生,使他們擁有了正常人的身份。那些苟活在安徽社會最底層的細民,不再是固定鼓吹手、抬轎人,可以與大姓聯姻,可以去讀書報考做官,可以和普通人同桌吃飯。
兩年後,即雍正七年五月,世宗發現:「粵東地方四民之外,另有一種名為蜑戶,即瑤蠻之類,以船為家,以捕魚為業。通省河路俱有蜑船,生齒繁多,不可數計。粵民視蜑戶為卑賤之流,不容登岸居住。蜑戶亦不敢與平民抗衡,畏威隱忍,跼蹐舟中,終身不獲安居之樂,深可憫惻。」(《清世宗實錄》卷八十一)
雍正對以捕魚為生的蜑戶,接受著不公平的社會待遇,表示著強烈的同情心。他對廣東督撫強調:這些蜑戶本是良民,不該被輕賤擯棄,他們繳納了稅賦,就該享受和平民一樣的權利,而不得以此地方積習,強行區別,使他們飄蕩不安定。
他責令廣東督撫要規範有關部門,執行蜑戶廢除賤籍政策:「凡無力之蜑戶,聽其在船自便,不必強令登岸;如有力能建造房屋及搭棚棲身者,准其在於近水村莊居住,與齊民一同編列甲戶,以便稽察。」
雍正指出,地方豪強富戶不得借端欺凌驅逐蜑戶,有司有責任勸諭蜑戶積極開墾荒地,播種力田,成為能夠以農為生的「務本之人」。
法國著名思想家伏爾泰在其代表作《路易十四時代》中寫道:「新帝雍正愛法律、重公益,超過父王。帝王之中無人比他更不遺餘力地鼓勵農事。他對這一於國民生計不可缺少的百藝之首亟為重視。各省農民被所在州、縣長官評選為最勤勞、能幹、孝悌者,甚至可以封為八品官。農民為官,並不需為此放棄他已卓有成效的農事耕作,轉而從事他並不了解的刑名錢穀。」
雍正首重農事,重農輕漁,但對蜑戶的豁賤從良,指出了一個新路。
第二年五月,江蘇巡撫尹繼善結合雍正元年處理浙江惰民的案例,?上疏希望解決「蘇州府屬之常熟、昭文二縣,舊有丐戶,不得列於四民。邇來化行俗美,深知愧恥,欲滌前污。請照樂籍、惰民之例,除其丐籍,列於編氓。」(《清世宗實錄》卷九十四)經戶部複議呈上請示,雍正硃筆一揮,批准了尹繼善的請求。
雍正在位期間,不斷打擊以允禩為首的皇家政敵,清算以隆科多和年羹堯為首的權宦集團,卻不遺餘力地解決歷史遺留的社會賤籍問題,使數以百萬計遭受著社會歧視、政治迫害的賤民分享到良民的有限權利。他果斷地廢除各種人身依附關係的殘餘,在一定程度上穩定了的社會秩序,恢復了斷裂千百年的人類本性。
4
雍正帝豁賤從良,是他皇帝事業中的一大亮點。
他解決一地的社會賤籍問題,而推及全國統一開展廢除行動。如其元年解除山陝樂戶賤籍,同時也豁免了京師教坊司樂戶的賤籍。
清初定製,凡宮內懸垂大樂,均由教坊司演奏。教坊司之人往往不通音律,於是雍正命樂戶另謀出路,而挑選其他精通音律的良人,充任樂工。內務府的皇家樂人改變了屬籍,成了良人的職業。無疑,雍正的這一改革帶有了靈活性。
然而,他卻在此期間犯了一起自毀規矩、不可諒解的惡性殺戮。
某次,雍正突然來了興緻,在日理萬機之中撥冗觀看一齣戲。
戲曲演的是常州刺史鄭儋打子。雍正感覺演得好,稱讚演員曲藝俱佳,龍顏大悅,還賞賜了食物。
皇帝平易近人,受了獎勵的女主角吃著御賜之食,忘了分寸。
她隨口問同伴,現任常州知府是誰?不料聲音大了,被開心的雍正聽到了。
雍正勃然大怒,罵道:你一個優伶賤輩,怎能擅自詢問官守的名諱?
冒犯聖威的女主角和戲班子成員,感覺不對勁,趕緊跪下請罪求饒。
剛才還和顏悅色、如「希世仁君」的雍正,立馬變得冷酷無情、刻薄凌厲。
他厲聲說:其風實不可長!
雍正喚來侍衛,命將那個可憐的女演員,當場殘忍地杖殺擊斃。
此事發生在哪一年,已無法考證。但應該是真切之事。被生於乾隆後期的第八代禮親王昭槤,當做「世宗萬機之暇,罕御聲色」(《嘯亭雜錄》卷一)的經典案例而宣揚,卻在不經意中表現雍正皇帝極其殘忍的一面。
女藝人因所演的戲曲主題是常州刺史打子,問下現任刺史的名字,不能說是犯了王法。她即便是罪犯,或者家奴,了解下官員名諱,頂多算是了解下政治罷。
但她沒想到這一句簡單的問,卻被雍正要了性命,且是被一棍接一棍地活活打死。
對於為何要處死她,雍正帝給出的理由是:她是低賤的優伶。
優伶再低賤,縱是統治階級歧視的「下九流」之一,但也是底層百姓。雍正自許「以勤先天下」,長達八年給全國樂戶、惰民、世仆、蜑戶、丐戶五廢賤籍,然其第一個壞了政治規矩,粗暴地因一件小事而妄動無恥的殺戮。
雖然他在大政方針上廢除了賤籍,但從「杖殺優伶」一案來看,廢除賤籍尺度是極其有限的。或者說,在他的統治意識里,賤民即便被浩蕩的皇恩解除了賤籍,但還是專制皇權下任由統治者隨意處置的卑微生命。
作者簡介:向敬之,明清史學者,書評人,長期在《南方都市報》《上海證券報》《新民周刊》等發表書評、隨筆,著有《現場與背後》《歷史的深處》和三卷本《敬之書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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