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軍時期陳毅為何要財不要命?
文史
03-28
1934年10月中央紅軍主力長征後,陳毅留在中央蘇區堅持鬥爭。這期間,陳毅將自己的領導才能發揮得淋漓盡致、非常完美。他在經濟上的領導方法就是坦誠地公開公共財產。
陳毅認為,錢是人民的財產,拿到錢不浪費、不私用、不自由支配,這樣也能鞏固內部。
從江西根據地化裝突圍的時候,陳毅帶了一大筆錢,都是些金條。陳毅一直把這批金條纏在腰裡,冬天還好,衣服厚可以掩飾。到了夏天,腰裡不免就鼓出來了。戰士們對他的腰部指指點點,有時候上山,爬不上去,有人故意走上來扶一把,一摸,腰裡硬梆梆的,便露了餡。這在當時內部不鞏固的情形下,很有被謀財害命的危險。陳毅考慮了很久。分開背吧,品質不好的,等於發了路費;一個人繼續瞞下去吧?已經瞞不住了。
有一天,他把戰士集合起來,索性把金條全部攤在桌子上,對大家說:「這是黨的錢,黨的經費。只有這麼多,黨要我保管,我從來一個都沒敢亂用。黨的事業,要靠這筆錢,我們部隊的發展,也要靠這筆錢。現在,局勢很危險,我有責任通知你們。萬一我被一槍打死了,屍首可以不要,錢無論如何要拿回來。這是黨的經費,人犧牲了無所謂,錢不能落在敵人手裡。」戰士們說:「老早曉得了。」陳毅建議分開背,戰士們說:「黨的經費一定要一個最可靠的人背,最可靠的就是你,還是你背。」
這樣,把經濟和賬目公開了,大家也就沒有什麼可說的了,更贏得了大家的信任。陳毅就是用坦誠布公的方法把內部鞏固了,避免了猜忌和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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