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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嚴查入境孕婦!赴加產子華婦大增 但海外產子真不如想像中的美好

美國近期嚴查入境孕婦的措施令更多中國孕婦考慮轉到本國產子,查詢人數較去年同期增加兩倍。

加國「雙非嬰」問題持續,一直關注雙非嬰問題的列治文居民在國會議員蘇立道(Joe Peschisolido)的協助下,第二度發起電子國會請願(E-petitions),要求國會採取行動減少甚至取締「生育旅遊」(birth tourism),並由昨日起搜集國民簽名,若搜集到超過500個簽名,聯邦政府必須在提交後45日內作出回應。此外,有月子中心透露,美國近期嚴查入境孕婦的措施令更多中國孕婦考慮轉到本國產子。

到塞班生子 看上去很美

美屬塞班島,對中國遊客免簽,從國內直飛幾小時即到的度假勝地。想春節去塞班海島游的趙女士最近在網上搜索塞班信息,卻看到這樣的頁面:

趙女士正準備懷個寶寶,隨手點開月子中心在線客服系統。在客服的描述中,到塞班生子好處多多。

面對客服的種種承諾,趙女士頗為心動。她請記者幫著查查,「到塞班生個有美國國籍的娃」到底靠不靠譜。

孕婦要闖「鬼門關」

知情者說,中國孕婦到塞班生子可能面臨五大風險。

首先,孕婦健康乃至生命面臨高風險。

查一下國際資料就知道,包括塞班在內,大多數太平洋島的產婦死亡率和新生嬰兒死亡率與經濟落後國相當,塞班的醫療條件與美國本土有巨大差距。

一名不願公開姓名的知情者說, 中國孕婦在塞班死亡並非個案,至少已發生兩三起,主要原因是塞班醫療條件有限。

「整個塞班只有一家醫院,遇到緊急情況,孕婦們別無選擇,只能到這家醫院分娩,但那裡的醫療條件難以滿足大量中國孕婦不同需求。」

知情者不勝唏噓:「孕婦死後,因為塞班沒有火葬場,在塞班可謂死無葬身之地,只能包機去關島火化。」

死者家屬要跟醫院打官司,卻發現沒有律師願意接手這類案子。因為醫院事前會讓孕婦在許多免責條款下簽字,跟醫院打這類官司幾乎必輸。

熟悉中國孕婦在美國生子情況的美國律師張軍說,孕婦在美國所謂「月子中心」待產,健康保障並不像廣告所說那樣全。一個案例中,某月子中心的護工患肝炎,由於沒有必要的預防措施,月子中心內幾名孕婦全部被傳染。

孕婦可能被月子中心廣告誤導

塞班月子中心的廣告五花八門,其中多有含混之詞,不明就裡的話很容易被誤導。

例如,某月子中心宣傳自家「在中美兩地註冊,受到兩國法律保護」,看上去好像美國承認這家月子中心。還有的月子中心說「合法的月子中心在美國是許可經營的」,其意思是不是「月子中心在美國合法」呢?

實際上,美國根本就沒有「月子中心」這種合法行業,月子中心往往以「旅館」名義在美國註冊。從網上廣告的實景照片就可看出,所謂月子中心更像是民宅改建的私人旅館,甚至可能就是出租的民宅。

事實上,從近年美國打擊月子中心的情況來看,這類機構一旦運營起來,往往會觸犯美國諸多領域的聯邦和地方法律,執法部門幾乎「一抓一個準」。

另外,月子中心很可能承諾向孕婦提供醫療服務。現實中,這種醫療服務幾乎都是去關聯診所而已,絕不像國內高檔婦產醫院那樣,能一站式解決從醫療到生活的各種問題。因為月子中心很難在美國註冊為醫療機構,沒有相關資質卻提供醫療服務就違反美國的衛生法。沒有醫療機構執照的月子中心也不能聘請有執照的護工從事醫護工作。

而月子中心為賺錢,經常「打隔間」讓孕婦住,這就違反「營建法」;月子中心請無執照護工,則可能涉及非法僱傭無相關執照人員從事醫護工作。

孕婦很可能在美國留不良記錄

孕婦與月子中心簽合同,以為獲得法律保障,實際上可能留下自己違法的證據。張軍說,合同上如果有月子中心負責培訓孕婦不實回答簽證和海關人員查問的內容,則美國政府可能以孕婦涉嫌簽證欺騙為由告孕婦「欺詐」,並留下記錄。

在以往的案例中,月子中心的廣告、月子中心與孕婦之間的網路聊天記錄等內容都曾成為檢察官起訴時的證據。被告孕婦以為自己是消費者,只是受到不良商家誤導;而在司法機關看來,在文件上簽字的孕婦就是違法者。

另外,塞班雖然對中國遊客免簽,但合法停留期不超過45天,一般只允許中國遊客入境塞班14天。考慮到生產周期,中國孕婦很可能在塞班非法滯留,生完孩子就遭遣返,甚至出現過大肚子孕婦在海關入境時被直接遣返的案例。一旦有了遣返記錄,再次入境美國將非常困難。

即便生下孩子 入境美國都麻煩

有的孕婦可能這樣盤算:「拼著自己不能進美國,孩子能成美國人就好。」

想不到吧,這樣生下的「美國娃」會生出多少麻煩:張軍說, 這個國籍為美國的孩子想進入美國可並不容易。

首先,因為在塞班生娃,夫妻倆很可能被美國歸為具有強烈移民傾向。打上這個標籤後,雖然並不意味著會自動遭拒簽,但從實際情況來看,此類父母難以再拿到簽證並順利入關。

父母若不能進入美國,這個美國娃去美國也就成了問題,因為美國法律對未成年人單獨旅行非常「關注」。

那麼,如果孩子由其他親屬等成年人陪同去美國呢?或者讓孩子單獨去美國,隨身攜帶父母雙方簽名的「不隨行父母同意函」呢?這當然並不違法,可是不要忘記,美國是個非常重視未成年人特別是兒童安全的國家,沒有父母陪伴的未成年人必定受到各類執法機構的特別關照。以往的案例中,受中國父母之託帶孩子進出境的叔叔阿姨因被懷疑「綁架兒童」,在美國海關遭扣留。

美國移民政策正收緊

最後還要考慮政策風險。美國移民政策總體呈嚴厲收緊態勢,特別是對期待享受美國社會福利卻未對美國社會作出貢獻的移民群體越來越排斥。

以目前爭議很大的「童年抵美者暫緩遣返」計劃為例。這個計劃由奧巴馬政府推出,允許童年時期隨大人非法進入美國的移民留在美國生活和工作,但特朗普政府已採取行動逐步廢除它。除非美國國會通過新法,否則大約80萬人將面臨被遣返的命運。

中國人赴美生子獲取公民身份的行為已受到美國媒體和法律界關注,雖然眼下還沒有全方位具體反制措施,但確實引發美國不少人士呼籲國會修法,而美國司法機關盯著這些月子中心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去塞班生個美國孩子」看上去很美,現實卻往往非常骨感。綜合來看,這並不是僅需考慮經濟支出和時間成本的行為,更不是穩賺不賠的好事,其中牽涉人身安全、健康衛生、不良簽證記錄甚至涉嫌參與違法犯罪行為等諸多風險。

海外產子移民夢

這18年你熬得住嗎?

就算你排除萬難,在美國產子成功了,那麼之後呢?

近日,隨著美國聯邦政府針對「親屬移民」政策的幾個動作,以及針對未來趨勢的表態和承諾,讓不少曾經計劃赴美生子的人不由得望而生畏,另一方面對看著身邊的那些曾經在美國出生「美寶」的在中國初來乍到幾年的成長路徑,令不少曾經渴望「 赴美生子」的中國准媽媽們都放棄了這個想法。

兩年前在在南加州芳泉谷(Fountain Valley)順利生下寶寶而回到北京生活的祁女士表示:「中國國籍的獲得定義為:未取得國外國籍或者綠卡(永久居留權)的中國公民生下的小孩具有中國國籍,不管出生在哪裡。 美國國籍的獲得定義為:在美國國土生下的小孩具有美國國籍。

因而,如果在中國為孩子辦理了出生證明公證丶落戶等等手續之後,便相當於已經預設了中國國籍的存在,而中國由於不承認雙國籍,在持有中國國籍的同時,其他國籍預設強制放棄。 如果希望在中國能夠和普通的孩子一樣就醫丶入學等等,就必須在國內上戶口,並進行戶籍相關的等等方面的登記。 」

「然而這樣做,孩子很有可能被剝奪成長到18歲的時候選擇國籍的權利。 但如果出於萬全之策,勢必要保住孩子的美國國籍的話,最穩妥的方式便是不在中國進行戶口登記等等程式。

但這樣做,一方面增加了太多撫養孩子以及教育經費方面的支出,北京大部分師資力量丶教育資金以及醫療資源還是由各大公立機構所擁有,如果孩子以外籍人士的身份在中國生活,很多公立學校則要求家長要花費高額的贊助費。 另一些學校則乾脆將外籍人士拒之門外。 這對孩子今後的擇校造成了巨大的障礙。

此外還必須定期帶著寶寶在美國境內待生活一段時間。 因此,我已經決定放棄『美寶』美國國籍的考慮。 曾經只是以為這樣可能會為孩子的未來提供多一個選擇的機會,做父母的當然都是希望能為孩子創造最好前途,但是這付出的時間代價丶金錢代價以及孩子在接下來幾年所不得不放棄的國內的教育資源,這些成本都太高了。 」

原本計劃來洛杉磯生子的遲女士最近也打消了這個念頭,她表示:「曾經希望能讓寶寶擁有美國國籍是因為我們希望他能在讀大學的時候享受美國的高等教育資源,另外就是醫療資源,但是我們在多番諮詢丶打聽之後發現。

首先如果我們夫婦兩人在此後10多年一直都在中國繼續工作的話,儘管我們費盡一切努力讓孩子在18歲的時候成為有自主權的美國公民,但是他在選擇大學的時候依然無法享受和加州人一樣的可以進入公立學校就讀的待遇, 因為我們的家庭此前沒有在美國工作,更沒有納稅記錄,儘管孩子順利升入公立大學,也必須繳納同國際學生一樣的州外費。 」

對此,洛杉磯華人律師王婧則表示:「不少人認為,只要把孩子生在美國,等到18歲之後,孩子的父母便可以通過孩子關係,順利移民美國丶享受美國社會的福利了。 首先在目前來看,這樣的觀點是錯誤的,因為美國政府規定父母此前在美國報稅額度需要達到一定的金額才可以順利轉換身份。

另外,目前特朗普政府針對親屬移民的打擊力度可見一斑,今後的程度也只會愈發強烈,十多年後的政策變化更沒有人能夠說得清楚,所以還是勸這些打算來美生子的民眾慎重考慮。 」

華婦來加產子大增省民促取締生育旅遊

居住在列治文的社區活躍人士斯塔查克(Kerry Starchuk)2016年首次就「生育旅遊」問題發起電子國會請願,雖然搜集到足夠簽名,但當時適逢渥太華更換執政政府期間,請願未獲得實質回應。事隔一年多後,斯塔查克昨日發起第二次電子國會請願,請願編號為E-1527,並成功獲聯邦自由黨國會議員蘇立道代為提出。

請願書內容指出,「生育旅遊」於本國盛行,非加國公民或居民父母透過母親入境產子而為子女取得加國公民身分,貶低加拿大公民的價值,並對納稅人帶來沉重的財政負擔,因為雙非嬰可以入讀公立學校以及享有醫療福利,但其父母卻不用作出任何貢獻。

月子中心收到的查詢數量大增。圖為月嫂在醫院照顧初生嬰兒。(檔案圖片)

請願書又指,雙非嬰問題導致本地醫院的生育床位緊張,本地孕婦要四齣尋找床位,而問題亦令本國以及雙非孕婦的原居地出現欠缺規管的「地下產業」(underground businesses),要求聯邦政府基於其不公平性及所造成的後果,公開反對「生育旅遊」,並撥出資源在全國進行有關「生育旅遊」的研究,了解現況,以及推行實質措施減少甚至取締這種行為。

根據電子國會請願案程序,國民可以在請願啟動後的120日內丶即今年7月17日東岸時間下午1時52分前上網簽名支持,若搜集回來的有效簽名超過500人,蘇立道便會把請願案提交到國會。根據規定,聯邦政府對任何在國會提出的請願案,必須在提交後45日內作出回應。

斯塔查克昨日發起電子國會請願,於120日內搜集簽名。(網上圖片)

2016年6月聯邦保守黨國會議員黃陳小萍代表斯塔查克提交編號為E-397的電子國會請願案,該次請願搜集到8886個簽名,大幅超出500個簽名的條件,聯邦政府於同年12月2日作出回應但沒有承諾任何實際行動。

渥太華當時指取消在本國出生嬰兒自動取得公民身分的政策,需要大規模修改《公民法》,並強調公民身分只賦予給嬰兒,父母不會因此而成為公民,直至子女18歲後才可按照程序及條件申請父母到加。

中國孕婦為免海關察覺懷胎5個月便來加待產

對於再有市民提出杜絕「生育旅遊」,有協助中國孕婦到本地生子的月子中心業者表示持觀望態度,並強調業界支持政府規管月子中心甚至徵稅。她又透露,美國近期嚴查入境孕婦的措施令更多中國孕婦考慮轉到本國產子,詢問度較去年同期增加兩倍。

列治文有多間月子中心,協助孕婦到加產子。(檔案圖片)

悠活月子會所的負責人悠悠表示,自從美國實施嚴查入境孕婦的措施後,由於孕婦被遣返的機會大增,不少雙非父母都把「生育旅遊」的目標轉移到加國,光是她經營的月子中心,查詢人數較去年同期急增兩倍。她更指出,每當美國發生嚴重槍擊案時,詢問人數都會突然上升。

悠悠說,以前雙非母親一般懷胎7個月才會入境加國,現在為免海關懷疑,早於懷胎5個月便入境待產。另外,嬰兒出生後父母向政府申領出世紙時,很多時候都會被職員刁難,需要提供很多證件並接受多重審查,有母親就索性暫當單親媽媽,在出世紙上不填孩子父親的名字,以減少一個人的審查時間。悠悠說,待三年後孩子申辦護照時就可以更改資料,把父親名字加進去。

對於再有市民提出杜絕「生育旅遊」,悠悠說她持觀望態度,指加拿大難以立法禁止孕婦入境,就算修改《公民法》中的「屬地主義」(jus soli),即不再直接給予本地出生的雙非嬰兒公民身分,相信修例也需要十年八載的時間,因此不太擔憂。她又說,支持政府規管月子中心甚至向業界徵稅,希望透過增加庫房收入,令反對的市民改變看法。

移民部長未考慮修改《公民法》

聯邦移民部長赫森(Ahmed Hussen)去年9月到訪溫哥華時被問到會否考慮修改《公民法》的國籍政策杜絕「雙非嬰」問題,當時赫森雖然認同這是需要處理的重要議題,但指現階段不會提出修改。

赫森又說修改政策需要客觀的科學證據作為支撐,而目前並無證據支持修改國籍政策或修法。他又鼓勵若知道有人濫用移民系統,應該即向移民部舉報,並共同維護移民制度的公正性。

但是,聯邦政府修改《公民法》中「屬地主義」政策其實有跡可尋,本報早前獨家報道,前聯邦保守黨移民部長康尼(Jason Kenney)在2012年時曾向內部下命令要找出解決「雙非嬰」的方法。

其後移民部職員向康尼提交報告,提出修改《公民法》,限制在加拿大出生的嬰兒,必須至少有一名父母是永久居民或公民,才能立即取得加拿大國籍。報告指改變有助強化移民制度的公正性,也可更好保護加拿大國籍的價值,可是報告內容直至現在都沒有落實執行。

該報告又引用加拿大統計局(Statistics Canada)數據指出,本國每年約有新生嬰兒36萬人,當中有500名嬰兒的母親是外國人,但由於統計局數字是根據自行申報而得來,因此數字可能低於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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